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公司債權人保護制度

反思公司債權人保護制度

反思公司債權人保護制度,作者,王艷華,由法律出版社於2008-12-01出版。

基本信息

內容簡介

公司債權人利益保護,並不是一個新鮮的話題;然而,商業實踐推動下公司制度的變革,為這一古老的話題增添了嶄新的內容,進而激發了人們對公司債權人保護制度的反思。作者通過論證債權人保護制度的信用基礎和原則,利用公司契約論原理,強調在公司參與人利益平衡的基礎上謀求公司債權人的利益保護;作

反思公司債權人保護制度反思公司債權人保護制度
者梳理了債權人與董事、股東之間的關係,提出了修正公司法關於債權人保護制度的具體建議。

作者簡介

王艷華,1972年生,法學博士,副教授,河南許昌人。1995年到1998年就讀於北京大學法學院,獲法學碩士學位;2003年到2006年就讀於武漢大學法學院,獲法學博士學位。1998年至今,在鄭州大學法學院任教,鄭州大學私法研究中心研究員,研究方向為民商法學,講授商法、公司法、破產法等課程。曾參加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兩項,主持省級社科項目一項,主編教材一部,並發表法學論文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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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內容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問題的提出

二、思路

三、研究文獻概述

四、研究方法

五、需要特別說明的問題

第一章 公司債權人保護制度的新變化——從公司資本制度變革談起

第一節 公司資本制度與債權人利益保護的關係

一、公司債權人利益保護的必要性——一個現實的分析

二、公司資本制度對債權人利益提供的保護——一個歷史的考察

第二節 公司資本制度變革——從“債權人主導型”到“股東主導型”

一、質疑資本制度類型的劃分

二、債權人利益導向型的資本制度

三、債權人利益導向型資本制度的弊端

四、股東利益導向型的資本制度

五、我國公司資本制度的變革

第三節 公司資本制度變革對債權人利益的影響

一、資本功能的變化

二、對債權人的影響

第二章 公司債權人保護制度的信用基礎——從資本信用到資產信用

第一節 從“資合公司”說起

第二節 公司信用和公司信用的基礎

一、公司信用

二、公司信用基礎

三、公司信用的傳導

四、公司信用傳導與公司立法

第三節 資本信用

一、資本信用的背景

二、資本信用的表現

三、資本信用悖論

第四節 資產信用

一、公司資產的特點

二、資產與資本的區別

三、資產信用

第五節 資本信用到資產信用的意義

一、為資本制度的變革掃除了思想障礙

二、重構債權人利益保護制度

第三章 公司債權人保護制度的原則——公司參與人的利益平衡

第一節 公司債權人的地位

一、公司債權人地位受公司法性質的影響

二、公司契約論

第二節 公司參與人

一、股東作為公司參與人

二、公司債權人作為公司參與人

三、董事、經理作為公司參與人

第三節 公司債權人與其他公司參與人的利益衝突與平衡

一、債權人與股東的利益衝突與平衡

二、債權人與董事的利益衝突與平衡

三、不同種類債權人之間的利益衝突與平衡

小結

第四章 董事對公司債權人的信義義務制度

第一節 董事對公司債權人負有信義義務的必要性

一、董事對於債權人不負有信義義務的學說

二、董事對公司債權人負有信義義務的必要性

第二節 董事對債權人負有義務的立法與司法實踐

一、英美法系部分國家關於董事對債權人義務的司法與立法

二、大陸法系部分國家(地區)關於董事對債權人責任的規定

第三節 董事對債權人承擔義務的性質分析

一、董事對債權人負有直接義務說

二、董事對債權人承擔間接義務說

第四節 董事對債權人信義義務的構成

一、董事應對公司所有的債權人負有信義義務

二、董事對公司債權人負有確保債務履行的信義義務

三、董事對公司債權人的義務貫穿公司經營的全過程

第五章 股東對公司債權人的直接責任制度

第一節股東有限責任的要件

一、股東獲取有限責任保護應滿足的條件

二、股東獲取有限責任保護應當承擔的義務

第二節 股東對公司債權人承擔直接責任的構成要件

一、主體要件:承擔責任的主體是曾經享受有限責任的股東

二、行為要件:股東實施了損害公司人格獨立的行為

三、結果要件:造成了損害結果的發生

四、目的要件:以維護特殊群體的利益為目的

五、責任順位:原則上以公司不能清償為前提條件

六、責任範圍:原則上是無限責任

第三節 理論基礎及評價

一、股東對債權人直接責任的理論學說

二、股東對公司債權人直接責任的地位和作用

三、股東對公司債權人直接責任的利弊分析

第六章 公司債權人自治制度

第一節 債權人自治的概述

一、一般法律上的自治

二、債權人自治

第二節 債權人的兩種自治方式

一、債權人的外部自治方式

二、債權人的內部自治方式——債權人參與公司治理

第三節 公司債權人自治方式的綜合運用

一、金融債權人的自治

二、債券持有人的自治

三、公司債權人之間對於債權受償順序的安排

四、破產債權人的自治——破產債權人會議和破產監督人

第七章 公司債權人保護機制及其發展——契約自由與國家強制的結合

第一節 自由與強制在公司債權人利益保護制度中的體現

一、契約法對公司債權人的利益保護

二、公司法對公司債權人的利益保護

第二節 契約自由機制

一、契約自由的體現

二、契約自由的條件限制

第三節 強制機制

一、強制的理由

二、強制類型

第四節 公司債權人利益保護制度的發展趨勢——走自由與強制結合之路

一、強制不當

二、自由與強制的結合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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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光陰荏苒,歲月如梭。轉瞬之間,鄭州大學法學院已經走過了二十六個春秋寒暑,現已將近而立之年。在兄弟單位的關心、支持和幫助下,歷經幾代鄭大人的不懈努力,鄭大法學院逐步發展為擁有一個法學博士學位點,兩個一級學科(法學和法律)碩士點,九個二級學科碩士學位點,一個法學本科專業,四個省級重點學科,兩個省級人文社科重點研究基地的教學研究性法學院,成為中原大地從事法學教育與學術研究的重鎮。

進入21世紀的鄭大法學院,師資隊伍的職稱結構、學歷結構、年齡結構和學緣結構發生了較大變化。按照弓l進與培養並舉、倡導教師博士化的方針,在近80名專任教師中,具有博士學位和正在攻讀博士學位的教師業已過半。作為法學院教學、科研工作的中堅力量和學術骨幹,一大批具有博士學位的中青年教師正在各自的學科領域嶄露頭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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