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占春無意 受命法官扁案並審
台海網12月25日訊 陳水扁涉及的“國務費”四大弊案,台北地方法院承審受命法官何俏美,認為和兩年前就開審的“國務費機要費”案,兩案具有刑事訴訟法所定的相牽連案件關係,24日上籤呈要求併案給刑十六庭徐千惠法官合併審理。由於何俏美正是12日抽中承審扁案的法官,何俏美上籤協商並辦,顯示審判長周占春沒有要審理扁案的意願。
因此,先前定出的2009年1月7日首次開庭的庭期,合議庭已迅速撤銷,靜待陳水扁羈押程式,以及是否合併給蔡守訓那庭審理後,扁案才能定庭期,進行實體案件的審理程式。
據台媒報導,扁家弊案全台矚目,承審法官周占春二度無保釋放陳水扁,引爆藍營不滿,對周批評甚劇。周占春24日表示,他一開始就主張將特偵組起訴案件並給承審吳淑珍“國務機要費”案的審判長蔡守訓;若蔡守訓願意,他很樂意把案件全並給蔡守訓審理。據了解,扁案是否合併先前的吳淑珍“國務費”案一起審理,這一兩天就會明朗,屆時就可知曉扁案是否後案並前案,由刑十六庭合併審理。
簽呈要求併案的何俏美法官就是陳水扁12日送審北院時,抽中承審扁案的法官,她的審判長則是兩度裁定將陳水扁無保釋放的周占春。至於徐千惠法官,則是審理吳淑珍“國務費”案的合議庭受命法官,審判長為蔡守訓。徐千惠收到併案簽呈後,已和審判長、陪席法官進行討論是否要接受併案。
依北院刑庭分案要點規定,數案若要合併審理,須由各受理法官協商並辦,被要求併案的法官,有權決定是否接受併案。也因此,合併審理才由何俏美具名,身為審判長的周占春並未參與。
周盈文抽中馬英九案受命法官
馬英九特別費案“高院”昨天分案,受命法官周盈文一收到資料,馬上忙著清點、整理。
人民網9月4日電 馬英九特別費案台灣“高等法院”昨天分案,由剛動完眼睛手術的周盈文抽中擔任受命法官,他表示“坦然以對”。對於馬案的政治效應,周盈文笑說剛開完刀的眼睛,“藍、綠分不清”。
據台灣《聯合報》報導,馬英九特別費案合議庭由庭長劉景星、受命法官周盈文、陪席法官王敏慧組成。一、二審合議庭有類似特點———劉景星與一審的蔡守訓都曾就讀師範,受命法官周盈文、吳定亞都畢業於台大法律系;陪席的王敏慧與徐千惠都是剛從其他法院轉任新法院不久,王敏慧上周才到“高院”報到。
由於馬英九案在“高等法院”的案號為二00七年度矚上重訴八十四號,“高檢署”將指派重案公訴組檢察官林邦梁、王金聰、曾俊哲等人蒞庭。
周盈文與王敏慧都有近20年法官經驗,劉景星更已超過三十年。對於審理馬案的壓力,周盈文說:“本案的事實並不複雜、困難,主要是法律見解問題。”
周盈文說,他也知道,法院不管怎么判,一定有一半的人有意見,但法官不可能求全,只能依證據、法律處理。至於馬英九案審理速度,周盈文不諱言,變數在他“眼睛”。
至於何時開庭?周盈文說,他的右眼才動過手術,因兩眼度數差距過大,左眼最近也要動手術植入水晶體,他會等手術後,儘速開庭。若案件調查完畢,他不會故意擺著不結,也不會刻意趕在選舉前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