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科技工作的戰略、方針,組織制定全縣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二)組織全縣科技創新工作,推進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負責全縣高新技術企業和產品的申報、申請、鑑定,歸口管理全縣民營科技工作。
(三)制定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最佳化科技資源的配置,合理使用和管理科技事業費、縣科技三項經費和縣科技發展基金。
(四)歸口管理全縣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和技術契約的認定及保密工作,歸口管理與科技相關的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指導科技中介服務,有關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的認定,促進科技服務體系的發展。
(五)負責科技宣傳、科技統計、科技檔案工作。
(六)指導與協調各鎮、各部門開展科技興農、科技興企,負責科學試驗、示範、引進、推廣項目的計畫編制、審批、立項、實施以及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全縣企業產、學、研相結合工作,選擇對全縣社會和經濟有重大影響的科技項目,組織力量進行攻關。
(七)協同有關部門制定與科技人員有關的政策、法規性檔案,指導科技管理幹部和高新技術人才的培訓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對工人、農民、科技人員進行有計畫的培訓和知識更新工作,組織實施科技扶貧、科技下鄉工作,指導涉及人口、醫藥衛生等科技工作,推動農村科技進步、成果推廣。
(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單位領導
張 楚 局 長 主持並領導局全面行政工作。分管財務工作,協助分管黨務工作。
王 磊 黨組書記 協助分管行政及財務工作。分管黨務(黨群)、人事、招商引資、項目建設、 辦公室、黨風廉政建設、政風建設、文明創建、新農村建設、國防動員工作。
張根保 副局長 因到企業掛職,暫不分管工作。
王保春 副局長 分管農村及社會發展、智慧財產權管理(專利)、成果與技術市場;分管計畫生育、信訪穩定、安全生產。
尹露敏 副局長(女) 分管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民營科技、科技培訓、科技獎勵和考核;分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科技宣傳、對外宣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