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加強駐京、駐寧日常信訪保障工作。
(二)加強信訪網路信息系統維護及信件受理工作。
(三)加強中央信訪聯席辦、省信訪聯席辦和市信訪聯席會議交辦事項的督查督辦、協調會辦工作。
(四)負責信訪事項複查覆核及三級終結認定工作。
(五)負責全國、省人大轉交信訪事項的辦理工作。
(六)負責對無理信訪事項進行認定以及重大疑難複雜信訪事項信訪聽證的組織協調工作。
主要職責
(一)代表市委、市政府受理人民民眾來信、來訪、來電,為來信、來訪、來電人員提供有關政策諮詢,做好信訪人的思想疏導、矛盾化解工作,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來信、來訪、來電中提出的重要建議和反映的重大問題。
(二)承辦上級機關及市委、市政府領導批示交辦、轉辦的信訪案件,協調處理跨地區、跨部門的重要信訪事項,根據市領導意見,向有關部門、下級機關及企事業單位交辦、轉辦有關信訪事項,督查督辦重要信訪事項。
(三)綜合分析民眾來信、來訪、來電反映的問題和情況,徵集篩選和提供信訪信息與建議,對帶有全局性的或重要信訪事項開展調查研究,向黨委、政府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或辦法。
(四)市駐京、駐寧日常信訪保障工作,組織協調駐京、駐寧信訪工作組及時勸返本地越級上訪民眾。
(五)處理中央信訪聯席辦、省信訪聯席辦交辦的非正常信訪案件,並負責有關工作部署及交辦事項的組織協調、會辦督辦工作。
(六)代表市政府受理信訪事項複查覆核及三級終結認定工作,負責對無理信訪事項進行認定以及重大疑難複雜信訪事項信訪聽證的組織協調工作。
(七)負責國家、省、市信訪網路信息系統維護,信件、信息和市長電子信箱辦理及重要事項的協調會辦工作。
(八)配合公安、武警、安全部門處理以民眾集體上訪為由進行的遊行、集會、請願等活動。
(九)檢查、指導、督促各縣(市)區和市級機關各部門、各單位的信訪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市信訪工作目標管理,提高信訪工作成效,開展信訪幹部培訓和信訪宣傳工作。加強信訪隊伍自身建設,不斷提高信訪幹部的政治和業務素質。研究探討信訪工作的規律和理論,指導信訪工作實踐。
(十)按照《信訪條例》規定,對有關單位及信訪幹部、信訪民眾提出獎勵或處罰的建議。
(十一)負責市12345政府服務熱線運行及管理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信訪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網路信息處)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事務;負責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文電收發、印鑑管理、機構編制、組織人事、機要通信、政務公開等工作;承辦檔案、保密、會務、財務、安全保衛、對外聯絡與接待、辦公自動化、車輛管理、資產管理等後勤服務工作;負責信訪宣傳工作;跟蹤信訪動態,發布信訪信息,匯總上報各類統計報表;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
負責市長電子信箱辦理工作;承擔市12345政府服務熱線運行管理工作;負責局網站維護及網上信訪事項辦理工作;負責信訪信息系統的維護和管理工作;承擔本局電子政務套用系統及安全保障系統的開發、維護和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區域網路的建設、維護和管理工作;負責收集、整理帶有傾向性、苗頭性和突發性的網上信息;負責對全市網路信訪工作的檢查、督促、指導。
(二)辦信處(人民建議徵集辦公室)
辦理市內外人民民眾和境內外人士給市委、市政府及其領導以及市信訪局的來信;及時篩選重要來信報送領導閱批,承辦市領導批轉信件的督辦和反饋;交辦、轉辦、自辦信訪老戶和重要來信問題;組織或參與跨地區、跨部門信訪事項的協調會辦工作;負責人民來信的統計、分析,定期通報來信情況;負責對全市辦信工作的檢查、督促、指導。
承擔人民建議徵集工作,篩選重要建議報送領導閱批;開展重要、典型及傾向性、苗頭性信訪問題的調查研究,及時向市委、市政府提出有關工作建議;負責對全市人民建議徵集工作的檢查、督促、指導。
(三)接訪處
負責接待本市及外籍來訪民眾;接受民眾政策、法規諮詢;做好集體上訪的疏導化解工作;協調處理來訪中的疑難問題;及時了解、匯總和上報集體上訪動態;負責聯合接待的組織協調及秩序維護工作;負責督辦向縣(市)區及市直部門轉辦、交辦的民眾上訪問題;負責上訪老戶的交辦、會辦、自辦工作;負責對來訪中緊急突發事件的處理;會同公安部門做好對擾亂社會秩序的上訪人員的教育疏導及依法懲處工作;配合民政、衛生、公安部門對來訪中的精神病、傳染病人,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負責我市民眾進京去省來市重大和異常突發信訪事項的聯絡和處理工作;負責市領導接待來訪民眾的組織準備、登記記錄和對相關問題處理情況的跟蹤反饋;負責律師參與信訪接待工作;做好來訪情況的統計和分析,定期通報來訪情況;負責對全市接訪工作的檢查、督促、指導。
(四)查辦督辦處(聯席辦綜合處)
負責督查督辦上級機關交辦並要結果的信訪案件;辦理市委、市政府領導批示並要結果的信訪案件;負責人大、政協交辦的有關議案、提案、批評、建議的辦理工作;負責對進京去省上訪事項、非正常上訪事項的交辦和督辦;辦理本局立案的重要信訪案件;負責組織實施全市信訪工作目標管理;承辦信訪督查專員的日常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對全市信訪查辦督辦工作的檢查、督促、指導。
負責市信訪聯席辦日常事務處理工作;負責市信訪聯席會議籌備及文稿起草工作;了解掌握全市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動態情況;匯集分析信訪信息,研判信訪穩定工作形勢;承辦或參與調查處理涉及到重大方針政策的信訪問題,針對信訪突出問題及群體性事件向上級機關提出對策建議;負責信訪幹部業務培訓工作;組織和協調相關單位處理跨地區、跨部門、跨行業信訪突出問題;負責對全市信訪聯席辦日常工作進行業務指導。
(五)複查覆核處(政策法規處)
代表市政府受理民眾信訪事項複查覆核申請;牽頭組織會辦市政府交辦的重大、疑難、複雜信訪事項的複查覆核;督促檢查下級機關信訪事項的複查覆核工作;定期向市政府報告信訪事項複查覆核工作情況和向上級信訪部門報送信訪事項複查覆核及信訪程式終結情況;承辦對無理信訪老戶認定工作;負責對信訪事項聽證的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對全市信訪事項複查覆核工作的檢查、督促、指導。
承擔信訪法制建設方面的工作;負責信訪工作依法行政、法制宣傳和培訓;負責信訪工作規範性檔案的起草工作;負責對全市信訪工作法制化、規範化、制度化建設的檢查、督促、指導。
另按有關規定設立紀檢組(監察室)。
人員編制
市信訪局機關行政編制為23名。
領導職數為: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組長1名;正副處長(主任)13名,其中正處長(主任)6名(含監察室主任1名),副處長(副主任)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