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十指指紋文字數據項規範(GA778-2008)》由公安部刑事偵查局提出。本標準由全國刑事技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刑事信息分技術委員會(SAC/TC179/SC2)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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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十指指紋文字數據項規範(GA778-2008)》由公安部刑事偵查局提出。本標準由全國刑事技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刑事信息分技術委員會(SAC/TC179/SC2)歸口。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十指指紋文字數據項規範(GA778-2008)》的全部技術內容為強制性。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代替GA425.6—2003《指紋自動識別系統基礎技術規範第6部分:十指指紋文字數據項及格式》。本標準自實施之日起GA425.6—2003即行廢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十指指紋文字數據項規範(GA778-2008)》由公安部刑事偵查局提出。本標準由全國刑事技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刑事信息分技術委員會(SAC/TC179/SC2)歸口。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安全行業標準:十指指紋文字數據項規範(GA778-2008)》由公安部刑事偵查局提出。本標準由全國刑事技術標準化技術委員會刑事信息分技術委員會(SAC/TC179/SC2)歸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