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議會

台北市議會

台北市議會為中國台灣台北市的民意機關,代表市民監督市政,由代表多元社會的各區議員行使立法職權。目前台北市議會議長為吳碧珠,副議長為李新。

簡介

台北市議會台北市議會
台北市議會為地方立法機關,在經由提案、討論、辯論、協商的過程中,依“服從多數、尊重少數”的多數決民主原理,使多元的民意能夠成為市民共同遵循的政策與法律,保障地區住民的權益。
近年來,議會在致力反映民意、監督市政、府會關係和諧、政黨協商、城市交流之餘,也戮力提升議事資訊公開及電子化等工作。希透過立法監督,督促市政府興利除弊、增進市民福祉、提高市民生活品質,克盡地方立法機關職責。

沿革

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於1945年12月26日公布《台灣省各級民意機關成立方案》。1946年4月15日,根據國民政府公布的《市參議會組織條例》及《參議員選舉條例》,成立台北市參議會。台北市參議會雖為民意機關,但在當時僅具諮詢性質而已。

1949年12月7日,地方自治制度並未遵循憲政體制運作。1950年4月24日《台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頒布,作為在台灣地區推動地方自治的依據,台北市參議會隨之進入省轄市市議會時期。

1967年7月1日,台北市由省轄市升格為直轄市,迄至第一屆直轄市議會成立為止(1968年12月25日)為過渡時期,由台北市臨時市議會踐行職權。但有關直轄市自治的法制並未完備,仍以行政命令-於1967年6月22日行政院訂頒的《台北市各級組織及實施地方自治綱要》-作為直轄市自治的法源。

1994年4月14日,《直轄市自治法》公布施行,台北市議會在地方自治的立法權、財政監督權及行政監督權始獲得法律保障,1998年1月25日公布施行的《地方制度法》,將直轄市與省縣(市)自治分流的規範整合為一,開啟台灣地方自治發展史。

議會職權

1.議決台北市“法規”

視地方實際需要制定市法規。與“中央法規及法律”牴觸者無效。

“立法”方式:

a.市府研擬草案提送議會三讀通過。

b.議員提案三讀通過,送市府執行。

2.議決市預算及審議決算之審核報告

看緊市民的荷包,並監督市府預算執行情形。

3.議決市稅課

市府若開徵特別稅課、臨時稅課及附加稅課時,需經議會三讀通過方可課徵。

4.議決市財產的處分

需經議會出席議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同意。

5.議決市政府組織規程及市屬事業機構之組織規程

防止市政府及其事業機構組織無限制擴大。

6.議決市府提案及議員提案

議決各類提案,為民喉舌,反映民意。

7.接受人民請願

替市民主持公道。

8.其它依“法律”或“中央法規”賦予之職權

議會功能

市議員依“法令”賦予之職權。一方面制衡市府避免獨裁,一方面監督市政,興利除弊保障市民權益,以求市民最大福祉。

議員任務

反映民意,為民喉舌。導正市府制訂公共政策的方針。

作為市民與市府間溝通的橋樑。

代表市民審議市預算、決算之審核報告、市“法規”及其它各類議案。

代表市民監督市政府,切實執行市政建設。

議員權力

1.議決權

為審慎審查各類議案,成立七個委員會分別審查之,並將審查結果送大會議決或向大會報告。

2.質詢權

針對市長施政計畫、各項施政報告、項目報告等以及各局處之業務執行情形,於開會時以口頭或書面的方式提出建言和意見等。市政總質詢在大會向市長提出,以政策性重要者為原則,由市長負責答覆。

業務質詢向市府所屬各局處及公營事業機構提出,以其所職掌之業務為範圍由各有關單位首長負責答覆。

3.提案權

對市府之各項建議可提案經大會通過後送市府執行,議會提案應三人以上之附署,但“市法”之提案,應有議員總額五分之一以上之附署,並經程式委員會審查通過後始得提送大會討論。

行政單位

台北市議會除秘書長與副秘書長外,尚設有會計室、人事室、資訊室、法規研究室、公共關係室、文書組、總務組、議事組等行政單位,以及民政、財政建設、警政衛生、教育、交通、法規、程式、紀律等委員會辦公室。

委員會

民政委員會
財政建設委員會
教育委員會
交通委員會
警政衛生委員會
工務委員會
法規委員會
程式委員會
風紀股長會

改選

每四年改選一次,與市長同時改選。

自從台北市升格為直轄市以來,2002年選出之市議會為第九屆市議會。

第十屆市議會將於2006年選出。

所在地

台北市議會台北市議會
過去最早的議會場所,是使用現今的中山堂開會,後來於1964年,台北市議會遷至中山南北路與忠孝東西路口的市議會大樓(該大樓後來改由台北市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使用,不過該分局亦於2007年遷離),至此台北市議會才正式擁有獨立的會議及辦公場所。

1990年,台北市議會再遷移至位於台北東區,逸仙路與仁愛路四段交界處的市議會新廈(台北市信義區仁愛路四段507號),與台北市政府新大樓為鄰。

政治勢力分野

第九屆(2002年選出)台北市議會有五十二名市議員,其中中國國民黨二十席,民主進步黨十七席,親民黨八席,新黨五席,無黨籍兩席。另外費鴻泰、王世堅徐國勇三人於2004年當選第六屆立法委員,秦儷舫、歐陽龍、王欣儀與汪志冰於任期中加入中國國民黨,故截至目前台北市議會有四十九名市議員,其中中國國民黨二十四席,民主進步黨十五席,親民黨六席,新黨四席。

歷任正副議長

界別 任期 議長 副議長 備註
1967年07月01日 1969年12月24日 張祥傳 陳少輝 台北臨時市議會
第一屆 1969年12月25日 1973年12月24日 林挺生 張建邦
第二屆 1973年12月25日 1977年12月24日 林挺生 張建邦
第三屆 1977年12月25日 1981年12月24日 林挺生 張建邦
第四屆 1981年12月25日 1985年12月24日 張建邦 陳健治
第五屆 1985年12月25日 1989年06月01日 張建邦 陳健治 張建邦就任交通部長離職,剩餘任期經改選,由陳健治擔任議長
第六屆 1989年12月25日 1994年12月24日 陳健治 陳炯松
第七屆 1994年12月25日 1998年12月24日 陳健治 吳碧珠
第八屆 1998年12月25日 2002年12月24日 吳碧珠 費鴻泰
第九屆 2002年12月25日 2006年12月24日 吳碧珠 李新
第十屆 2006年12月25日 2010年12月24日 吳碧珠 陳錦祥
第十一屆 2010年12月25日 至今 吳碧珠 周柏雅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