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2012年12月24日上午,吳江區公安局盛澤公安分局正式揭牌成立。區委常委、盛澤鎮黨委書記李建炯,副區長、區公安局局長張志成等出席揭牌儀式並講話。新成立的盛澤公安分局將統一領導盛澤地區的派出所等公安機構,內設指揮中心、治安隊、刑偵隊和經偵隊4個機構。盛澤公安分局的建立是為了更加有效地整合盛澤地區的公安力量,立足新的起點,科學規劃,致力打造公安工作新品牌,更為地方經濟發展、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作出更大貢獻。盛澤地區公安機關在盛澤公安分局的統一領導、統籌協調下,已形成“三所兩隊四機構”的新型勤務機制模式,職能劃分更加清晰,工作側重更加突出,將更有利於盤活盛澤地區全部警務資源。
工作職能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章,分析、研究本縣社會治安情況,部署、領導和指導全縣公安工作。2、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情況的因素
3、分析研究全縣經濟犯罪、刑事犯罪情況,並提出對策;偵查經濟犯罪案件和其他刑事犯罪案件。
4、依法管理社會治安、戶籍、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處置治安災害事故和協助地方黨委、政府處置群體性治安案件。
5、領導、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對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6、領導、指導、監督、管理全縣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及機動車輛和駕駛員管理工作。
7、組織、實施對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
8、負責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9、領導、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法制工作、經濟犯罪案件、刑事案件的偵查、治安案件的查破。
10、組織實施出入境管理工作。
11、組織實施消防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
12、組織、實施對黨和國家領導人來我縣視察以及來訪的重要外賓的安全警衛工作。
13、負責全縣公安機關的後勤保障和裝備建設。
14、負責對全縣公安機關民警的培訓、教育及公安宣傳工作;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幹部。
15、負責全縣公安機關紀律檢查、督察工作
16、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