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經歷
2001年剛從上海戲劇學院電視藝術系畢業的周亮進入上海體育頻道實習,從而正式進入電視圈。2002年8月周亮開始上崗解說意甲,獲得央視名嘴黃健翔的注意及賞識,正式收他為徒。因此,他的解說風格很多是模仿黃健翔。
2007年7月9日,在上海電視台體育頻道工作了六年之後,周亮正式遞交了辭職報告,並於7月20日正式辦妥離職手續。離開上視體育頻道後加入天盛,任天盛傳媒體育解說員。
2009年起任上海申花足球俱樂部董事局助理,在申花期間,力主俱樂部自媒體建設,創建媒體部,創辦“爭爭日上”節目。
2010年10月,周亮離開申花俱樂部,就任PPTV體育中心總監,創立“蟹皇粥”品牌,在網際網路體育行銷方面開創局面,經過三年的經營,體育直播、體育品牌也成為了PPTV的核心資源。
軼事
與舜天球迷糾紛
周亮曾與江蘇舜天球迷有過糾紛。2012年申花客場挑戰舜天的比賽,賽後有媒體曝出那場比賽擔任比賽解說的上海解說員周亮和他的直播電話線,挨了舜天球迷一拳和一剪刀,創下中超各賽區暴力指數的新紀錄。事後周亮對記者表示:“自己挨打並不重要,我更在乎中超的賽區文明和媒體的工作安全。”
辱罵門
網曝罵舜天球員蘇北狗
2014年10月1日,2014年足協杯半決賽首回合,舜天做客虹口挑戰申花。比賽開賽前曝出了不和諧的一幕,上海某網站解說周亮在直播中播報球員出場名單時,直接辱罵舜天球員:“1號蘇北狗;2號蘇北狗;3號來自巴西的蘇北狗;4號來自黎巴嫩的蘇北狗……。”此片段一經播出,立刻遭到了廣大江蘇球迷的強烈抗議。本人回應不屬實
10月2日凌晨,周亮更新微博正式回應辱罵門事件,稱此視頻並不屬實。稱作為媒體從業人員他尊重職業操守,確認沒有在任何公共場所發表過視頻中涉及的地域歧視言論,網上流傳的視頻不屬實,會依法維護自己權益,並且願意接受任何調查,最後稱如果對江蘇球迷造成傷害,他深感歉意。
相關評論
正在韓國仁川解說亞運會的CCTV著名體育評論員韓喬生在微博直言他的行為就是和南非種族歧視差不多:“解說員在解說比賽的時候適當客觀公正,既然做不到客觀公正也不能帶有狹隘的種族歧視言論,何況還是血肉同胞,何況還是國慶65周年普天同慶的日子。南非因為種族歧視被世界各個國家體育協會排除在世界體壇之外達數年之久。對於某些言論,做為一個30多年的體育評論員來說,深感痛心!”
揚子晚報的體育記者張昊評論:“可惜了PPTV,那么好的平台,被一些渣滓給搞壞了。一個解說員如此猖狂的在公共轉播平台侮辱客隊,這還真不多見。@周亮你辭職吧,你的行為真對不起你供職的單位,也對不起整個體育媒體界。今晚你讓“解說員”一詞蒙羞。”
體壇周報德甲記者張力:“雖然是試音不慎被導播切出去,但這樣做絕對是不應該的,或者說這么想是無恥的。我是來自蘇北的德甲張力。”
遭停職
2014年10月2日,上海聚力傳媒技術有限公司微博發出“關於周亮不當言論事件的回應”,內容如下:
1、PPTV聚力作為負責任的網路視頻公司,一向秉承客觀、理性的態度真誠服務客戶,堅決維護社會穩定和諧,杜絕一切主觀歧視不文明言論,並對此類行為予以強烈的譴責。
2、我們會認真嚴肅地核查此事,並已經對周亮進行停職調查。調查處理結果會在第一時間公布。
3、我們對因此事引起的公眾議論和不和諧深表歉意。
人物爭議
車禍逃逸
因為車禍理賠遭拒,原在上海電視台任職的體育節目主持人周亮將中國大地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日前,普陀區法院對這一案件作出一審判決,保險公司稱周亮在交通事故發生後棄車逃逸,由於缺乏證據,未被法院採信,被判支付車輛修理費66600元。2006年4月7日凌晨1時30分許,周亮的車在行駛到本市平涼路、齊齊哈爾路時,撞上了路邊的樹,車輛損壞嚴重,修理費達66600元。而周亮在向保險公司要求理賠時,保險公司卻以司機有棄車逃逸嫌疑為由,拒絕理賠。周亮於是將保險公司告上了法庭。
保險公司辯稱,首先,車禍發生後2個小時內,周亮與其朋友通話達43次,說明其當時處於清醒狀態,但周亮自己未報案,而是由其朋友報案,周亮則無故離開事故現場。之後,周亮對事故發生的時間和離開現場的原因、去向等的筆錄前後相互矛盾。保險公司認為有理由懷疑當時是周亮在交通事故發生後逃逸,或酒後駕車、或是周亮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的朋友駕駛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保險公司認為,根據保險契約中的規定,主投保人在交通事故發生後逃逸、或酒後駕車、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人員駕駛的交通事故,均為保險人責任免除範圍,故保險公司不同意周亮的訴請。
原告周亮稱,事故發生的時間是2時30分許,事故發生後,他及時報警並通知了被告保險公司。他認為,他向保險公司投保,保險公司應當按保險契約理賠,現保險公司拒絕理賠,顯屬違約,要求法院判令保險公司賠付車輛修理費人民幣66600元。
法庭經審理查明,交通事故發生的時間為凌晨1時30分左右,原告駕車撞上了路邊的樹,之後原告打電話通知朋友,其朋友王某駕車趕到事故現場將原告帶離;原告另一名朋友楊某向110報警,交警到達現場後將原告的車輛拖走。原告在事故發生後對事故發生的時間及此後離開事故現場的陳述確實存在前後不一、相互矛盾之處。被告懷疑上述事故可能為他人駕駛原告車輛或原告酒後駕車造成,但由於被告未提供相應的證據,法院難以認定。對於被告提出的有關原告棄車逃逸的問題,法院認為,原告方在事故發生後主動與交警聯繫,未發現原告有逃避法律責任的行為。被告認為原告棄車逃逸,屬被告責任免除範圍的主張,無事實根據,法院不予採信。
據此,法院作出了上述一審判決。
毀車事件
2008年,前SMG五星體育評論員、現天盛體育解說員周亮與鄰居方某因停車發生糾紛,後被方某以損毀車輛為由告上法庭。
據媒體報導,今年3月9日深夜,原告方某開車回家,發現自己的車位已有車輛,於是將車停在了距離不遠的另一車位。第二天早上方某發現車已被毀得面目全非,刮痕、掉漆不說,發動機蓋上還被刻了“FUCK”這個帶有侮辱性的英文辭彙。同月18日晚上,方某再次將車輛停在“出事”的車位,手持DV隱藏在相鄰的另一車內,拍下了周亮和另一女子對原告車輛的“糟蹋”行為。
方某回憶,今年3月9日,他將自己的尼桑車停在中潭路63號地下車庫307車位。“這些都是公共車位,我們就將車停在恰好空著的307車位,沒想到第二天,車就被人劃得不成樣子。”方涌的妻子文女士說,不僅車燈兩側變形,車身被劃傷,車蓋上還刻有四個不堪入目的英文字母。
“當時物業說沒有當場抓住人、沒有證據,就沒辦法解決。”方涌夫婦說,他們開始想辦法找出這個“劃車”的人。“受害的不僅僅我們一家,有幾戶鄰居也曾因為私車停在307車位而受到破壞。”文女士說。
3月18日晚8時許,方涌發現307車位再次空閒,便將自己的尼桑車停了進去。“之後,我們和一個朋友就在附近的一輛車內,拿著攝像機等著。”文女士說。
經過6小時的等待,到19日凌晨2時許,一對青年男女來到車庫,對方涌的尼桑車進行破壞。這一切都被方涌夫婦拍成了錄像,並據此將周亮、曹某告上法院,要求當面道歉並修復車輛(暫定10000元)。
視頻畫面顯示,一名身穿黑色上衣的男子拎著幾個塑膠袋,徑直走向尼桑車。對尼桑踢了兩腳後,他跳上車的前蓋,狠狠地踏了幾腳。
這時,一名長發女子走過來,往尼桑車的擋風玻璃和左側玻璃上噴了一些東西。踩踏和噴東西的動作持續了數十秒,隨後,這對青年男女結伴離開,面帶笑容。法庭證實,這段視頻中的青年男女正是周亮和曹某。
對視頻中的這次踩踏、噴油等行為,周亮和曹某並無異議,卻聲稱對方涌尼桑車3月10日遭破壞的情況並不知情。
最終,法院宣布擇日判決。
此案最終結果沒有媒體跟蹤,至今不得而知。
辱罵舜天
2014年10月1日晚間,2014中國足協杯比賽展開半決賽首回合的較量,周亮在直播中播報球員出場名單時,直接辱罵舜天球員:“1號蘇北狗;2號蘇北狗;3號來自巴西的蘇北狗;4號來自黎巴嫩的蘇北狗……。”此片段一經播出,立刻遭到了廣大江蘇球迷的強烈抗議。
面對球迷的炮轟,周亮於台北時間10月2日凌晨3點更新微博對侮辱舜天球員事件發表了一份個人聲明,以下為聲明全文:
1、作為媒體從業人員,我尊重職業的基本操守,確認沒有在任何場合發表過視頻中涉及的地域歧視的言論。
2、網上流傳解說視頻的時間18:25,其時本人還未進進球場開始解說工作,比賽19:45開球,本人約18:45左右才進入比賽場地和工作崗位
3、對於網上流出的手機盜拍的不實視頻及未經查實的不實報導,是對我本人的嚴重污衊,我將申請通過法律程式進行調查,維護個人合法權益和聲譽。
4、本人願意接受任何形式的調查,如屬實願意承擔任何相關法律責任。
5、天下球迷是一家,對於該事件對江蘇球迷造成的無解,我深感歉意。
2014年10月2日,黃健翔回應:無論是誰,都不該用非職業的態度對待自己的工作。更遑論以侮辱性質言辭攻擊任何組織或團體。
隨後,周亮所供職的視頻網站對足協杯解說門事件作出處理,稱周亮確實發表了不當言論,決定對其直接開除處理。
社會評價編輯
喪失職業操守和做人底線
在中國的足球場,一直為人詬病的一點就是語言暴力,這在球迷的口號以及當地媒體“混不吝”的報導方面屢見不鮮。但像周某這樣在公開解說中肆意辱罵客隊隊員,實屬罕見。這不僅將中國足球普遍的“語言暴力”發揮到了極致,更為中國體育解說留下了最醜陋、最粗鄙的污點。
辱罵球員完全違背了解說員的職業操守。公正、客觀、理性、平衡,是解說工作的基本原則和職業操守,而周某的行為顯然已將職業操守棄之一邊。
這種作為更是突破了做人的底線。友善、誠信、尊重,既是“普世價值”,更是中華民族傳統道德。毫不客氣地說,他使用是的典型的“足球流氓”語言。他對球員、球隊、一個地域的人民、乃至於足球本身缺乏最基本的尊重。
一旦有地域攻擊和種族歧視的言論,就算是犯了體育傳播界的“天條”!因為這代表著對底線的突破,也違背了體育的真諦——在公平競爭中尋求友誼和自我突破。
喪失職業操守和做人底線的這位解說員,已被單位開除,也算罪有應得。但對於體育場上的“語言暴力”,我們不應放鬆警惕。(新華社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