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簡介
喬治·威廉·弗利德里希·黑格爾(G. W. F. Hegel),德國哲學家、古典唯心主義的集大成者,創立了歐洲哲學史上最龐大的客觀唯心主義體系,並極大地發展了辯證法,是馬克思主義哲學的來源之一。恩格斯認為“近代德國哲學在黑格爾的體系中達到了頂峰”。主要著作有:《精神現象學》《邏輯學》《哲學科學全書綱要》和《法哲學原理》。
內容簡介
本書是黑格爾在海德堡大學、柏林大學多年講授哲學課自用的教科書,是黑格爾生前親自定稿和出版的四種著作之一,是他自己惟一出過三次的著作(分別在1817、1827和1830年出版),以綱要形式全面闡發了黑格爾的哲學體系。
黑格爾哲學是馬克思主義哲學的來源之一。它把“理念”看做世界的本原,認為自然、人類社會和人的精神現象都是它在不同發展階段上的表現形式,而“理念”的發展經歷了邏輯、自然、精神這樣三個階段,因此他的哲學在此就是對這三個發展階段的描述。黑格爾的這一著作“統觀哲學全範圍”,包括三個部分:1)邏輯學,2)自然哲學,3)精神哲學。這一著作創立了歐洲哲學史上最龐大的一個客觀唯心主義體系,並極大地發展了辯證法。
目錄
第一部 邏輯學
一、存在論
二、本質論
三、概念論
第二部 自然哲學
一、數學
二、無機物理學
三、有機物理學
第三部 精神哲學
一、主觀精神
二、客觀精神
三、絕對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