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德國是較早開展合作發展館藏活動的國家,早在19世紀下半葉就提出了圖書館採購的分工協作問題。蒂賓根大學圖書館館長、法學家默爾在1869年闡述了協調採集的思想。19世紀末20世紀初F.T.阿爾特霍夫將其付諸實施。1920年成立的德國學術支援協會在協調採集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它把協作範圍從普魯士10所大學圖書館擴大到其他地區大學圖書館。1951年協會易名為德國研究協會,下設圖書館委員會。該會制訂的全國採集協調計畫把採集外國圖書的任務按31 類111小類分配給各圖書館,目標是通過協調採集保證重要的圖書在德國每種至少有1份。1952~1953年,它參照各館館藏建設的傳統和現狀,重新確定了某些學科的分工。原民主德國實行的“採集重點”協調計畫也是為了協調外國文獻的採集工作。參加館為71所研究圖書館,涉及14大類 140小類,文獻類型包括圖書、期刊、科技報告、學術會議錄等。1896年,美國芝加哥公共圖書館、約翰·克里勒圖書館和紐伯里圖書館制訂合作採集計畫,分工收集專門學科的文獻。1913~1914年間,哈佛大學圖書館等共同委託利奇斯坦前往南美洲採集文獻。30年代的經濟大蕭條促進了圖書館事業的大協作。1940年美國國會圖書館、美國國立醫學圖書館、美國國立農業圖書館簽署了採集原則協定。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美國成立了一個“部際外國出版物採集委員會”,向戰爭機構提供重要的書刊資料。接著推出“戰時出版物合作採集計畫”。使參加計畫的美國研究圖書館得到了戰爭年代出版的約82萬冊書刊資料。在此基礎上,1948年 1月在美國研究圖書館協會的主持下,又開始實施另一項外國出版物聯合採集計畫──法明頓計畫,最初範圍有限,到50年代初覆蓋了全世界(重點是第三世界)。此計畫持續了24年後於1972年9月終止。隨後美國相繼於 1960年起實施拉丁美洲合作採集計畫,1962年起實施480號公法計畫,1966年起實施全國採集和編目計畫。後兩者在支持美國圖書館界採集外國研究資料20年後,因經費問題於80年代開始步入困境。研究圖書館中心的建立是美國正式合作發展藏書的成功範例,其成員遍布全國,通過接受饋贈和呈繳本以及購買等方式獲取不常用的研究資料 (包括外國學位論文、報紙、政府出版物等)。
英國自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發展了 4類地區協調採集計畫,即學科專業文獻合作採集計畫,小說合作採集計畫,外文文獻合作採集計畫,視聽資料合作採集計畫。澳大利亞國家圖書館和新南威爾斯5 所大學圖書館共同實施的新南威爾斯採集計畫,把世界劃分成若干區域,分工重點採集現期出版物, 包括政府出版物、 統計資料、連續出版物等。
文獻合作採集活動除在一國範圍內進行外,還出現了國際性的合作採集計畫,如著名的斯堪的亞計畫。原法屬國家、大英國協國家也利用其歷史形成的關係,一直進行國際合作文獻採集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