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用神
清沈孝瞻《子平真詮》云:
八字用神,專求月令,以日乾配月令地支,而生克不同,格局分焉。財官印食,此用神之善而順用之者也;殺傷劫刃,用神之不善而逆用之者也。當順而順,當逆而逆,配合得宜,皆為貴格。
是以善而順用之,則財喜食神以相生,生官以護財;官喜透財以相生,生印以護官;印喜官殺以相生,制劫以護印;食喜生旺以相生,生財以護食。
不善而逆用之,則七殺喜食神以制伏,忌財印以資扶;傷官喜佩印以制伏,生財以化傷;羊刃喜官殺以制伏,忌官殺之俱無;月劫喜透官以制伏,利用財而透食以化劫。此順逆之大格也。……
然亦有月令無用神者,將若之何?如木生寅卯月,日與月同,本身不可為用,必看四柱有無財官殺食透乾會支,另取用神。然終以月令為主,然後尋用。是建祿月劫之格,非用而即用也。
民國命理學家徐樂吾評註說:
用神者,八字中所用之神也。神者,財、官、食、印、偏財、偏官、偏印、傷官、劫刃是也。八字中察其旺弱喜忌,或扶或抑,即以扶印之神為用神,故用神者,八字之樞紐也。所以用神未真,命無準理,故評命以取用神為第一要義。取用神之法,先求之於月令之神,月令者,當旺之氣也。如月令無可取用,乃於年日時之乾支中求之。用雖別求,而其關鍵仍在月令。譬如月令祿劫印綬,日元盛旺,劫印不能用,則別求克之泄之之神為用,用雖不在月令,而別求之關鍵,則在月令也。若四柱克泄之神多,日元轉弱,則月令劫印,仍然可用。故云用神專求月令,以日元配月令地支,察其衰旺強弱而定用神也。……
至於名稱善惡,無關吉凶。為我所喜,梟傷七殺,皆為吉神;犯我所忌,正官財印,同為惡物,不能執一而定論,在乎配合得宜而已。因用神之重要,故凡五行之喜忌,乾支之性情,以及生旺死絕合刑沖之解法,同為取用時所當注意,雖為理論,實為根本。
按:以上所言“用神”,分為兩種,不可混淆。
一、局中所用之物(或有用之物),為用神。如己日乾生於酉月,天干透辛,則以辛為用神,辛為己之食神,即食神為用,此為食神格。但這個食神並不一定是使命局趨向綜合平衡之物,只是八字“有用”之物而已,見下。
二、使命局趨向綜合平衡的一種五行,為用神。承上,己生酉月,天干透辛。
①如果四柱其餘乾支中有許多己土比肩、戊土劫財、丙丁火印星,己雖生酉月泄氣,而日乾仍然較旺,柱中又有壬癸水財星的話,可以取財星作為用神,如:
戊己辛癸
辰巳酉未
辛金得月令透乾,金之力強,可取辛金為用(因辛金有用),為食神格,柱多比劫印星,日乾強,取年上癸水為用神,為食神生財格,火生土,土生金,金生水,秀氣流通,誠為美格,大運走水運,必然大吉大利,發福百端,金運次吉,也是好運。火運損了食神不利,木運平常,土運有吉有凶。此身旺,食神之利在於泄身、生財。
②如果四柱其餘乾支中戊己土、丙丁火少,日乾又因為食神旺而泄氣過甚,日乾衰,又宜以火土為用神,如:
庚己辛癸
午酉酉亥
此己土遭傷官食神重重泄氣,日乾衰弱不堪,只可取午中的丁火、己土作為用神,大運必以火土(丙丁火制金,戊己土幫身)運方佳,雖然八字不平衡,但一走到是火土的大運流年,仍可發福非常。行金、水、木皆為凶運。此身弱,食神之弊在於泄身生財,己身尚不健全,何堪再見食神泄氣。
③如果四柱其餘乾支多甲乙木,日乾雖弱有根,此甲乙木克身為緊,必要食神制去官殺方可言吉,如:
辛己乙乙
未巳酉亥
此己土日乾雖弱,但坐下印綬,時逢比肩幫身,不致過弱,所懼者,兩重乙木通根透乾,猛克己土,有殺先論殺,此殺星攻身為緊,妙在時上辛金透出,得月令力強,制伏乙木,則此辛、酉之金克去身邊之鬼,此命又當以辛金作為用神,大運行金運,自可發福,土運幫身亦吉,不可行火運,克去了食神為凶(由此可知,身弱不一定行印運就是好運)。此食神之利在於殺重身輕,舉動盡為牽制,日主喜食神,食神制伏七殺,一將當關,群邪自服,故本命又得以食神為用矣。
④如果四柱其餘乾支中丙丁火過甚,日乾又強,則又宜以水克去丙丁火,以財損印,如:
辛己丁丙
未亥酉午
此不特丙丁火重重,生日乾過多,且制了食神,必以壬癸水為用,以去其丙丁火,而衛護食神,大運行水,便是大吉之運。月令食神泄秀,今酉金被傷,必要水來救應,此柱中有壬水,大運仍宜水運為至美。此食神有病,要醫其食神也。
由以上例證可知,凡局中有用之物,為用神,而此有用之物,當以月令為先,月令本氣無取,可看月令所藏之物有無透乾,若均無取,然後方能看別處(如例③)。此有用之物,有宜與不宜,宜則益之(如例①),過則損之(如例②),有病則醫之(如例④)。
以上非獨食神而言,其餘諸多變化,要舉一反三,細心領悟。
正官
【總論】
1、用之正官不可傷。
日主太強,八字中比劫重重,而財星不多,宜以正官制去比劫,使命局中和。若雖用正官制去比劫,但仍未中和,大運流年必要行正官運加強官星的力量,或行財運把柱中的正官生旺,使正官有力,而終達全局平衡之功用,故此正官之作用可謂大矣。此處之正官既為美物,豈可傷之,若柱有傷官,必然要克正官,深禍已經隱伏,大運再行傷官運,引動柱中傷官,必然大禍不免。就算八字中並無傷官,既取正官為格,行運亦忌傷官克官。如:
丁甲辛戊
卯寅酉子
此用之正官,被丁卯衝剋而破,不吉。詩云:“八月官星得正名,局中大怕卯和丁”是也。
2、官輕見財為福利。
日乾強,比劫重,尋八字之配合,當以正官為用,而柱中正官雖有,但力量不足以制劫,此為“官輕”,必要以財星生起正官為妙,以此加強正官之力。若柱中財多,自然妙不可言,大運或流年行至財鄉,必屬大吉之運。如:
丁庚甲乙
醜申申亥
此正官弱,得甲乙透乾生之,乃官輕見財為福利。
3、有官有印無破,作廊廟之材。
日乾弱,比劫少,官星旺,若有印星的話,則官生印,印生身,雖官旺亦不作凶論,緣印可泄官生身也。此官印相生,無明財破印,無傷官損官,誠美格也。如:
庚丁丁乙
戌未亥卯
此有官有印無破,作廊廟之材,為狀元之命。
4、重犯官星,只宜制伏。
日乾太弱,八字中官星疊見,其勢強盛,而柱無印綬,不得已而取傷官食神猛制官星,使日主不至於被官星克伐殆盡。猶如苛政猛於虎,使得民不潦生,民為求生存,遂揭竿而起,與朝庭對抗。
戊丙癸癸
戌子亥酉
此官星重重,克身過甚,全賴時上戊土高透制伏。
【分論】
1、凡正官成格,柱中有一位官星健旺,又須日主強,得財印相扶,柱中不見傷官、七殺,行運引至官鄉,必主富貴。
2、柱中官星結局,又有財資扶,必須行身旺運(比劫印星)方可發達。蓋財官重重,日主衰弱,不能負荷,徒勞無用,運至財殺旺鄉,必染重病。柱中官殺重,日主弱,七殺又旺,又行七殺運,恐有牢獄之災。官者管也,官殺過甚,又行官殺,不生疾病,便遭司法機關之害。
3、五行正官,忌刑衝剋破之宮。此不特正官而言,柱中可用之物,大多都忌刑衝剋破。
4、若是身衰官殺旺,定知此命是貧寒。
5、正官見殺及傷官,刑衝破害,歲運相併必死。
6、有官要有印,無刑足可夸,不為金殿客,也作富豪家。
7、官星重見,只作殺推,再至官鄉,災非難免,若是太多,制之為福。
8、正氣官星用月支,喜逢財印到年時,破害刑沖俱不犯,富貴雙全報爾知。
9、官星不可被刑沖,官殺同來吉變凶,化殺為官方是吉,化官為殺禍重重。
10、官星大抵要身強,身弱須求運旺方,歲運更逢身旺地,無沖傷破是榮昌。
11、印多官多為貴命,官旺身衰反為病,官多身旺化為財,財旺身衰貧病並。
12、正官須在月中求,無破無傷貴不休,玉勒金鞍真富貴,兩行旌節上皇州。
13、正官仁德性情純,詞館文章可立身,官印相生逢歲運,玉堂金馬坐朝臣。
14、大抵官星禍福真,正偏雜亂太無情,露官藏殺多為福,露殺藏官大禍興。
七殺
【總論】1、身強殺淺,假殺為權。
日乾太強,八字中比劫多,財星少,官星無力或無,又無傷官食神泄氣,正賴七殺補官星之不逮,以制比劫,比劫既制,則財星可安矣。此七殺成為權星,人命逢此,必然富貴崢嶸。如:
庚甲乙癸
午寅卯醜
此身強殺淺,假殺為權。
2、殺輕者喜財生之。
日主太強,八字中比劫重,七殺輕,而七殺既輕,難起制伏之功,必賴財星將七殺生旺,加強七殺制比劫之力。如:
庚丙壬庚
寅戌午午
此夏火炎炎,壬水七殺雖可制丙火,唯五月壬水弱極,必賴庚金髮水之源,故殺輕喜財生之,大運流年喜金水之鄉。
3、殺重身輕,制鄉有益。
其義與前述之“官星重犯,只宜制伏”相類。日主弱,七殺多,比劫少,無印星化殺,不得已而取傷官食神猛制七殺,保全性命。八字中既有制伏,大運流年亦宜行制伏旺鄉(行傷食旺地),自可言吉。如:
戊丙壬壬
未戌子子
此殺重身輕,水多火熄,無印化殺,必要戊土透乾制殺,使丙火得以生存,歲運宜行火土運。
4、身弱有印,殺旺無妨。
日主弱,七殺旺,唯因有印星緊貼日乾,化殺生身,雖殺旺亦不懼也,忌財星傷印。歲運宜印綬比劫之地。如:
甲丁甲癸
辰酉子巳
此毛澤東之命,丁生子月身弱,癸水七殺通根透乾,兩重甲木正印高透,泄水生火,身弱有印,殺旺無妨,殺印相生,貴不可言。
5、日主無根,棄命從殺。
日主弱極,八字中毫無比劫印星,又無傷食制殺,而只見滿盤官殺,圍攻日主,此即棄命從殺之格,反宜取官殺財星為用,歲運亦必要在官殺財旺之鄉方吉,忌比劫印運,忌傷官食神運,主凶。“棄命從殺,須要會殺”,成格之條件為:日乾失時,月支為官殺,且三合官殺成局或會官殺之局,四柱天干全是官殺、財星,沒有一點比肩劫財及印星,方為成格。則此局只取財星及官殺為用,忌比劫印星。如:
辛乙辛戊
巳醜酉申
秋木凋零,地支巳酉醜會成金局,八字重重官殺,日主無根,全無比劫印星生助,只得棄命從殺,用神取金、土。忌水木火運,大運在水木火皆主凶。
【分論】
1、身強殺淺,假殺為權,殺重身輕,終身有損。
2、七殺如逢財助,其殺愈凶。七殺逢財生而愈旺
3、刃殺兩顯,威震乾坤。
4、殺不離印,印不離殺,殺印相生,功名顯達。
5、殺印雙全,宜其文武兩備。
6、七殺遇長生之位,女招貴夫。如庚以丙為殺,而得丙寅,忌官星混
7、殺星子位,必招悖逆之兒。此言七殺居時辰無制
8、七殺有制亦多兒。
9、時上偏官有制,晚子英奇。
10、偏官七殺,勢壓三公,喜酒色而偏好爭鬥,愛軒昂而扶弱欺強,性情如虎,急躁如風。
11、身逢七殺是提綱,只為乾衰大受傷,正祿交差刑煞入,終身不免有禍殃。
12、月支偏官最忌沖,傷官羊刃喜相逢,日乾旺相皆為貴,制伏無過百事通。
13、身弱殺強無制神,多生災禍不堪論,哪堪更入官旺地,耽疾帶刑喪此身。
14、殺官混雜類,有去官留殺,亦有去殺留官。去殺留官當論貴,去官留殺主威權。
15、若乃時逢七殺,見之未必為凶,月制乾強,其殺反為權印。
16、日上偏官一位強,日辰自旺喜非常。
17、年乾七殺莫言凶,制合為權最有功。如丙以壬為殺,月乾為丁,丁壬合殺作吉論
18、身弱官殺混,多夭貧。
19、棄命從殺論剛柔。陽日乾不可從殺,陰日乾方可論從殺之格
22、殺輕者喜財生之。
23、合官星不為貴,合七殺不為凶。如甲以辛為官遇丙合不吉,以庚為殺遇乙合作吉論
24、偏官有制化為權,唾手登雲發少年,歲運若行身旺地,功名大用福雙全。
25、偏官如虎怕沖多,運旺身強豈奈何,身弱虎強成禍患,身強制伏貴中和。
26、偏官不可例言凶,有制還他衣祿豐,幹上食神支又合,兒孫滿眼福無窮。
27、陰癸多逢己子傷,殺星須要木來降,縱然名利升高顯,怎奈平生壽不長。
28、六丙生人亥子多,殺星拘印貴中和,東方運去興名利,運到西方事轉磨。
29、春木無金不是奇,金多猶恐返遭危,格中取得中和氣,福壽康寧百事宜。
30、偏官偏印最難明,上下相生有利名,四庫坐財宜向貴,等閒平步出公卿。
正偏財
【總論】1、用之財星不可劫。
日主強,官殺微或無,財星弱,正可取財星作為用神,若見比劫,則財星被比劫所破,豈不為凶兆?故財星為用神則不可遇比劫旺盛,更不可行比劫歲運。如:
丙壬辛壬
午子亥辰
此乃郭沫若八字,壬水汪洋,一泄千里,無戊己透乾制水,只得以丙丁火作為用神,行火運為最吉,木運為次吉。子午相沖,比肩重重且又出乾,財星被傷,財為妻,妻妾遭傷,故為克妻多婚之命。
2、身強財旺皆為福,若帶官星更妙哉。
日主強,比劫多,而財星旺,身強用財,固是美事,再帶官星,以去比劫,妙不可言。凡身強財旺,必為富命,若帶官星,財生官,又可取貴,作既富且貴之命推。如:
丁庚甲乙
醜戌申卯
身旺財多比劫重,丁火出乾,財旺生之,富貴雙全。
3、日主無根財太重,全憑印綬護身軀。
身弱財多成黨,無比劫幫身,全憑印綬生身,乃免財多身弱之患。如:
丙己辛壬
寅亥亥子
此水多土流,己土柔弱無根,財星過多為害,全賴時乾丙火坐下長生,貼身生土,正為“日主無根財太重,全憑時印星身宮”,運行火土運必發。
4、財旺者遇比何妨。
財多身弱,日主力不能任,尤須比劫幫身,身旺財少卻怕劫,財多身弱不怕劫,柱有比劫得力更妙,歲運亦宜比劫,凡財多身弱者,行比劫旺鄉多能發財。有云:“財多身弱,身旺則發。”如:
丙甲戊戊
寅申午辰
此李嘉誠之命,重重戊己土,滿盤是財,日乾甲木太弱,病在財多,38歲行水木運身旺之地,一發如雷,成為香港巨富,現個人財產達八百億港元。
5、日主無根,棄命從財。
日主極弱,八字中滿盤財星,無比劫幫身,無印綬生身,不得已而棄命從財,反取財為用神。大運流年宜傷食財鄉,忌比劫印運。此格成立條件為,日主失時不當令,月令財盛,且柱中三合財局或三合財方,食傷亦旺,無比劫印星生助日乾,此格方成。如:
己丁辛辛
酉巳醜酉
巳酉醜合金局,巳中丙火失其效力,八字全是財星,又有傷食生財,日主根氣全無,為棄命從財格。
【分論】
1、先財後印,反成其福,先印後財,反成其辱。
2、財宜藏,藏財豐厚,露財浮蕩。
3、財為養命之源。
4、無財而行財運,乃有名無實。
5、財多身弱,行官鄉財旺,禍患百出。
6、地支無財官,乾關明露,乃虛詐無實之命。
7、正財之格,主人誠實,行事儉約,賦性聰明,惟有慳吝。財旺身衰,主妻秉男權,持家幹蠱,運行比劫,妻妾多危。
8、財旺生官,富而且貴,露官藏財,無不高位,藏財豐厚,露則虛費。
9、我去克他為妻財,乾強則富。
10、身弱財多,喜兄弟羊刃為助。
11、財旺者遇比無妨。
12、妻財明朗,喬木相求。
13、財星入墓,必定刑妻。
14、支下伏財,偏房寵妾。
15、財星太過愚。
16、大運流年,三合財鄉,必主紅鸞吉兆。
17、財源被劫,父命先傾。
18、男逢財多身弱,妻話偏聽,財星得位,因妻致富成家。
19、財遇長生,田園萬頃,財旺生官,自身榮顯。
20、大貴者用財而不用官。
21、孤寡者,只為財神被劫。
22、正財逢身旺而優遊享福,遇劫財則晦滯呻吟,官星若見,平生惹事遭非,七殺若逢,處事少成多敗。
23、財旺身衰,禍深福淺,財多身弱要印扶身,四柱財衰,怕劫分奪。
24、身旺無官只取財。
25、身衰財多財累己,是非不完起爭端。
26、財多生殺,破祖勞碌之命。
28、正財無破乃生官,身旺財生祿位寬,身弱財多徒費力,輕財分奪禍多端。
29、身弱多財力不任,生官化鬼反來侵,財多身健方為貴,若是身衰禍更臨。
30、日主無根財犯重,全憑時印旺身宮,逢生必主興家業,破印紛紛總是空。
31、偏財格,主人慷慨,不甚吝財,與人有情而多詐。
32、偏財重實,其福則厚,最怕劫敗比肩。
33、月上偏財,無劫無敗,富甲人間。
34、偏財透露,輕財好義,愛人趨奉,好說是非,嗜酒貪花。
35、偏財身旺,趁求商賈之人。
36、偏財能益壽延年。
37、出現偏財,少愛正妻,多愛妾。尤以偏財在天干為驗
38、偏財身旺是英豪,羊刃無侵福祿高,結識有情宜慷慨,若還身弱漫徒勞。
39、月偏財是眾人財,最怕乾支兄弟來,身強財旺皆為福,若帶官星更妙哉。
40、若見偏財遇劫星,田園破盡若還貧,傷妻損妾多遭辱,食不相資困在陳。
41、偏財身旺要官星,運入官鄉發利名,姊妹弟兄分奪去,功名不遂禍隨身。
42、偏財偏印發他鄉,慷慨風流性要強,別立家園三兩處,因名因利自家忙。
43、偏財別立在他鄉,寵妾妨妻更克傷,多欲有情妻妾眾,更宜春酒野花香。
44、時上偏財,怕逢兄弟。
45、正偏財見比肩分奪、劫財羊刃,又見歲運沖合必死。
46、棄命從財,須要會財,若逢根氣,命損無猜。
印綬
【總論】1、印多者行財而發。
日主強,比劫眾,印綬多,此造物太過,反為不利,必賴財星破印,使日主中和,始免滿損之患。柱有明財去印主吉,若大運流年遇財鄉,去印旺之病,必然稱意。
如一男命,1868戊辰年正月十八日酉時生,
己丁甲戊
酉卯寅辰
此林森之命,寅卯辰會木局生火,日乾強,印星多,以時支酉金損印為用神,用神在金,運喜逢金,克去累贅之印,方可發福。於庚申辛酉運,為國民黨政府主席,1943年死,墓地在重慶歌樂山,名林園。
2、用之印綬不可破。
此言月令本氣印綬生身,柱又少比劫,日乾之福,全落在此印綬上,若被財星克了印,日乾衰頹,必遭大禍奇災。或者柱中官殺重重,身弱少比劫,有一印貼身,泄官殺而生身,可保日主化險為夷,此印綬亦大忌財來克破,財又生官殺,日主難免不遭摧殘之害。故印星為用者,不可破也,不但要柱有無破,而且行運亦忌財鄉。
如一女命,1991年生:
戊丁辛辛
申酉卯未
二月丁火,母旺子相,本為吉兆,不和庚辛金過重,卯木被戕伐殆盡,財神破印,日主孤立無援,財旺生殺,此財星之為禍甚烈。出生後當年的冬天即告夭亡。
【分論】
1、印綬主聰明,多智慧,性仁慈,語善良遲訥,體貌豐厚,能飲食,平生少病,不逢兇橫,但吝財耳,喜官星,因官能生印。
2、有官無印,即非真官,有印有官,方成福厚。
3、印綬生月歲時,忌見財星,運入財鄉,卻宜退身避位。
4、印綬不逢損傷,多受父母倚蔭,資財成家,安享富貴。
5、印綬多者清孤。
6、印綬喜七殺,但殺不可太多,多則傷身,原無七殺,行運遇之則發,原有七殺,行財運,或又兼死絕,或臨墓地,皆凶。
7、印綬見財行財運又兼死絕,必入黃泉,如柱有比肩,庶幾有解。(印行死絕並財地,無救終為泉下人)
8、殺能生印,畏行財鄉,破印助鬼,絕主不祥。
9、官刑不犯,印綬與天德同宮。
10、素食慈心,印綬喜逢於天德。
11、印綬合格,行大運最忌印綬變合,遇地支三合,或變為傷局,或變成財局,或變成殺局,最為不吉。
12、金賴土生,土厚而金遭埋沒;木從水養,水盛而木必漂流;火炎土燥,則不能生物;剛金不能生水(如庚日得戌之類);旺土見旺火,此必主眼疾痛疽熱病;糞土不能生金;燥金不能生水;絕水不能生木。
13、水得金生而逢秋,而金白水清,秀麗堪夸,一水三金,號曰體全之象。
14,金木二印,多是俱作吉論,若火印多則火燥土裂,水印多則水泛木浮,土印多則土重金埋。
15、印綬、財星重見,百事難通。
16、貪財壞印,剝官削職。
17、月印純粹,無財星,主文章中黃甲。
18、身旺印多,財運無妨;身弱有印,殺運何傷。
19、印綬有官,喜遇財星,印綬無官,忌見財曜。
20、印綬財傷,母年早喪。
21、印綬被傷,失宗業,拋離故里。
22、印臨子位,受子之榮。
23、逢印看官而遇官,十有七貴。
24、印綬不宜身太旺,總然無事也平常,除非原命多官殺,卻有聲名作棟樑。
25、印綬重重享見成,食神只恐暗相刑,早年若不歸泉路,孤苦離鄉宿疾縈。
26、印綬多而子息稀。
27、印綬沖而財星重,身有車塵之苦。
28、貪財壞印,喜行比劫之鄉。
29、印綬太過,不喜行身旺地。
30、若是逢財來壞印,懸樑落水惡中亡。
31、有印無官,享現成清高之福,縱榮華而有失,有官無印,縱富貴而傷殘。
32、印綬太多身更旺,為人刑克主孤貧。
33、殺化為印,早擢高科。
34、官印在刑沖之地,意外心忙。
35、棄印就財明偏正。
36、命帶倒食(即偏印),福薄壽夭,若有制合,不能為害。
37、凡命有食逢梟,猶尊長之制我,不得自由,做事進退悔懶,有始無終,財源屢成屢敗,容貌欹邪,身品瑣小,膽怯心虛,心事無成,克害六親,幼時克母,長大傷妻子。
38、身弱重逢偏印,須愁顏子之傷,正食若逢梟神,未免韓信之禍,始遇者精神慷懶,重犯者容貌欹邪。
39、梟神見官殺,多成多敗;偏印遇財曜,反辱為榮,身旺為貴,身弱乃常。有傷官而平生豐潤,值食神則處事伶仃。
40、梟神當權,使心機而始勤終惰,好學藝而多學少成。
41、年時月令有偏印,吉凶未明,大運歲君逢壽星,災殃立至。壽星即食神
42、梟居祖位,破祖之基。祖位即年柱
43、月逢印綬喜官星,運入官鄉福必清,死絕運臨身不利,後行財運百無成。
44、重重生氣若無官,當作清高技藝看,官殺不來無爵祿,總有技藝也孤寒。
45、重重印綬格清奇,更要乾支仔細推,支上鹹池乾帶合,風流浪蕩破家兒。
46、木逢壬癸水漂流,日主無根罔度秋,歲運若逢財運旺,反凶為吉遇王侯。
47、印綬幹頭重見比,如行運助必傷身,莫言此格無奇妙,運入財鄉福祿真。
傷官
【總論】
1、傷官傷盡最為奇。
傷官喜身旺,喜傷盡。柱有傷官,並且傷官勢盛,或得月令本氣傷官,幹上又有傷官,或三合傷官成局,又無一點官殺混雜其中,此為傷官傷盡。
傷官用財格:日主強,取財為用神,且宜行財運,忌比劫運;
傷官用傷官格:日主強,無財,取傷官為用神,運宜行傷官運及財運;
傷官用官格:日主強,比劫重,有財,反而可取官為用神,運宜財官;
日主弱,無印星,有比劫,取比劫用神,且宜行比劫印星運,忌傷食及官殺運;
日主弱,無比劫,有印星,取印星為用神,宜行印運及比劫運。
以上均為美格。故傷官傷盡最為奇,若傷官成格,又有官星混雜(官星透乾為禍更烈),則為破格,禍患不小,運行官運,大禍不免。如:
庚己庚丁
午巳戌亥
此蔣介石之命,土金傷官佩印,貴為王侯,甲運傷官見官,戰敗逃往台灣,寅運乙卯年去世。此傷官用印格,唯土金傷官佩印,乃所有傷官格中最貴者。
①真傷官:月令本氣為傷官,此為真傷官格。
②假傷官,月令本氣不為傷官,其餘乾支配合而成為傷官之格,為假傷官格。
不論真傷官與假傷官,其喜忌並無分別。
諸格皆忌運逢官與柱中傷官相衝。如酉為傷官,歲運忌卯來沖,
2、傷官見官禍百端。
傷官格,日主衰弱,用比劫幫身,見官財比劫受克,傷官與官星爭戰不寧,所以有禍。凡柱中傷官成格,無財,見官必禍,局中有官,便為破格,一生中必遭奇禍,運一逢官,大禍臨門。傷官見官,人生的悲慘之事均有可能發生,諸如牢獄、傷殘、疾病、破家、破財、去職、官非、亡身等。
如一男命,1958年生:
癸癸甲戊
亥亥寅戌
此人為重慶壁山縣一農民,日乾支與時乾支相同,為沖天殺。月乾支傷官成格,可惜年上正官,傷官與官星相戰,傷官未曾傷盡,“傷官見官,為禍百端”,生來就是一個“咬卵匠”性格,加上亥亥自刑,天羅相纏,必主犯罪入獄,法場亡身。1994—1998年大運在戊,傷官又見官,“傷官復行官運,不測災來”,此運凶多吉少。1997年丁丑,醜戌相刑,日犯歲君,因販白粉520克被捕,1998年戊寅又是官運,於4月被判死刑,執行槍決。正應古人所言:“傷官不盡又逢官,徒流斬絞禍百端”是也。
乙戊己壬
卯戌酉戌
戊生酉月,土金傷官,地支兩戌,燥而且厚,天干透劫,日主不弱,妙在年乾壬水,潤土泄金而生木,足以用官。亥運,財官皆得生扶,功名順遂;壬子則遂仕路之志;癸丑,支拱金局,服制重生,不吉,甲寅乙卯二十年,仕至侍郎。此傷官身旺比劫重,有財,以官為用神,乃傷官用官格。故不可一概而言傷官忌見官。
3、傷官尤喜見財星。
傷官何以用財?日主旺,傷官亦旺,宜用財;日主旺,比劫多,傷官多,有財星,宜用財。傷官用財格,只要財星得氣,運逢財旺傷旺之鄉,未有不富貴者也。
乙丁戊丙
巳卯戌申
此火土傷官,劫印重重,日主旺,以申金財星為用。遺業本豐,至辛丑壬運,大發財,至寅運,金臨絕地,劫遇長生,又寅申衝破,故死。(此傷官用財格,運助財而發,財絕而死。)
4、傷官用印宜去財。
傷官何以用印,柱中傷官成格,日主弱,傷官旺,用印星生助日元,制伏傷官,此傷官用印格,宜行印綬比劫之運,忌柱中有財破了印星,又忌歲運行財鄉,主禍。傷官用印,局內無財,運行印旺身旺之鄉,未有不貴顯者也。
如一男命,1888年十月十二日寅時生:
戊庚癸戊
寅寅亥子
此乃冠生園創辦人,實業家冼冠生之命。金水傷官,水木林立,傷官財星重而日乾輕,取戊土為用神,制水幫身。行火運大發,緣火可生土暖金,勃然而興。(此傷官用印格,用印見官不忌,金水傷官喜見官。)
己丙辛己
醜寅未醜
此火土傷官,幸在季夏,火氣有餘,又日坐長生,寅中甲木為用,至丁卯運,克去辛金,破其醜土,所謂有病得藥,騰身而登月殿,慶集瓊林,接運丙寅,體用皆宜,仕至黃堂。(此傷官用印格,喜印星比劫,忌財)
5、傷官不怕比劫逢。
日主弱,傷官成格重逢,無印星生身制傷,柱有比劫,必取比劫為用,始免日主被泄盡元氣之患,此乃傷官用劫格,大忌見官。
己戊辛癸
未申酉亥
此土金傷官,財星太重,以致科舉不就,幸喜生於未時,劫財通根為用神,更妙運途卻佳,捐縣佐入仕,至丁巳丙辰運,旺印用事,仕至州牧,宦資豐厚,乙卯衝剋不靜,罷職歸田。(此傷官用劫格,運喜比劫印綬。)
【分論】
1、傷官格務要傷盡,方作貴看,元有官星,傷之財重。元有官星,運逢官禍重,元無官星,運逢官禍輕。傷官用印格,逢官禍輕
2、傷官格,身旺,或財旺,或印旺,名標金榜,一品貴人。
3、傷官格主人多材藝,傲物氣高,心險無忌憚,多謀少遂,弄巧成拙,常以天下之人不如自己,而人亦憚之惡之。
4、傷官格,柱無一點財星可恃,雖聰明機巧,不過虛名虛利。
5、傷官無財可倚,雖巧必貧。
6、傷官用印宜去財,用財宜去印。倘使財印兩全,將何發福?身旺者用財,身弱者用印。用印者須去財方可發福,用財者不論印亦主亨通。傷官用印,不忌官星,去財方發。傷官用印,雖不忌官,但運逢官與傷相衝,必主禍
7、傷官若帶印不宜逢財,傷官用財不宜行比劫,傷官用印,不忌見官殺。忌沖
8、傷官逢財而有子。男命官殺為子,傷官克官殺,必妨子,若見財可生官殺,故有子。
9、傷官有財,子宮有子,傷官無財,子宮有死。
10、傷官太重,子必有虧。
11、傷官傷盡,多藝多能,使心機而傲物氣高,多譎詐而侮人志大,顴高骨峻,眼大眉粗。
12、傷官無財而帶刃,行奸弄巧。
13、重見傷官,身必辛勤勞苦。
14、傷官多而身旺無依,定為僧道藝術之士。
15、年帶傷官,父母不全;月帶傷官,兄弟不完;時帶傷官,子息凶頑;日帶傷官,妻妾不賢。
16、傷官不盡,須防不測之災;傷官逢財,乃享優遊之福;七殺同來,疾損須憂;身旺無依,孤克難免;傷官遇劫,聚財如柳絮隨風;傷官無印,求利似荷錢擎雨。
17、傷官不盡又逢官,斬絞徒流禍百端。
18、傷官格,日主健旺,再行傷官運可發名利;日主衰弱,再歷財官鄉禍不可言。
19、傷官見財者,官高而財足;傷官若見印綬,貴不可言。
20、日主傷官,歲入傷官當破面。
21、傷官傷盡,論主興隆,身旺則吉,身弱則凶。
22、傷官其志傲王侯,好勝場中強出頭,路見不平須憤怒,抑強扶弱不干休。
23、火土傷官宜傷盡。火生土為傷官,喜財或印,身旺喜財,身弱喜印,若火炎土燥,
柱無滴水,運一逢水則禍
24、金水傷官要見官。金生冬令,見丙丁為貴,無丙丁主孤寒而凶
25、木火傷官官有旺。木火傷官宜有印,無印,木化成灰必主凶夭,宜柱中有辰土晦火
26、土金官去返成官。土金傷官忌見官,喜財或印,身旺喜財,身弱喜印
27、唯有水木傷官格,財官兩見始為歡。水生春令喜火金配合得宜,水太盛用土止之
28、傷官遇者本非宜,財有官無是福基,日時月傷官格局,運行財旺貴無疑。
29、傷官傷盡最為奇,若有官星禍更隨,恃己凌人心好勝,刑傷骨肉亦多悲。
食神
【總論】
1、用之食神不可奪。
日主強,比劫多,財官弱而罕見,正可借食神泄去日主精華,以趨中和。正偏印皆能克制食神,則為格中大忌。此格成立,不宜見印(猶其是偏卯),不宜行印運。故用之食神不可奪。如:
戊戊丙庚
午戌戌子
旺土賴庚金食神以吐秀,的憾丙火梟印,控制食神,土重為病,丙火為病中之病也。歲運宜財鄉破印。
2、食神最喜劫財鄉。
日主弱,食神多,財亦多,若用神食元氣更傷,且柱乏印星,正可借比肩劫財代身泄氣,歲運宜比劫印運,此食神用劫格。
【分論】
1、食神格要日主食神俱生旺,無衝破,主人財厚食豐,肚量寬宏,肌體肥大,優遊自足,有子息,有壽考。
2、四柱見財食在歲月上,祖父蔭業豐隆,在日時,妻男獲福,怕母子懼衰絕,兩皆無成。母即日乾,子即食神
3、食神宜食生食旺,不可食衰食絕。如甲日見丙寅為食生食旺,見丙申為食衰食絕
4、食神生旺,勝似財官。
5、食神大忌偏印,為倒食,主人有始無終,容貌欹邪,身材瑣小,心性侷促,多愁無成。
6、犯倒食在命,多被人撓,重疊帶者,在幼兒則乏母乳,在老人則言缺食,正食而有餘者富貴,爭食而不足者貧賤。
7、食神制殺,逢梟不貧則夭。
8、食神多者宜行印運,食少者不宜,是梟印奪食。
9、食神只宜一位,不宜太多,恐竊本元之氣。
10、食神空亡,更有官殺顯露,為太醫師巫術數九流之士。
11、食神最能飲食,體厚而好謳歌。
12、月令值食,身健旺,善飲食,資質豐肥,四柱有吉曜相扶,堆金積玉,聲名顯著。
13、食居先,殺居後,功名顯達。
14、食神名為吉曜,制殺,號稱壽星,乾強日旺,富貴之士;食旺身衰,蹭蹬之人。
15、食神旺相,老壽彌高。
16、食神有氣勝財官,先要他強旺本乾,若是反傷來奪食,忙忙辛苦禍千般。
17、食神無損壽元長,庶母逢之不可當,若無偏財來救護,命如秋草帶冬霜。
18、食神生旺無刑克,命逢此格勝財官,更得身旺逢財地,青春年少步金鑾。
19、甲人見丙本盜氣,丙去生財號食神,心廣體胖衣祿厚,若臨偏印主孤貧。
20、壽元合起最為奇,七殺何憂在歲時,禁凶制殺幹頭旺,此是人間富貴兒。
21、食神生旺喜生財,日主剛強福祿來,身弱食多反為害,或逢梟食主凶災。
比劫
【總論】
1、比肩要逢官殺制。
日乾強,八字中比劫、劫財多,層見疊出,而傷官、食神鮮見,必須官殺以制之,始可循正軌。用神取官殺,喜神為財,大運流年忌傷食比劫。
如一男命,1611農曆庚戌年臘月二十四日卯時生:
己乙庚辛
卯未寅亥
此為明崇禎皇帝之命,乙生寅月,亥卯未合成木局,日主逢帝旺身強,兼比劫重重,正可取年月官殺為用神,以制比劫,但初春之金不當令,金臨絕地,虛浮無根,木堅金缺,此用神不得力,30—34歲行丙運,壞了官星,1642年壬午,洪承疇降清,大勢已去,1644年甲申,三月乙巳日李自成犯京師,丙午日城陷,丁未日天明,內城守危,崇禎乃登煤山,自縊而死。此用神力薄而遭大運流年之破壞,故遭覆國之禍。
2、日乾無氣,遇劫為強。
日主太弱,八字中並無正印,而官、殺、傷、食、財星甚重,不得已而取比劫、劫財之幫身,此以比劫為用,宜行身旺(印綬比劫)運,忌行身弱(官殺傷食財)運。
丙壬丁丁
午子未亥
日主身弱,財官太重,柱無印星,可取比肩羊刃作為用神,38歲始行癸卯運,劫財幫身,離職從商,經建設築裝飾材料,發財百萬。
【分論】
比肩、劫財、建祿、羊刃,名雖不同,實一家同氣之神,在地曰刃、曰祿,在天干曰比、曰劫,其取用大致略同。
一、建祿
1、建祿格若身旺太過,財官俱不得,若別無財官可取,再遇劫奪,馬(即財)即扶,祿(即官)又不養,多主貧賤。
2、日主比劫重而過強,略見財官無根,反爭奪不吉。
3、月令建祿,難招祖業,必主平生見財不聚,卻病少壽長,行運再見比肩,克妻、妨父、損子,或官非破財,或因妻孥財帛爭奪。
4、建祿格八字內外元有財官,引旺得地,官星有助,運臨官星有氣之地,亦貴;財星有助,運臨財旺之地,亦富;財官俱旺,乃富貴之命;若時逢財庫,運至財鄉,必主晚年大富;年上財官有助,必享祖蔭。
5、建祿四柱元無財官,縱運行財旺之地,亦止虛花而已。根在苗先,實在花後,元無財官,再遇財官吉運,發福不大。命無財官,歲運又行比肩,一生貧蹇。
6、月令建祿,多無祖屋,一見財官,自然成福。
7、建祿生提月,財官喜透天,不宜身再旺,唯喜茂財源。
8、建祿、坐祿或居祿,獨遇財官印綬,富貴長年。
二、羊刃
陳摶曰:“陰陽萬物之理,皆惡權盛。”當其極,處火則焦,滅水則涌,竭金則折,缺土則崩,裂木則摧折,故既成而未極則為福,已極而將反而為凶。極盛之地,十乾中正處也。甲卯、乙辰、丙戊午、丁己未、庚酉、辛戌、壬子、癸丑,當其極處,其氣剛烈暴戾不和,所以祿前一辰為羊刃,對與羊刃相衝之支為飛刃。
1、羊刃重重又見祿,福貴饒金玉。羊刃帶祿,有官印相資,尤作吉論
2、日支羊刃,主眼露性急,凶暴害物,親近惡黨,生旺稍可,死絕尤甚。
3、羊刃見沐浴,多患淋巴結核、惡星傳染病,遭金刃之傷,不論貴財,多冗雜勞迫,少得安逸。
4、刃頭財:乃甲生見己卯,丙人見庚午之類,謂之銷熔煞,主財帛歇滅,常人以屠沽刀具等為業,或因被盜而致命者。
5、刃頭鬼:甲人見辛卯,庚人見丁酉之類,主人不善終,雖入貴格,亦不可測。甲乙人尤緊,多腦疽發病而終。
6、連珠刃:柱同有庚戌辛酉、戊午己未、丙午丁未、甲辰乙卯、壬子癸丑,如日柱有庚戌,他柱有辛酉,為互換羊刃,皆凶象也,“倒懸羊刃又同行,形骸不免埋溝壑”,“羊刃更兼倒戈,必作無頭之鬼”,若女命犯之,主克夫害子,不貞潔。
7、凡人行運,最怕羊刃,主作事稽遲,士農工商皆厭之,經云:“運行羊刃,財物耗散”、“小盈大虧,必是劫財之地”。
三、陽刃
甲丙戊庚壬五陽乾有刃,乃甲卯、丙戊午、庚酉、壬子,乙丁己辛癸五陰乾無刃,故曰陽刃。唯五陰乾見傷官在乾,與羊刃同禍。下文論五陽乾之刃,即陽刃。
1、劫財、陽刃,切忌時逢,歲運並臨,災殃立致。
2、日乾無氣,時逢陽刃不為凶。
3、陽刃沖合歲君,勃然禍至。
4、柱原有刃,見沖或合,歲、運再臨沖合,大凶,或歲沖合而運不沖合,運沖合而歲不沖合,其禍減半。
5、陽刃主眼大須黃,性剛心高,無惻隱慈惠之心,有刻剝不恤之意,多帶宿疾,貪暴不足,進退狐疑,偏生庶出,離祖過房,克父傷妻,或見三刑或自刑、魁罡,主發跡邊疆。
6、陽刃之支怕沖。唯甲戊庚見刃逢沖,發禍多險,壬丙逢刃見子午沖,多無禍。
7、陽刃重重又見財,富貴饒金帛。
8、陽刃喜偏官、印綬,忌返吟、伏吟。
9、陽刃喜見七殺,七殺喜見陽刃,殺無刃不顯,刃無殺不威,刃殺俱全,常人無有。
10、命原有殺刃,歲運又逢,或有刃無殺,歲運逢殺旺之鄉,俱發大福;命有刃有印無殺,歲運逢殺,反轉成福厚;柱無刃殺,命合財官,歲運同遇刃殺,主一歲蹇滯,因財爭競,兄弟分居,離妻去妾;原柱無刃,行刃運雖無妨,亦主有克妻之事;元有刃,歲運切不宜再見傷官財地,原帶傷官財星,歲運再逢,禍害極重,身弱尤凶。
11、日刃有三日:丙午、戊午、壬子,又為孤鸞煞,男妨妻,女妨夫。
12、日刃不喜刑衝破害三會六合,要有七殺相制,再行官印鄉,便是好命。
13、日刃大忌又沖又合,喜官殺相制,合刑者凶,遇印者吉。
14、有殺無刃,施為有勇無謀,有刃無殺,作事濁而不顯,無殺遇殺,竊恐禍患相侵,有刃遇刃,須忌災厄相犯。
15、自刃有三日:丁未、己未、癸丑,飛刃有四日,丙子、丁丑、戊子、己丑,與日刃喜忌大體相同。
16、年上陽刃與時上陽刃最重,年上主破敗宜基,不受父母產業,平生施恩反怨;時上主克妻子,晚無結果,余柱再逢,手足災疾,月上稍輕,日上又輕。
17、月日乾支帶財多,日乾衰弱,時帶陽刃,無害;月帶七殺,時帶陽刃,日主有氣,大貴;月帶陽刃,時上微帶官星,力不能制,亦凶。
18、陽日乾,男命天干帶劫財,又見傷官,必克妻子,女命犯此克夫。
19、比肩劫財,乃劫奪之神,財多身弱,遇之為奇,財弱身旺,見之為禍;有財遇劫,運入財鄉,自可成家;無財遇劫,縱非財年,亦須見破;原劫又遇劫運,守窮途而悽惶。
20、劫財羊刃,離祖成家,外象謙和尚義,內心狠毒無知,有刻剝之意,無慈惠之心。
21、陽刃重重又見殺,大貴登科甲。
22、陽刃偏官有制,膺職掌於兵權。
23、男逢陽刃,身弱遇之為奇。
24、羊刃七殺,出仕馳名。
25、羊刃入官殺,威震邊疆。
26、陽刃重重三四,必須患疾盲聾。
27、滿盤陽刃,必定分屍。
28、陽刃或逢印綬,縱富貴而殘疾在身。
29、比肩陽刃格非常,要見官星與殺鄉,元辰若無官殺制,再行比劫禍難當。
30、財星輕弱刃剛強,身旺之鄉大不祥,鳳寡鸞孤清夜怨,等閒妻克兩三雙。
31、羊刃嫌沖合歲君,流年遇此主災屯,三刑七殺如交遇,必定閻王出引征。
32、時逢羊刃喜偏官,若見財官禍百端,歲運相衝並三合,悖然災禍又臨門。
33、羊刃重逢合有傷,主人心性氣高強,刑沖太重多凶厄,有制方能保吉昌。
四、劫財
1、五陽見五陰又稱為“敗財”,如甲見乙之類,主克妻、害子;五陰見五陽為“劫財”,如乙見甲之類,主破耗,防小人,不大克妻。
2、男命若見比肩劫財多,必克妻再娶;女命見傷官多,必克夫再嫁。
3、劫財羊刃最無情,不帶官星一世貧,甲乙互逢皆仿此,縱多財帛化為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