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關於“7”
在西方宗教里,“7”是個意味深長的數字。自十六世紀以後,基督教用撒旦的七個惡魔的形象來代表七種罪惡:傲慢(PRIDE)、嫉妒(ENVY),暴怒(WRATH)、懶惰(SLOTH)、貪婪(GREED)、暴食(GLUTTOWY)以及淫慾(LUST)。
每個人身上都會有原罪的表現,就算是聖人也不可避免。而我們這樣的凡人就自是不必說了!原罪被封於內心的隱秘之處,而釋放原罪的一個很大因素就是我們都存在某種心理缺陷,當某種外力恰好擊中了這種缺陷,每個人都有可能在瞬間喪失理智,淪為瘋子。
影響
意義
這種人生來有罪的說法,一方面奠定了基督教的思想理論基礎。它是基督教教義的出發點和核心。正因為人們生而有罪,才有了基督教的求人們向善,贖罪一說。另一方面,影響了整個歐洲人的文化史。
別論
基督教認為,“原罪”是人類世代相傳的罪過,它使人一生下來就成為上帝面前的罪人,也是人類一切罪惡和災難的根源。任何人都沒有能力解除這一罪惡,只有靠上帝的就恕。“原罪說”是基督教的基本教義之一,是聖子耶穌降生世間,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為世人恕罪,完成上帝救恕人類的使命的信仰依據。全部《聖經》可以說是以原罪為前提的人類救恕史。(在舊約·創始記·第三章)
還有一個是“本罪”是指人在日常生活中違背上帝的訓誡,自己所犯的罪過。
基督教的“原罪說”對西方的文化產生了極大的影響,被認為是西方“罪惡文化”的根源。
思考
從哲學的角度而言,宗教都是由人的內心需要而出發的精神集合,都有著一定的相似性。西方的原罪思想也與中國及印度佛教中的輪迴罪惡思想大同小異,都滿足了人對因果報應的虔誠篤信,滿足了人類對無法解釋的現象與突如其來的災難的一種精神歸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