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吉利德》
Gilead
ByMarilynneRobinson
Farrar,StrausandGiroux出版社2004年11月版
內容詳情
吉利德是美國愛荷華州的一座小鎮,但是這個名字卻有有非常深遠的宗教意味:傳統上它是指約旦東部的一片土地,是一種藥膏———吉利德香膏———的原產地;在《聖經·舊約》中,這片土地很少有太平的時候,有時候被稱為戰爭之地。根據民間語源學,這個詞還有“目擊”的意思。作者把這些含義都吸收進了這部小說。小說敘事者是吉利德一位名叫約翰·艾姆斯的傳教士。1956年,他77歲,有一個年輕的妻子和7歲的兒子。他隨時有心臟病發作而死的可能,因此在生日來臨之際,他拿起筆,給兒子寫了一封信———等兒子長大了就能看懂了。他在信里回顧了自己和祖父、父親的一生,表達了他對生命與存在的思考。他詳細描繪了條件惡劣的中西部大草原,西班牙流感和兩次世界大戰,還提到他第一任妻子和他們所生孩子之死。此後,他一直單身在鎮上傳教,直到他現在的年輕妻子突然闖進他的生活……他回憶了自己的祖父、父親。他祖父據說親眼見過耶穌顯靈,他要求子孫為廢奴運動作出貢獻:在南北戰爭中,他曾經是約翰·布朗的親密戰友。在寫信過程中,他碰到了自己有生以來最大的精神危機。跟他同名的年輕人———他老朋友的兒子———回到了小鎮上,令約翰·艾姆斯想到了一些痛苦往事和難測的未來,而且,他妻子對這個年紀相仿的年輕人頗有好感。為了理解與寬恕,他發現必須對自己有一個徹底的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