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維岳

吳維岳

吳維岳,男,浙江人。生於明武宗正德九年。初任江陰縣令。後改刑部主事。官至右都御史,巡撫貴州。著有《天目山齋歲編》24卷。

基本信息

吳維岳

吳維岳(1514~1569),字峻伯,號霽寰。明朝孝豐(今屬安吉)鄣吳村人。嘉靖十七年(1538)進士。初任江陰縣令,因其為政廉能,調入刑部任主事。其間奉詔草擬審理刑案的條例,詳盡周密,符合旨意,詔令推行。又曾赴江西,核查刑案,平反大批冤獄。後歷任兵部郎中、山東按察副使、湖廣參議、江西按察使及以右僉都御史之職巡撫貴州。維岳剛直不阿,因得罪權貴,被謗免職,返歸鄉里,未幾病逝。
維岳曾於南宮考選士子,所舉10人,皆海內名俊。其中張居正、殷士儋、汪道昆、胡正蒙陸光祖5人,後皆為朝廷顯官,餘5人亦均官至藩臬郡守。以此,時人頗贊其識俊拔才之能。維岳及其父麟、叔龍及弟維京,皆於嘉靖年間中進士,時稱“父子叔侄四進士”。維岳擅長書法,精通文學,尤卓於詩。曾與王世貞、李攀龍等倡詩社,為“嘉靖廣五子”之一。著有《天目山齋歲編》、《奏議》、與《海岱集》等。

著作

有《天目山齋歲編》二十四卷,《四庫總目》皆其讀書天目山時吟詠唱和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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