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婚經過
2013年3月,豐城男子羅某在報紙上看到一則徵婚啟事,並主動撥打電話聯繫了徵婚女子張某某。通過幾次電話聯絡,雙方約好在南昌見面,隨後兩人一直保持著聯繫。之後的幾次碰面中,張某某分別以要準備定情信物、給父母買見面禮等理由,讓羅某給她買金項鍊、珍珠項鍊、菸酒等物品,價值近萬元,其中還多次向羅某索要現金。起初,羅某並沒有在意,然而在經過近3個月的接觸後,羅某提出想要與張某某父母見面,卻多次被拒絕,這讓羅某漸漸對張某某起了疑心。
6月2日,羅某來到廣潤門派出所報案。隨後,羅某撥通張某某的電話,約其在撫河公園見面。就在張某某做著繼續收取禮物的美夢時,民警迅速出動,將張某某抓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