商丘綜合保稅區

"《國務院關於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設中原經濟區的指導意見》和《商丘市建設中原經濟區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市總體方案》,完善開放平台,依託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等機構,加強與連雲港、青島等沿海港口的合作

為貫徹落實 《國務院關於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設中原經濟區的指導意見》和《商丘市建設中原經濟區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市總體方案》,完善開放平台,依託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等機構,加強與連雲港、青島等沿海港口的合作,推動公路、鐵路、航空、海運多式聯運發展,完善快速大通關機制,打造內陸“無水港”,河南省支持商丘市建設綜合保稅區。
為充分發揮商丘作為承接產業轉移示範市的優勢條件,擴大對外開放,加快外向型經濟發展,更好的服務和支持進出口企業,根據國務院、省政府支持商丘建設綜合保稅區及加強口岸建設的指導意見,商丘市決定申報商丘綜合保稅區。
擬申報的商丘綜合保稅區規劃選址,位於商丘新區範圍內豫東綜合物流集聚區以北,南至310國道以北的商丘農產品中心批發市場、北至雙八鎮邊界、西至商丘火車北站、東至105國道,總占地面積8.07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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