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福康

吳福康

吳福康,男,漢族,1957年4月生,江蘇南京人,中共黨員, 1975年3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大學,工程師、經濟師。 現任上海市浦東新區區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歷任上海市政局城市排水管理所(處)團支部書記,宣傳組幹事,團委副書記、書記,南區防汛站黨支部副書記、書記,東區防汛站黨支部副書記、書記、副站長,管理處黨委組織員、副書記,浦東新區城市排水建設管理署黨總支書記、署長,區城市建設局市政處處長,副局長、黨組成員,區環境保護和市容衛生管理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區農村發展局局長、農村工作黨委副書記,外高橋功能區域黨工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川沙功能區域黨工委書記、管委會主任,川沙新鎮黨委書記,區農業委員會主任,區環境保護和市容衛生管理局局長,黨組書記、黨工委書記,區建設和交通委員會主任、黨組書記,區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局長,區民防辦(人民防空辦、地震辦)主任,上海浦東新區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

2014.02上海市浦東新區區委副書記(正局級)。

現任上海市浦東新區區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

工作分工

分管維護社會穩定、精神文明建設、決策諮詢、保密、接待和區社會工作黨委(地區工作辦公室)、區總工會、團區委、區婦聯;聯繫區人大常委會黨組、區政協黨組和在區駐滬部隊。

人物事件

2009年10月14日,浦東新區發生了原南匯城市交通管理行政執法大隊對駕駛員孫中界非正常執法取證的事件(以下簡稱“10.14”事件),引起社會廣泛質疑。

2009年10月17日,市政府明確要求浦東新區人民政府對此事件進行全面調查,並將調查結果向社會公開。吳福康作為浦東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的主要領導,對“10.14”事件的事實真相沒有深入實際進行核查,輕信基層執法大隊對該事件的情況報告,並在浦東新區五部門共同討論的新聞統發稿上籤字。

2009年10月20日,該新聞稿向社會正式公布,以致公布的結果與事實真相不符,誤導了社會公眾,損害了政府形象。

吳福康作為浦東新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局長,對該局向新聞媒體發布“10.14”事件的錯誤調查結論負有領導責任。鑒於其主動作出了深刻的書面檢查和公開檢討,且在後續的事態平息工作中態度堅決,開展積極有效的工作,可予以減輕處分,依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二十條第四項和第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經2009年11月19日上海市監察局局長辦公會議討論決定,給予吳福康行政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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