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年體
以年代為線索編排有關歷史事件。編年體史書以時間為中心,按年、月、日順序記述史事。因為它以時間為經,以史事為緯,比較容易反映出同一時期各個歷史事件的聯繫。
以編年體紀錄歷史的方式最早起源於中國。如:《春秋》,我國現存最早的一部編年體史書,相傳為孔子依據魯國史官所編的《春秋》加以整理修訂而成的;《左傳》,我國第一部較為完備的編年體史書,原名《春秋左氏傳》,相傳為春秋末年的魯國史官左丘明為解釋孔子的《春秋》而作,簡稱《左傳》;《資治通鑑》,是我國第一部編年體通史,也是我國編年體通史的傑作,北宋司馬光(1019—1086)主編,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年),下至五代周世宗顯德六年(公元959年),記載了1362年的歷史,花了19年的時間編寫成的。
補充:按年月日順序記載的中國史書體裁。起源於春秋。編年體史書數量極多。著名的有《春秋》、《左傳》、《資治通鑑》等。其優點是便於考查歷史事件發生的具體時間,了解歷史事件之間的聯繫,並可避免敘事重複。缺點是記事按年月分列雜陳,不能集中敘述每一歷史事件的全過程,難以記載不能按年月編排的事件,往往詳於政治事件而忽略經濟文化。
紀傳體
東亞史書的一種形式,是以本紀、列傳人物為綱、時間為緯、反映歷史事件的一種史書編纂體例。
紀傳體史書的突出特點是以大量人物傳記為中心內容,是記言、記事的進一步結合。從體裁的形式上看,紀傳體是本紀、世家、列傳、書志、表的綜合。本紀,基本上是編年體,兼述帝王本人事跡。世家,主要是記載諸侯和貴族的歷史。列傳,是各方面代表人物的傳記。書志,是關於典章制度和有關自然、社會各方面的歷史。表,是用來表示錯綜複雜的社會情況和無法一一寫入列傳的眾多人物。優秀的紀傳體史書把這些體裁配合起來,在一部史書里形成一個相輔相成的整體。它既有多種體裁的混合,又有自己特殊的規格。
我國最早的紀傳體史書,也是我國最優秀的一部史書,是西漢司馬遷編纂的《史記》。《史記》從傳說中的黃帝寫起,一直到作者所生活的漢武帝太初年間結束,上下三千年,總計一百三十篇,篇目分別為本紀、表、書、世家、列傳。本紀以歷代帝王為中心,表為大事年表,書記禮制、官制及經濟制度等,世家、列傳記各諸侯國以及武帝以前的各類重要歷史人物,少數民族,鄰近國家的史實,其中世家與列傳就占了一百篇。司馬遷為了寫完這一巨著,費時二十餘年,多次跋涉全國各地考察古蹟民俗,傾盡畢生心血。〈史記〉的古史資料價值特別高,有許多記載成為今人研究古史的珍貴文獻資料;《史記》的史實分析和評價也比較客觀,具有一定的人民性和科學性,例如肯定農民起義領袖陳勝的進步作用,用「世家」體裁為之作傳,這是古代史家中所罕見的。《史記》既是不朽的史著,又是優秀的文學作品,司馬遷善用白描手法刻劃人物形象,魯迅甚至把《史記》稱為“史家之絕唱,無韻之《離騷》”。
但《史記》只寫到漢武帝為止,故漢代續補《史記》者叢出,其中以班固撰的《漢書》最為後世推崇,它是一部敘述了西漢二百二十九年史事的紀傳體斷代史。自《漢書》著成後,以紀、表、志、傳為主要形式,以斷代為史的史書體例,便成為後世修「正史」的標準形式。中國的官方正史“二十四史”的其他史書,都依照《史記》體例,以紀傳體編纂而成。二十四史還附志、表等作為附錄。朝鮮、日本的一些史書也是以紀傳體寫成的。
但紀傳體也有其弊端,即「一事而復見數篇,賓主莫辨」,分頭敘述人物,歷史事件則被分記到人物傳之中,產生重複矛盾的缺陷。到南宋,始出現了克服編年、紀傳二體缺陷而綜合其優點的紀事本末體。
典志體
又叫典制體,典制體史書,以典制為中心,記述歷代典章制度及其因革損益。它以分門別類為表述上的特點,曾被稱為分類書。典制體史書是從紀傳體史書中的書志分離來的,發展為獨立的體裁。
中國古代史學上第一部有影響的典制史是唐代史家杜佑所撰的《通典》(之前有劉知幾之子劉秩所著的《政典》,杜佑《通典》在其基礎上加以擴充,故其書為《通典》所代,未流傳於世。),共200卷,分食貨、選舉、職官、禮、樂、兵、刑、州郡、邊防,計九門,門下有子目,子目之下又有細目。全書內容采自五經群史,上自黃帝,下至唐代天寶之末。
元初,馬端臨撰《文獻通考》,348卷,較《通典》有所增益。《通典》和《文獻通考》都是典制體通史,後人把它們同《通志》合稱“三通”。
南宋鄭樵《通志》,是紀傳體史書,典制部分稱為“略”。從全書性質上看,屬於紀傳體通史。
“三通”都有續作,至清代累計為“十通”。其中官修的有續三通接正三通敘述至明末,清三通接續至成書之時,即乾隆五十年左右。因《通志》為紀傳體通史,續作僅接續二十略這一部分。六部大書合計1560卷。清末劉錦藻又以個人之力成《續清文獻通考》400卷,續至清末。
此外斷代典制體史書始於唐代蘇冕的《會要》40卷,記唐高宗至德宗時事,宣宗時,又有《續會要》40卷,因其斷代成書,易於續作,後歷代多有撰修。
紀事本末體
紀事本末體是以事件為主線,將有關專題材料集中在一起的史書體例。首創者是南宋的袁樞,他的《通鑑紀事本末》就採用這種體例。紀事本末體,既不同於編年體之以紀年為主,也不同於紀傳體之以傳人為主,而是以記事為主,把歷史上的大事,詳其首尾,集中表述其過程。無論是編年體還是紀傳體,在記事方面都存在著明顯的不足。
南宋袁樞的《通鑑紀事本末》正式創立此種體例。其後,用此體改編或創作的史書很多,明陳邦瞻《宋史紀事本末》、《元史紀事本末》、張鑒《西夏紀事本末》、清谷應泰《明史紀事本末》、近人黃鴻壽《清史紀事本末》等,貫通古今,自成系統。這是各朝代的紀事本末。
國別體
以國家為單位,分別記敘歷史事件。
《國語》是中國第一部國別體史記,又稱國記,是一部分國記事的歷史散文,起自西周穆王,訖於戰國初年的魯悼公,分載周、魯、齊、晉、鄭、楚、吳、越等八國的歷史。它最初的記錄者可能是各國的史官,在春秋戰國之際由晉國的史官編纂成書。《國語》的記事比《春秋》詳細生動的多,也保存了許多珍貴的史料。《戰國策》是一部戰國時期的史料彙編。西漢後期的劉向校理群書,加以整理,去其重複,得33篇,按國別分為東周、西周、秦、齊、楚、趙、魏、韓、宋、衛、中山12國策,定名為《戰國策》。晉陳壽《三國志》記載了魏、蜀、吳三國的歷史。
通史
連貫地記敘各個時代的史實的史書稱為通史,與斷代體史正好相反.如西漢司馬遷的<<史記>>,也可稱為通史。因為他記載了上自傳說中的黃帝,下至漢武帝時代,歷時三千多年的史實;還有司馬光的<<資治通鑑>>,也是著名的通史.“通史”可以理解為貫通的歷史,就是一個國家或地區或世界的從最早文明到現在的歷史。既然叫通史,就首先要求敘述的內容廣泛,所有重要事件和研究課題(軍事、文化、藝術)涉及內容不深但都要涉及到。其次要求在敘述中體現歷史發展脈絡或貫穿其中線索,給人一種整體的認識。所以做不到第一點至少不配稱作通史,而要做到第二點是比較困難的,需要著者的才華、積澱和理論素養。同樣涉及一個內容的兩本通史,在這第二點上,平庸和經典的差別是顯著的。市面上很多《中國通史》和《世界通史》都是平庸的著作,雖然羅列了各個事件和課題,但對人的啟發是沒有多少的。
斷代史
主要特點是只記錄某一時期或某一朝代的歷史。
如《漢書》。《漢書》是我國第一部記傳體斷代史,分為12篇紀、8篇表、10篇志、70篇傳,共100篇,80來萬字。記事上起漢高祖元年,下至王莽地皇4年,共229年歷史。從《史記》到《明史》的二十四史,除了《史記》以外,均為斷代史。以上的六種體例是按不同的標準分的。實際上,同一史書按不同標準可同時歸入不同的體例。如《三國志》,就既是紀傳體史書,又是國別體史書,同時還屬斷代史史書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