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案件
台灣清華大學材料系教授周卓輝因妻兒長期居留美國,漸行漸遠,周以婚姻生活嚴重破綻,向法院訴請離婚。法院審理認定,兩人婚姻已不太可能回復,但周與“干女兒”交往密切,腐蝕婚姻基礎,駁回他的離婚訴訟確定。周說,法院的判決他覺得無奈,但尊重司法。
這件離婚糾紛,鬧得沸沸揚揚,雙方的共同友人還曾發電子郵件,指責周卓輝與電台女記者有曖昧關係、為她購車、同游日本。周質疑妻子教唆友人寄發不實指控他的電子郵件。
周與妻子結婚25年,2003年間,周妻帶兒女赴美讀書、購屋、謀職,周每年寒暑假期間赴美團聚。2007年間,周因記者“干女兒”事件與妻子發生衝突,訴請離婚。
離婚理由
周卓輝向法院指出,妻子長期用言語貶低他及周家人,他教書謀生計、擔任市黨部主委,卻被妻子辱罵是“國民黨的走狗”;他探親,卻被妻子說有“老人味”;他以年終獎金買生前契約,又被妻子罵是“肉靶子被人撈”;他在台騎車被撞傷,妻子竟寫信罵他“被上帝出手懲罰”。
周妻反駁,周卓輝拒付她與子女在美國的生活費,擅自遷出戶籍,買車給張姓“干女兒”使用、一起出境旅遊十多次,她返台到他辦公室,竟被周召警察驅離,周無權訴請離婚。她自省與丈夫長期分隔兩地,才讓第三者有機可乘,願意改變自己,守護婚約。
周卓輝說,他指控部分是事實,妻子說的卻悖離事實,“證據會說話”。法院判決,他覺得很無奈,目前還未看到判決書,未來在不傷害別人的前提下,會另外想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