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飛彈誤射事件

台灣飛彈誤射事件

2016年7月1日上午8點15分,台灣海軍的金江艦從高雄左營向台灣海峽的大陸方向射出一枚威力較大的飛彈。實施雄風三飛彈系統檢查測試時發生誤射,造成1死3傷。2016年8月29日,高雄地檢署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飛彈中士高嘉駿等人。2016年11月,台灣“國防部”同意賠償死者家屬約750萬元人民幣。

事件經過

2016年7月1日上午8點15分,台灣海軍的金江艦從高雄左營向台灣海峽的大陸方向射出一枚威力較大的飛彈:據稱是有“航母殺手”之稱的雄三飛彈。

飛彈發射後,台灣方面又相繼發出一系列的混亂信息。先是說“誤射”沒有傷亡,在傳出飛彈命中海域有一台灣漁船爆炸時,又說是該船變電箱爆炸,再後來又說飛彈打中台灣漁船造成一人死亡;先是說飛彈有自毀的裝置,但為什麼“誤射”後卻沒有“自毀”又語焉不詳。

初步判斷意外發生原因應是“人員操作未依據正常程式”。

事件處置

台灣防務部門負責人馮世寬在獲知這件事後,立即指示參謀總長嚴德發成立項目小組南下,要求台海軍司令部務必查明肇事原因。同時,請搜救單位立即執行搶救。目前初步查證,造成台灣漁船翔利升號黃姓船長不幸身亡,傷者經送往台南市立醫院治療後,均為輕傷,並已出院。

台當局防務部門表示,對於不幸身亡的船長及受傷的船員表示歉意,並要求台灣海軍司令部及相關單位全力做好慰問家屬及協助後續相關事宜。

台當局“行政院長”林全表示,已指派“行政院副院長”林錫耀南下處理,台“行政院”隨後也發出聲明表示,林已到興達港海巡基地,代表林全慰問家屬並致送慰問金。

台灣外事主管部門7月1日晚間表示,台海軍誤射飛彈貫穿翔利昇漁船,造成1位菲律賓籍及1位越南籍漁工受傷,台當局通過相關管道已致電越菲兩國“駐台代表處”,從人道立場向兩國通報處理情況。

台灣海軍發生飛彈誤射重大事件,台灣當局領導人蔡英文發言人黃重諺7月1日說明,台灣安全會議接獲台灣防務主管部門通知後,就立即聯繫在美國的幕僚,稍早蔡英文也召集隨行幕僚聽取報告,並要求以最快速度查明真相、徹底檢討。

社會影響

大陸國台辦主任張志軍1號表示,在大陸再三強調要在“九二共識”的政治基礎上,維護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維護台海和平穩定之際,發生這樣的事態,他認為影響非常嚴重,台灣方面需要對事件作出負責任的說明。

當被問到台灣陸委會是否已經通報事件,張志軍表示沒有得到這個訊息,但稱現在最重要的是,台灣當局怎樣嚴肅認真地對待能夠確保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確保台海和平穩定的政治基礎問題。

後續事件

2016年7月5日,台灣當局防務部門前發言人羅紹和表示,家屬在悲傷情緒中要求相關違失官兵跪爬進入靈堂,海軍的官員應該溝通與說明,不應發生此情況,“軍人應該是跪天地、跪‘國家’、跪父母、跪良心才對,怎么可以任意下跪?”連日來,島內不少退役將領對“雄三”飛彈誤射事件違失官兵被要求下跪一事不以為然,公開發表看法,批評軍方沒有出來維護這些犯錯的軍人。台防務部門負責人馮世寬4日在“立法院”也對此表示相當不忍。

2016年7月11日,台灣陸委會主委張小月表示,台軍1日“誤射”雄三飛彈後,陸委會在事發當天以簡訊方式通報大陸國台辦。台灣陸委會方面首次公開說明雄三“誤射”事件後,台當局對大陸的通報方式。

檢方偵結

2016年8月29日,台海軍金江艦誤射雄三飛彈造成翔利升漁船船長黃文忠死案,高雄地檢署偵辦近2個月後,依過失致死等罪嫌起訴飛彈中士高嘉駿,依廢弛職罪嫌起訴射控士官長陳銘修及兵器長許博為,檢察官認定全案確是過失意外,並無任何陰謀或不法動機。高雄地檢署調查後確認,“誤射”案造成漁船船長黃文忠當場死亡,黃的兒子及2名外籍漁工受傷。

2016年11月,經協定,認定軍方有過失,“國防部”同意賠償黃家約750萬元人民幣,並於11月11日撥款入黃家指定賬戶。高雄地檢署認為,金江艦射控士官長高嘉駿獨自在戰情室演練飛彈發射操作,並按鈕發射飛彈,涉嫌業務過失致死、業務過失傷害及過失毀壞武器罪,士官長陳銘修讓高獨自在戰情室操作,兵器長許博為未依規定一次發給5支火線,都涉嫌廢弛職務罪。

宣判結果

2017年9月30日,7·1台灣飛彈誤射事件宣判,中尉兵器長許博為(26歲)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1年2月,射控士官長陳銘修(35歲)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2年,飛彈中士高嘉駿(34歲)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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