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龍達斯
人物生平他是公元六世紀古希臘的一位偉大立法者,曾定下公民不得攜帶武器參加集會。後在一次集會上他自己卻不慎佩帶。當他意識到自己踐踏到了自己的立法,卡龍達斯莊重地回答:“向宙斯發誓,我會維護這條法律的。”言罷,拔劍自刎而死。
相關事件我們經常把卡龍達斯之死和曹操割發替罰兩則史事聯繫起來,其似乎有高下之別,但是我並不打算討論曹操與卡龍達斯的司法品質,因為不同時空不同法律文化若以高下判之則難稱公論。中國老百姓一般感慨曹操軍令如山時也大抵不知卡龍達斯之死,不過在老百姓心中,就權貴與法的關係,往往堅持著“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這一條樸素的認識。可惜甘於同罪的“好”王子在中國歷史上實在是太少,大多是依仗權勢,枉法縱行之流。所以,“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也就成了可遇不可求的罕事,從這個角度看來,曹操確可當“難能可貴”四字。
後人評價一個偉大的立法者,比常人更知道法的神聖性,才會不惜以生命來闡述,為自己的生命立法,神聖不容褻瀆。這便是自我與靈魂和諧相處的規則。
卡龍達撕的震撼,直抵我靈魂曾經最羞於面對的最深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