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謂“名詞之爭”,就是名詞、概念的分歧、爭議、爭論。
簡介
名詞之爭",這從一定意義上幾乎可以說就是所謂"文化"的全部內容了.正如孔子當年要求正名,也是這個意思,羅素也有相似的觀點.不過,我的看法是,有爭論總比沒有爭論要好,爭論起初時,是屬於名詞的和表象的,但爭論到一定程度時,就有可能超越名詞之爭了.問題是我們的大多數爭論都沒有進入到這個層次,總是停留在表面,所以,名詞之爭就給人一種誤解,以為這就是問題的實質了.談到宗教,多宗教是強調拋棄名詞之爭的,比如基督教要求不能通過認知去理解而只要信仰就可以了,也就是不能停留在對於概念的認識層面的意思.佛教反對任何著相的名言,對於名詞之爭的態度也是很明確的,道家學者同樣是主張"忘言"的.思考和體驗有時候遠比說話要重要得多,因此,可以把外向性的爭論(與別人的口舌之戰)改變為內向性的求證(與自我的辯論),這也許就是(至少接近)維根斯坦的那句名言"無話可說的地方就最好不說了"的涵義吧.
今天我就有了這種體會。所謂創造世界的神、上帝,或者釋迦牟尼還是安拉。要說世界上只有一個神,Raye說,他覺得肯定是上帝。我說也也覺得有一種規律,像余瀟楓說的宇宙無意識(個人無意識、集體無意識),像黑格爾說的絕對精神,我都比較贊同。我們無法,至少現在無法發現這些,但是和宗教信徒的區別是,我覺得哪怕是上帝的意志也可以去探究和發現的,但是這在信徒看來是徒勞的,是不敬的。有句話說,人類一思考,上帝就發笑。但人類總不能就此不去思考了。
說到價值觀,說是要包容和閱納,但是也有限度,涉及到原則問題的不能容忍。這不是廢話么!原則問題才是核心的,其他的算什麼價值觀,你喜歡吃麵條我喜歡吃米飯,這算什麼問題。所謂的符合社會的價值觀,難道就一定是正確的么?難道不是也有可能是多數人的保證。真理往往是掌握在少數人手中。屈原說,世人皆醉我獨醒,世人皆濁我讀清。像*****這樣的時期,也是說符合社會的價值觀就是正確的么?所謂符合社會的價值觀,只是我贊同社會的價值觀,並拿他做擋箭牌,拿他做壓迫他人的工具罷了。
還有一個爭議是說,把信念當作最終追求和把親情當作最終追求的爭議。當然這是兩種人,理性和感性的。但是先去卻有點相互不容了,有點看不起對方了,認為是比較自私的。說追求信念是自私的,因為這只在乎自己的感受。說追求親情是自私的,因為這本身追求的就是一種感受,而在個人感受之外還應有更加超越的東西,而為了這個喪失親情的痛苦也是可以忍受的。
本來也沒什麼好說的,我很欣賞阿華哥把親情友情愛情當作最終的價值,但是我卻把自由凌駕與親情之上卻顯然遭到了一致否定,帶有一點憤怒和不可思議的否定。我沒有辯解,因為再發展下去就不是團輔而是研討會了。但是我自己的立場我自己還是要在這裡寫明白。
許多的問題,看上去非常高深,非常難以回答,實質上,糾纏於這些問題,所有人不過是陷入了“名詞之爭”,用概念去拼概念,用思想去斗思想,你說他不對,他說你不正統,種種矛盾、糾紛、口水官司、筆墨討伐……,反反覆覆,都是為了名詞之爭!
這樣做是有意義的,但是,到底有多少實質性的意義?
美國有一個報紙,辦報的人叫Abbott,他晚年的時候寫回憶錄,他爸爸是一個寫兒童書的作家,他爸爸臨死前告訴他說,感覺到人間所有的教會的爭執90%都是名詞之爭。這個小ABBOTT老了以後,他回憶這段話,他說我回憶我爸爸告訴我所有人間宗教的爭執90%都是名詞之爭,他說我發現我爸爸數學不好,原來最後那10%也是名詞之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