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將信息化管理、無線電管理的職責交縣經濟和信息化局。
(二)將承擔處理縣委、縣政府來信來訪職責交縣委民眾工作局。
(三)增加人民防空、政務服務、指導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關行政效能建設和全縣政府系統電子政務工作職責。
(四)加強服務職責、加強應急管理和督查調研工作,進一步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作用。
主要職責
(一)負責縣政府全體會議、常務會議、縣長辦公會和縣政府領導直接召開的會議的會務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實施會議決定事項。
(二)協助縣政府領導審核或組織起草以縣人民政府、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和縣政府領導同志的重要講話材料,辦理上級政府及部門傳送縣政府的文電,指導全縣行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
(三)研究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請示縣政府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四)根據縣政府領導的指示和辦理檔案的需要,組織協調縣政府有關部門的工作,對有爭議的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縣政府領導同志審批。
(五)督促檢查縣政府各部門和鄉、鎮人民政府對上級政府和縣政府檔案、縣政府會議決定事項及縣政府領導同志有關批示的貫徹落實情況,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
(六)負責縣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縣政府領導同志報告重要情況,並協助處理縣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向縣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七)組織辦理涉及縣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議案、批評、建議和政協委員會提案、建議案工作。
(八)根據縣政府領導同志的指示,組織有關調查研究,收集整理政務信息,及時反映情況,提出建議。
(九)指導全縣應急管理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組織處理需要縣政府組織處理的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十)平時負責組織管理人民防空建設,戰時負責發放防空襲警報和組織實施燈火管制,抓好人員疏散和掩蔽,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衛作戰,組織消除空襲後果。
(十一)負責全縣對台工作的組織、協調、實施。
(十二)負責全縣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
(十三)負責全縣扶貧開發工作,指導、檢查和監督扶貧資金、物資的使用,組織指導全縣貧困地區人才、技術的培訓。
(十四)指導、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機關行政效能建設、電子政務和網路建設工作。
(十五)指導全縣政務服務中心建設,組織縣直部門集中開展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
(十六)履行廉政建設責任,執行廉政建設責任制的各項規定。明晰職權,防控廉政風險,建立行政權力公開透明的運行機制,推進廉政建設的標準化、規範化、制度化。
(十七)承辦縣政府和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能,縣政府辦公室設4個內設機構和縣政府督辦室、縣政府研究室、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縣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
(一)秘書一股
負責縣政府常務會議、全體會議、縣長辦公會、鄉(鎮)長會議和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有關大型活動的組織、協調聯繫;負責縣人大、政協有關會議及參會縣領導、縣政府辦公室主任的協調聯繫;負責辦理文電收發、運轉、公文校核、文印、縣政府和縣政府辦公室印章、介紹信管理等工作;負責縣政府值班室、會議室管理;辦理不在專業股室承辦範圍內的其他公文。
(二)秘書二股
負責組織起草、審核以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或上報的公文;負責縣政府領導同志重要講話的編纂、審核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處理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負責縣政府各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工作情況報告、報表等的收集整理工作;負責《常務會議紀要》、《政府工作通報》的編撰、審核工作;協助縣政府領導協調處理其它有關方面的工作。
(三)行政股
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各種會議、接待和縣政府辦公室機關財務、財產管理等後勤服務工作;負責縣政府領導和縣政府辦公室用車調度、行車安全服務工作;負責縣政府及室機關辦公用房和職工宿舍的維修、房屋管理工作;抓好黨政大樓及附屬區域環境綠化和清潔創衛工作;負責黨政大樓及附屬區域安全保衛工作;負責黨政大樓的協調管理工作。
(四)綜合秘書股(縣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監察室)
負責外事僑務方面的日常工作;負責縣政府辦公室機關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除外)、精神文明建設、人事、工會、群團、老齡等事務工作;負責牽頭縣政府辦公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畫生育、目標管理等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協調掛靠單位工作。
縣政府督查督辦室(縣目標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是:負責《政府工作報告》、縣政府及縣政府辦公室檔案、縣政府領導同志重要批示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督辦工作;牽頭組織開展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專項督查活動;負責鄉、鎮人民政府目標管理工作和縣政府部門績效管理工作;承擔現目標績效管理的具體工作;負責縣委、縣政府民生工程的日常聯絡和督促檢查工作;組織辦理涉及政府工作的人大代表議案、批評、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建議案。負責市政府“12345”交辦事項的辦理、回復工作。
縣政府研究室。主要職責是:負責起草《政府工作報告》和縣政府主要領導同志的綜合性講話、文稿,以及縣政府向市政府和縣委的匯報材料;參與起草縣政府綜合性檔案和重要會議檔案;按照縣政府工作安排進行調查研究,負責《政務調研》、《領導參閱》的編撰、審核工作;對全縣政府系統調研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協助縣外宣辦做好縣政府對外宣傳工作;承辦縣政府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縣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主要職責是:負責與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的溝通聯繫,負責接收和辦理向縣政府報送的緊急事項,發揮運轉樞紐作用;協助縣政府領導同志處置一般以上突發事件;承辦縣政府應急管理的專題會議,督促落實有關決定事項;組織編制、修訂縣政府總體應急預案,指導全縣應急預案體系和應急管理體制、機制、法制建設;組織、指導全縣應急管理宣教培訓和應急演練;協調突發事件預防預警、應急處置、事件調查、事後評估和信息發布工作;指導全縣抗災救災工作;負責與專家諮詢機構的協調聯繫;負責與應急處理指揮中心、武警中隊、消防大隊的聯繫。
縣政府信息公開辦公室(縣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機關行政效能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主要職責是:負責推進、指導、協調、監督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的信息公開工作;負責全縣政府信息公開的督查調研和考核評議;指導全縣政府信息協同發布、保密審查機制建設工作;組織編制縣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目錄、年度報告和許可權政府信息公開流程規範;指導全縣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工作,負責全縣政府信息和網路輿情的收集、整理、編輯,向市政府辦公室和縣政府報送信息;負責縣政府政務外網、公眾信息網、辦公業務資源網的維護和管理;負責縣政府大事記的編纂工作;負責縣政府、縣政府辦公室檔案、保密、機要等工作;承擔縣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機關行政效能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員編制
合江縣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29名(含派駐紀檢監察機構行政編制)。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4名;紀檢組長1名;機關黨委書記按縣委規定配備;縣政府督辦室主任1名(按副科級配備)、縣政府研究室主任1名(按副科級配備)、縣政府應急辦主任1名(按副科級配備)、縣政府信息公開辦主任1名(按副科級配備);正股級職數5名(含監察室主任1名)。
單列行政編制7名。
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9名。
其他事項
(一)縣委台灣工作辦公室(縣政府台灣事務辦公室)。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對台方針、政策和省、市、縣黨委、政府的有關指示;研究、擬定全縣對台工作方針及實施意見,經批准後組織實施;組織、指導、管理、協調縣級機關各部門和各鄉、鎮的對台工作;檢查了解各鄉、鎮和縣級各部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對台方針、政策情況;調查研究台灣形勢和兩岸關係發展動向及合江與台灣經濟、科級、文化等各種交流合作、人員往來的發展情況,提出對策、建議;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我縣涉台政策,統籌協調全縣涉台法律事務;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和省、市、縣黨委、政府的要求,負責我縣同台灣有關社會團體重大交流交往事項的有關準備工作;按照黨中央、國務院以及省委、省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和要求,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和協調我縣有關促進兩岸通郵、通航、通商的工作;負責對台灣宣傳、涉台教育和有關台灣工作的新聞發布;處理涉台事件;會同有關部門協調指導我縣對台經貿工作和兩岸金融、文化、體育、科級、衛生等各個領域的學術交流與合作,以及合江與台灣人民往來、考察、研究等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台屬工作;按照中央、省、市台辦的要求,負責合江對台上層聯絡工作;做好來合探親、旅遊、祭祖、掃墓、投資辦廠的台胞的接待工作;做好台胞定居前的思想工作,配合公安部門做好台胞定居工作;做好因私赴台和因公赴台人員的行前教育和回歸後的回訪總結工作;扶持台屬發展生產,走勤勞科級致富道路,幫助台屬興辦企業;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核定行政編制數2名。其中:主任1名(正科級,由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兼任)、副主任1名(副科級)。
(二)縣政府法制辦公室。主要職責是:負責全縣依法行政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指導,提出推進依法行政的具體措施和工作建議;承辦省人大、省政府和市政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的徵求意見工作;負責縣政府規範性檔案、重大決策、重要行政措施發布前的合法性審查和縣政府規範性檔案的報送備案以及對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部門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組織清理縣政府規範性檔案,監督指導全縣規範性檔案審查和清理工作;負責全縣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工作;負責全縣行政執法證、行政執法監督檢查證的年審、發放和管理工作;負責縣政府部門、鄉鎮人民政府重大具體行政行為的備案審查工作,組織開展行政執法監督檢查,研究行政執法中帶有普遍性的問題,提出改進工作、完善制度的建議;承辦向縣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代理縣政府行政應訴案件,監督全縣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指導協調仲裁業務工作;牽頭負責全縣行政調解的指導、督促和協調工作;負責政府法制理論與實踐的研究和交流,組織培訓政府法制工作人員、縣政府部門行政執法人員,開展政府法制宣傳、諮詢工作;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下設綜合股和複議應訴股。核定行政編制數4名。其中:主任1名(正科級),副主任1名(副科級),正股級職數2名。
(三)縣扶貧開發辦公室。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扶貧開發方針、政策,結合合江扶貧開發工作的實際,調查研究並提出全縣扶貧工作的具體政策和配套措施,協調在執行扶貧開發政策中出現的新問題;擬定全縣扶貧開發中長期規劃,參與制定和實施對貧困村有影響的經濟、社會發展計畫;擬定全縣農村貧困人口、貧困村扶持方案和具體措施;負責全縣扶貧物質的分配、管理;組織指導全縣貧困村人才、技術的培訓;協調縣級機關、醫院、學校、企業對口定點扶貧工作;協助省、市、縣有關部門實施對貧困地區有影響的經濟扶貧開發、智力扶貧開發和基礎設施建設;負責對扶貧民眾團體、扶貧基金會的工作進行業務指導。負責全縣開發式移民,協調赤水河流域綜合治理工程項目的編制、申報、組織實施等工作;承辦縣政府和縣扶貧開發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核定行政編制數2名。其中:主任1名(正科級)、副主任1名(副科級)。
(四)縣人民防空辦公室。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國家有關人民防空、民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擬定全縣人民防空、民防工作有關規章措施和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審核城市總體規劃中貫徹落實人民防空、民防要求及人民防空、民防建設規劃情況,擬定城市防空襲方案,監督檢查城市防空襲方案和各項保障方案的落實,抓好民眾防空組織建設和訓練工作;負責人民防空、民防信息化、通信、警報網路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人民防空工作中涉及的防控防災一體化建設,承擔市政府賦予的應急救援任務;擬定並組織實施人民防空、民防應急救援方案,參與擬定並監督實施人民防空、民防醫療救護、物資儲備、水電供應等保障方案,負責人防工程避難場所的規劃、建設與管理;擬定全縣人民防空、民防建設總體規劃,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總體規劃;負責人民防空、民防工程建設、維護的監督管理及其開發利用,承擔監督檢查和指導城市建設、基本建設和城市開發利用地下空間貫徹人民防空、民防建設要求的執行情況,組織修建人民防空、民防指揮工程、公用的人員掩蔽工程和疏散幹道工程;組織開展人民防空、民防宣傳 ;負責人民防空、民防經費、物質和資產的管理,擬定經費預決算並監督檢查其使用情況;展示負責發放防空襲警報和組織實施燈火管制,抓好人員疏散和掩蔽,協助有關部門做好生活供應和其他保障工作,組織消除空襲後果,協助有關部門回復正常的生產和生活秩序;指導我縣重點人防鄉、鎮人民政府開展人民防空、民防工作;承擔由縣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核定行政編制數1名。其中:主任1名(正科級,由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兼任)、副主任1名(副科級)。
(五)縣政府政務服務中心。主要職責是:指導全縣政務服務體系建設工作;組織縣級部門集中開展行政審批和公共服務;制定政務服務中心各項規章制度、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對進入政務服務中心的部門行政審批機構、視窗及其工作人員進行管理、實施考核;負責行政審批、公共服務事項和其他事項的組織協調,開展並聯審批並督促檢查;承擔電子政務大廳建設和運行管理工作;為國家投資建設項目招投標、政府採購、國有土地招拍掛和國有產權交易等活動提供服務,實施現場管理。下設綜合督查股。核定行政編制數5名。其中:主任1名(正科級)、副主任1名(副科級);紀檢組長1名(副科級);機關黨委書記實行兼職;正股級職數1名。機關工勤人員事業編制1名。
(六)所屬事業單位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