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體要求
1.確定管理層次時,使上下形成一條連續的不間斷的等級鏈,明確職責、權力和聯繫方法
2.任何一級組織只能由一個人負責,實行首長負責制,減少甚至不設副職。
3.下級只能接受一個上級組織的命令和指揮,防止出現多頭領導的現象。
4.下級只能向上級請示工作,不能越級請示工作。
5.上級可以越級檢查工作,但一般不能越級指揮下級。
6.職能部門一般只能作為同級直線領導的參謀,無權對下級直線領導發號施令。
擴展
命令統一性的原則除了位於組織金字塔頂部的最高行政指揮外,組織中的 所有其他成員在工作中都會收到來自上級行政部門或負責 人的命令,根據上級的指令開始或結束、進行或調整、修正 或廢止自己的工作。但是,一個下屬如果可能同時接受兩個 上司的指導,而這些上司的指示並不總是保持一致的話,那 么,他的工作就會造成混亂。 如果兩位上司的命令相互矛盾,下屬便會感到無所適 從。這時,下屬無論依照誰的指令行事,都有可能受到另一 位上司的指責。當然,如果下屬足夠聰明,且有足夠的膽略 的話,他還可利用一位上司的命令去影響另一位上司的指 示,不採取任何執行行動。這顯然也會給整個組織帶來危害。 “統一命令”或“統一指揮”的原則指的是“組織中的任何 成員只能接受一個上司的領導”。 但是,這條重要的原則在組織實踐中常遇到來自多方面 的破壞。最常見的有兩種情況:“如 1.在正常情況下。 D 只接受B的領導, F 下達指令, 要求他在某時某刻去完成某項工作, 而 D 也因 F 具有與自己的直繫上司 B 相同層次的職務而服從這個命令”則出現了雙頭領導的現象。這種在理論上不應出現的現象,在實踐中卻常會遇到。 2.在正常情況下,A 只能對B 直接下達命令,但如果出於“效率”和速度的考慮,為了糾正某個錯誤,或及時 停止某項作業,A 不通過B 達命令,而這些下屬的下屬對自己上司的上司的命令,在通常情況下是會積極執行的。這種行為經常反覆,也會出現雙 頭或多頭領導。這種越級指揮的現象給組織帶來的危害是極 大的,它不僅破壞了命令統一的原則,而且會引發越級請示的行為。長此下去,會造成中層管理人員在工作中的猶豫不 決、增強他們的依賴性,誘使他們逃避工作,逃避責任。最 後會導致中間管理層、乃至整個行政管理系統的癱瘓。 為了防止上述現象的出現,在組織設計中要根據一個下 級只能服從一個上級領導的原則,將管理的各個職務形成一 條連續的等級鏈,明確規定鏈中每個職務之間的責任、權力 關係,禁止越級指揮或越權指揮;在組織實踐中,在管理的 體制上,要實行各級行政首長負責制.減少、甚至不設各級 行政主管的副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