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牌型組織
1 定義
品牌型組織[1],是指品牌建設所需要的制度安排,通過制度安排來保證品牌經營活動的責任和資源配置。
關於品牌型組織結構及崗位的設計,請參見品牌建設體系的第4章“品牌建設組織”。
2.30.2 要點企業經營組織是企業責任與資源配置的制度安排,品牌建設不是個人行為,需要通過與品牌建設匹配的組織保證,才能形成品牌建設的企業行為。因此,可以從以下兩個要點來理解品牌型組織:
第一個要點是組織與戰略的關係,受制於企業外部環境。長期以來,管理界存在結構與戰略誰決定誰的爭論,其實是沒有必要的,因為僅僅從結構即組織結構與戰略兩者來看,很容易陷於先有雞還是先有蛋的爭論。我們認為,正是企業外部環境的變化,決定了企業戰略,並隨之需要進行新的組織結構最佳化。當企業經營的外部市場環境進入選擇過剩的條件時,側重於提高內部生產效率的組織結構,必須轉為側重於外部選擇效率的品牌型組織。
第二個要點是品牌建設是一個嚴肅的理性行為,換言之,品牌建設不是簡單的藝術表現行為,目前,充斥書店的品牌書籍,有很大部分是有藝術表現專業背景的作者寫的,在他們看來,品牌建設就是藝術表現形式。尤其是具有廣告設計專業背景的作者,將品牌建設狹義的理解為廣告行為,從而為很多處於導入期的產品大作廣告,就廣告本身來講是達到了提升知名度的效果,但違反了品牌建設的理性規律,即新聞定理。結果是創造了流行語,提升了知名度,但現金流斷裂,企業死了。例如,某非油炸速食麵,品類創意確實很好,但在市場導入期投入巨額廣告,假定是1億,按照20%的銷售毛利率,需要5億銷售額才能滿足廣告費的投入,如果再加上各種成本和費用,5億銷售額是絕對不夠的。
參考閱讀:1.《BCSOK:品牌建設體系》(孫曰瑤 曹越 劉華軍著) 經濟科學出版社 2009年版 2.《品牌經濟學原理》(孫日瑤 劉華軍著)經濟科學出版社 2007年版山東大學品牌研究中心
山東大學品牌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