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區人民代表大會

(4)選舉區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選舉區長、副區長,選舉區人民法院院長和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5)選舉出席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6)聽取和審查區人大常委會、區政府和區人民法院、區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等。

南山區人民代表大會是南山區地方國家權力機關。
主要職權是:

(1)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決議的遵守和執行;
(2)審查和批准南山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預算以及執行情況的報告;
(3)討論、決定區內的重大事項;
(4)選舉區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選舉區長、副區長,選舉區人民法院院長和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5)選舉出席市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6)聽取和審查區人大常委會、區政府和區人民法院、區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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