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利德

《吉利德》講述的是在美國當代文學史上,瑪麗琳·羅賓遜是一個非常獨特的人物。1981年,還在寫學位論文的羅賓遜發表了處女作小說《家務》,震動文壇,當年就獲得美國筆會/海明威獎,被公認為美國當代文學經典。然而,成名之後的羅賓遜似乎沒有了寫小說的欲望,她一邊在各個大學當駐校作家,教授寫作,一邊給報刊寫書評、散文。直到今年11月她的第二部小說時隔23年之後終於問世。該書在年度好書評選中受到了《紐約時報》、《基督教科學箴言報》和亞馬遜網站推薦,《紐約時報》更是將該書評為本年度十大好書之一。羅賓遜書迷們也算是沒有白等。

基本信息

簡介

《吉利德》

Gilead

ByMarilynneRobinson

Farrar,StrausandGiroux出版社2004年11月版

內容詳情

吉利德是美國愛荷華州的一座小鎮,但是這個名字卻有有非常深遠的宗教意味:傳統上它是指約旦東部的一片土地,是一種藥膏———吉利德香膏———的原產地;在《聖經·舊約》中,這片土地很少有太平的時候,有時候被稱為戰爭之地。根據民間語源學,這個詞還有“目擊”的意思。作者把這些含義都吸收進了這部小說。小說敘事者是吉利德一位名叫約翰·艾姆斯的傳教士。1956年,他77歲,有一個年輕的妻子和7歲的兒子。他隨時有心臟病發作而死的可能,因此在生日來臨之際,他拿起筆,給兒子寫了一封信———等兒子長大了就能看懂了。他在信里回顧了自己和祖父、父親的一生,表達了他對生命與存在的思考。他詳細描繪了條件惡劣的中西部大草原,西班牙流感和兩次世界大戰,還提到他第一任妻子和他們所生孩子之死。此後,他一直單身在鎮上傳教,直到他現在的年輕妻子突然闖進他的生活……他回憶了自己的祖父、父親。他祖父據說親眼見過耶穌顯靈,他要求子孫為廢奴運動作出貢獻:在南北戰爭中,他曾經是約翰·布朗的親密戰友。在寫信過程中,他碰到了自己有生以來最大的精神危機。跟他同名的年輕人———他老朋友的兒子———回到了小鎮上,令約翰·艾姆斯想到了一些痛苦往事和難測的未來,而且,他妻子對這個年紀相仿的年輕人頗有好感。為了理解與寬恕,他發現必須對自己有一個徹底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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