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來由
清末民初全國各地舉辦的具有通過稅或貨物稅性質的厘金或厘捐,徵收機構一般分為三級,最上一級為厘捐總局(分二級的不設總局),其下設厘局,分布本省府、州、縣或商埠。厘局又在通商要道或市鎮設分局或厘卡,經理厘捐。分局或厘卡之下有的還設分卡和巡卡。分卡分兩種:一種管徵收;一種管查驗。巡卡擔任稽查和緝私,並配備有巡船、炮船等武裝。事務較簡的厘局,其下僅設厘卡,不再設分卡。厘卡有委員、司事、巡丁等約10餘人,分卡一般僅設司事、巡丁各二人。據估計,清末全國18省厘卡總數(包括分卡)約有2500-3000處,有工作人員2.5萬人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