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象旨決錄

《周易象旨決錄》·七卷(浙江巡撫采進本)此書引證謹嚴,皆據前聞,非由臆選。故《四庫全書總目》稱“雖未能全復漢學,而義必考古,實勝支離恍惚之談”,“在明人《易》說之中固卓然翹楚矣”。

作者介紹

明熊過撰。熊過字叔仁,號南沙(或南沙子),四川富順人。喜靖八年(1529)進士、累官禮部祠祭司郎中,坐事貶秩,復除名為民。與陳束、王慎中、唐順之、趙時春,任瀚、李開先、呂高並稱“喜靖八才子”。著有《春秋明志錄》、《南沙集》等。《明史》卷二百八十七《陳束傳》中附熊過傳。史稱熊氏不僅以文章名世,而且擅於研思經訓。

書名由來

據熊過自序,此書初名《易象旨》、後加“決錄”二宇為今名。“決錄”有“定本”之意,意謂此書為《易》象的定本。象為《易》之本旨,漢《易》即以象為主。王粥以下變而談理,陳摶以下變而言數,後人合併稱象數。明人《易》學,言數者入道家,言理者入釋氏。熊過初讀宋《易》,覺有不合,又讀漢《易》,知漢《易》以象為主。又讀閩人蔡清《易》學著作,認為蔡書惟開陳宗義,亦末言象,於是始稍有所記。喜靖二十年(1541),熊過被滴人滇,得晤楊慎,勸成此書。前有熊過《私識》,概略介紹此本內容大旨。熊氏據舊說證今文,凡證字一百零一個,證音三十八個,證句二十六個,證脫字者七十九個,證衍文三十個,證當移置者三十二處,證舊以不誤為誤者三處,一一指明所據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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