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2009年06月,任生態環境部(原環境保護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副局級);2016年02月——2018年04月,任河北省環境保護廳副廳長(掛職)。
任免信息
2018年4月9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決定:免去原慶丹的河北省環境保護廳副廳長職務。
人物處分
2017年9月至2018年3月,原慶丹共違規組織或參與宴請活動17次,宴請所用高檔白酒和產生的費用多數由私營環保企業承擔,其中多起發生在其掛職河北省環保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期間。2018年3月,原慶丹在河南省開封市環保巡查工作期間被組織約談後,當天返回開封途中還主動與地方環保部門負責人聯繫並接受其宴請。原慶丹還違規使用巡查專用車從開封前往鄭州打網球。原慶丹受到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其他違規參與宴請的黨員幹部均受到相應處理。
工作業績
在國務院環境保護委員會秘書處工作期間,參與組織召開每年例會及有關重要檔案審議工作,參與組織國家環境保護執法檢查,以及淮河、太湖、本溪等污染治理現場會;在環保部政策法規司曾任副處長、處長,主要從事環境戰略和環境經濟政策制定工作。
2006年以來,直接參與組織了中國綠色信貸、綠色保險、綠色貿易、綠色稅收等環境經濟政策制定,參與或主持了許多檔案的調研和起草,協調國家經濟部門推動多項環境經濟政策出台。其中,組織了主要行業的高污染產品名錄製定及取消出口退稅、禁止加工貿易等政策制定,參與和起草環境稅方案,參與組織了綠色保險、環境友好型社會建設等試點。
任生態環境部環境與經濟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以來主抓環境政策、法規相關研究和綜合管理等工作。目前,主持或主持參與中國綠色經濟、生態文明建設指標體系及政策創新、城市環境管理政策改革、環境經濟政策創新、環境管理體制改革等國家課題的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