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
物質文化遺產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石窟
河南省
受禪碑與受禪台V-459
簡介
受禪碑位於河南省臨潁縣繁城鎮境內的受禪台前。台前有兩碑,受禪碑也就是其中的公卿將軍上尊號奏碑。右魏《受禪碑》,世傳為梁鵠書,而顏真卿又以為鍾繇書,莫知孰是。按《漢獻帝紀》,延康元年十月乙卯,皇帝遜位,魏王稱天子。又按《魏志》,是歲十一月葬士卒死亡者,猶稱令。是月丙午,漢帝使張愔奉璽綬,庚午王升壇受禪,又是月癸酉奉漢帝為山陽公。而此碑雲十月辛未受禪於漢。三家之說皆不同。今據裴松之注《魏志》,備列漢魏禪代詔冊書令、群臣奏議甚詳,蓋漢實以十月乙卯策詔魏王,使張愔奏璽綬,而魏王辭讓往返三四而後受也。又據侍中劉廙奏,問太史令許芝今月十七日己未可治壇場。又據尚書令桓階等奏,雲輒下太史令擇元辰,今月二十九日可登壇受命。蓋自十七日己未至二十九日正得辛未。以此推之,漢、魏二《紀》皆繆,而獨此碑為是也。《漢紀》乙卯遜位者,書其初命而略其辭讓往返,遂失其實爾。《魏志》十一月癸卯猶稱令者,當是十月衍一字爾。丙午張愔奉璽綬者,辭讓往返,容有之也。惟庚午升壇最為繆爾。癸卯去癸酉三十一日,不得同為十一月,此尤繆也。禪代,大事也,而二紀所書如此,則史官之失以惑後世者,可勝道哉!嘉祐八年九月十七日書。受禪台
受禪台為中國唯一的禪讓活動紀念地,台高20米,長寬約30米,築成於東漢延康元年(220年)。是當年魏王曹丕接受漢獻帝的禪讓,登基稱帝的地方。建安二十五年(公元220年)冬十月,魏王曹丕在繁陽(今繁城)築靈台,舉行受禪大典,接受漢獻帝的禪讓,代漢立魏,改年號為黃初,是謂魏文帝。從此結束了劉漢王朝400年的歷史,開始了我國歷史上的魏、蜀、吳三國時代。台上原有大殿等建築。現僅存高台一座,台分三層,坐北朝南,呈上圓下方狀,高約13米,底周長368米,總面積8448平方米。受禪台前有兩碑,即《受禪表》和《公卿將軍上尊號奏》。受禪碑也就是公卿將軍上尊號奏碑,碑高3.70米,寬1.19米,厚0.33米,上刻公卿將軍們呈給魏玉曹丕的奏章,力勸以曾代漢,建立魏國之事。受禪表碑高3.70米,寬1.10米,厚0.30米,詳細記錄了黃初元年(220年)冬十月二十九日,漢獻帝在受禪台上將帝位禪讓於魏王的事實。兩碑並列,立於鎮內的獻帝廟舊址上,碑呈圭形,額有穿,沒有華麗的裝飾。
受禪大典的盛況,裴松之引《獻帝傳》注云:“魏王登壇受禪,公卿、列侯、諸將。匈奴單于、四夷朝者數萬人陪位。”可見其炫赫隆重。受禪台及受禪碑均為國務院正式公布的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