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觀點
1、一切個體在相互知道中確立,主體在主體間性中確立,其主體地位平權。人有私密的、無內容的自我知覺,但這僅僅證明著:這裡有知、這裡在知。個體即知體、知者。一切生而有知,且僅僅有知。
2、一切能夠相互知道的先期預設是一切都有知性,所有的性質、特徵、屬性等等都依賴知性而相互影響、聯繫、作用等。知或知性是形而上的道、太極、主體、本體、主詞、絕對、空無、自在等等;也是真理和上帝的憑藉和依賴基礎。知,不是真假問題,而是用以產生、創造、判斷和區分真、假的平台。相互知道著的個體即各具知覺特徵的形而下的器、差別、屬性、範圍等等。
3、知道等價於意思、信息、語言交流,或其他同等語境的詞語。因而一切也都是意思體、信息體、語言體。人所稱謂的任何事物都是其知道的知覺形態特徵;都是因知而論。
4、一切都是活體。活法各有不同。
5、一切是知識體。人與石頭是其中的某種知識體。一切生而知之。
6、一切是哲學體。人與石頭是被書寫出的哲學中的某個章節。人是目前所知道的能夠領悟其中道理的最優秀的族群。但石頭也是講道理的。
7、一切與主同體。天人合一、與主同在不是追求到的,而是擺脫不了的。
8、一切乃知的唯一訴求和目的:多樣性。即大善。人的所有價值和意義只在其中。壓制的、僵化的、邪惡的亦在多樣性之中。人肩負著創造多樣性的重任。
9、一切乃知界。一切能夠用某些特定的語言符號表達的知識統稱知學:
1)、哲學:知道的總結:事後的總結、創造性的前瞻指導、對各學科的基本設定。
2)、科學:求知:獲知、創知。
3)、知教:各種宗教:信奉未知域。
10、一切乃知——唯知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