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原名南昌醋巷清真寺,即南昌清真寺,也是南昌市伊斯蘭教協會所在地。
地理位置
南昌清真寺地處南昌市繁華的中山路醋巷15號。乘車路線
2路(非區間車),22路,7路(單線),旅遊1線在“子固路口”下車,向東30米,向南進入契約巷,行60米,向西拐入醋巷,行20米至醋巷清真寺(南昌清真寺)。歷史演變
《南昌縣誌》載:清真寺在廣內醋巷,始建於清道光四年(1824),座落在今南昌西湖區醋巷15號,通稱古寺,由馬、哈兩位穆斯林集資購得醋巷民房一棟改建,占地4百平方米,單層建築。1929年,由鄉佬王雲亭、宛少雲集資並向外地募捐,將後棟改建磚木結構兩層樓房,大殿移至樓上。樓下大廳作殯葬儀式及節日活動之用,前棟修繕後作沐浴水房。新屋落成後不久,抗戰開始,南昌淪陷,留城30餘戶穆斯林避居寺內,成大雜院,宗教活動停止。房屋經8年抗戰,3年解放戰爭,從未維修,已成危房。解放後,人民政府幫助將住戶安排遷出,撥款維修,恢復舊觀。“文化大革命”中,醋巷清真寺再遭破壞,改為宗教界交代“罪行”遭受批鬥時的所謂“宗教牛棚”。後改作漢民宿舍,且在天井內深挖洞,以至影響屋柱基礎,房屋傾斜,再成危房。改革開放後
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落實宗教政策,人民政府再撥巨款,將醋巷清真寺全屋推倒,改建鋼筋水泥結構前後棟兩層樓房,水電齊全,購置設備,恢復宗教活動。1981年批准開放為南昌市伊斯蘭教宗教活動場所。南昌市伊斯蘭教協會會址設此。基礎設施
南昌清真寺位於南昌市中山路醋巷15號,通稱古寺。始建年代,一說建於1673年清康熙年間;另一說為清道光四年(1824年),由馬哈兩位穆斯林集資購民房一棟改建。該寺為南昌市現存唯一一座清真寺。據寺內碑文記載,民國十八年由清真寺首士等捐助,將原單層建築改為磚木雙層結構。解放後,在黨和政府的關懷下,多次撥款對清真寺進行修葺。1981年,政府撥巨款將原屋推倒重建為鋼筋水泥兩層樓房。全寺占地四百多平方米,坐南朝北,呈長方形,分為前棟和後棟。大門呈八字形,正面上端石刻匾額鐫刻著“清真寺”三個大字。整體建築採用中國傳統的建築風格,觀瞻古樸。前棟下層為大小淨(沐浴)水房,上層為辦公室,前後棟之間有一天井相連,可通風照日。後棟為主要建築,大殿設在樓上,約100平方米,可容納200人禮拜。西南角設有廂房一間。樓下大廳作會議及節日等活動之用,東西兩側是經堂、教長室、接待室。在廳盡頭有天井與前棟天井遙相呼應。清真寺1981年批准為南昌市伊斯蘭教合法宗教場所。市伊斯蘭教協會設於此。對外開放以來,接待了大批海內外穆斯林和友好人士來寺禮拜及訪問。南昌清真寺已成為江西省頗具影響的穆斯林宗教活動中心。
宗教團體
解放後,南昌市穆斯林自發組織的民眾團體。1949年9月,在清真寺召開穆斯林民眾大會,成立"南昌市回民工作組",推姚道?F代表,其宗旨是團結全市穆斯林稱接受申國共產黨的領導,支援人民解放軍解放全中國,擁護人民政府的政策法令。工作組受到覺和人民政府的重視和鼓勵,撥給活動場所,派幹部指導工作,開辦宰牛場和牛肉供應站。1952年,“三反寬反”運動中,穆斯林內部出現不和,中共省、市委統戰部派幹部協助工作,搞好內部團結,改組工作組,推選宛慈章任組長,開展學習,創辦回民幼稚園、婦女縫紉班。期間,楊洪元被選為中南行政區民族委員會委員,魏大愚參加中南少數民族參觀赴北京等地參觀。南昌市回民抗美援朝工作組
1953年在中共黨組織領導下,“南昌回民工作組”改組為“南昌回民抗美援朝工作組”。組成以耿慎君阿訇為主任委員的委員會,其宗旨是團結全市穆斯林參加支援抗美援朝,保家衛國運動,協助黨和政府貫徹民族、宗教政策。成立青年俱樂部,開展學習活動,組成文藝宣傳隊,在街頭表演抗美援朝的活報劇。1953年中國伊斯蘭教協會成立,耿慎君阿訇代表金省穆斯林出席會議,當選中國伊協第一屆委員。
南昌市回民文化協進會
1957年南昌市第一屆回民代表會議召開,成立“南昌市回民文化協進會”,組成以阿訇耿慎君為主委,王曉舟為秘書長的委員會。1958年在耿慎君阿訇主持下,開展反對宗教剝削、廢除陳規陋習的宗教改革運動,並向全國伊斯蘭教界發出倡議書,產生良好影響。1961年耿鎮君阿訇歸真。同年12月第二屆回民代表會議召開,選舉金立強為主委王曉舟為秘書長的第二屆委員會。在此期間,王曉舟出席中國回民文化協進會代表會議,當選為委員。馬肇斌阿訇出席中國伊協代表會議。
1964年東,南昌市回民文化協進會,完成歷史任務,宣告撤銷。
南昌市清真寺民族管理委員會
1965年2月成立,金立強為主委、王曉舟為秘書長的“南昌市清真寺民主管理委員會”,接辦原南昌市回民文化協進會的工作任務。1966年“文化大革命”開始後,管委會停止活動。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管委會恢復工作,積極協助黨和人民政府落實宗教政策,重建清真寺,推選王國斌阿訇代教主持宗教工作。
南昌市伊斯蘭教協會
1987年12月成立,選舉王夢石為主委,王曉舟為副主委兼秘書長等15人組成的委員會。協會成立後至1992年的5年間,在黨和人民政府領導下,在開展合法的宗教活動,接受政府對宗教場所的管理,組織穆斯林學習,創辦自養事業,接待外國穆斯林參加宗教活動,落實宗教房產政策,保障社會秩序穩定等方面,作了大量工作,起到黨和政府與穆斯林民眾之間的橋樑作用。期間,王曉舟當選為中國伊斯蘭教協會常委、市政協常委、1989年參加北京國慶四十周年大典觀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