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刑法與刑訴之交錯適用》從我國台灣地區實例及裁判出發,最後一部分的裁判回顧以年度為範圍,逐筆過濾台灣地區“最高法院”刑事裁判後,鳥瞰並簡評整個年度的刑事裁判發展。
作者簡介
林鈺雄,台灣台北縣人,1964年出生。台灣大學法律系、法研所畢業,司法官、律師考試及格。1993年9月赴德深造,追隨羅克辛(Claus Roxin)教授攻讀刑事法,獲頒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學位。現任教於台灣大學法律學院
目錄
第—部分 因果關係、客觀歸責與罪疑唯輕第三人行為介入之因果關係及客觀歸責——從北城醫院打錯針及蘆洲大火事件出發壹、問題與案例之提出貳、本文基本立場與主張叄、因果關係之判斷肆、客觀歸責之判斷伍、本文與案例之結論罪疑唯輕原則之個案運用——以“平底煎鍋案”之因果及歸責判定為例壹、前言與案例貳、因果關係與罪疑唯輕叄、客觀歸責與罪疑唯輕肆、結論結果可避免性、風險升高與罪疑唯輕——從台灣北濱車禍案之判決談起壹、前言貳、事實與判決摘要叄、案例及判決評析肆、幾點反思——代結語 第二部分 行為數、競合論與同一性新“刑法”總則與新同一案件——從“刑法”廢除牽連犯、連續犯論訴訟上同一案件概念之重構壹、前言貳、新“刑法”總則之新競合論叄、傳統同一案件規則之檢討肆、新同一案件概念之建構伍、結語行為數與競合論壹、前言貳、判斷行為數之三分說叄、三分說之對話與整合肆、立法之檢討伍、結語陸、附錄:跨連新舊法之施用毒品行為犯罪事實同一性與時間要素——兼評數則“最高法院”相關判決壹、問題之提出貳、本文之立場叄、問題與裁判之分析肆、結語 第三部分 刑法各罪與訴訟證明從肇事逃逸罪看實體法與訴訟法的聯動性——評2000年度台上字第7622號、2002年度台上字第l37號判決壹、前言貳、事實摘要與判決要旨叄、評釋肆、結語張某盜匪案之實體與程式問題——間接故意、從輕原則、強制辯護及審判違背法令壹、前言貳、事實摘要與判決要旨叄、本案實體問題之評釋肆、本案程式爭點之評釋伍、結語誹謗罪之實體要件與訴訟證明——兼評釋字第五。九號解釋壹、前言——徘徊於最大限度言論自由與有效名譽保障之間貳、誹謗罪之實體要件叄、真實性之訴訟證明肆、結語論詐欺罪之施用詐術壹、前言貳、詐欺罪與施用詐術概論叄、“事實”之欺瞞肆、作為之詐欺伍、不作為之詐欺陸、結語論詐欺罪之陷於錯誤壹、前言貳、錯誤之概念叄、錯誤之引起與維持肆、錯誤、詐欺未遂與被害者學伍、結語 第四部分 刑事裁判之年度回顧二○○一年刑事類實務見解回顧壹、前言貳、實體法類裁判叄、程式法類裁判肆、結語二○○二年刑訴類實務見解回顧壹、前言貳、警詢筆錄與全程連續錄音(影) 叄、嚴格證明法則與證據代替品肆、違法干預處分與證據使用禁止伍、判決違背法令與非常抗訴陸、結語:不確定的年代二○○三年刑訴類實務見解回顧壹、前言貳、犯罪挑唆/陷害教唆叄、違反告知義務與證據使用禁止肆、鑑定之必要性伍、自訴不可分之限制陸、向檢察官送達與抗訴期間柒、附論本書索
前言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推出的“台灣法學研究精要叢書”連續引入我國台灣地區法學領域的拔尖之作,在祖國大陸法學界產生了積極的學術影響。整套叢書開始出版的主要是民商法、行政法和訴訟法方面的著作,現在又要陸續推出刑法系列,這是令人欣慰的。 台灣地區的刑法學和大陸的刑法學之間存在密切聯繫。台灣的老一輩刑法學家韓忠謨教授等,都是在祖國大陸完成學業以後去台灣的,可以說是在台灣承續了自清末以降從大陸法學引入的刑法學傳統。在大陸20世紀80年代初開始恢復刑法學的學術研究的時候,又恰恰是台灣的刑法學著作起到了一定的啟蒙作用。例如韓忠謨教授的《刑法原理》一書就以影印的方式在大陸出版,為我們當時了解刑法理論研究的世界現狀打開了一扇學術的門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