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慘案

十八慘案

1846年4月,阿馬留出任澳門總督後,大力推行將澳門變為“絕對自治的殖民地”計畫,首先是澳葡當局對在澳中國居民的管轄權問題。他將各中國店鋪編立字號,向他們勒收房稅,地稅,向中國工人勒收人頭稅,並準備徵收所得稅。拒絕交納者,則處以刑罰,特別是他對停泊內港的中國民船強征每月1元的稅款,激起了中國船民的武裝抗爭。

經過

1846年10月8日早晨,一些中國帆船因未納稅而被澳葡當局扣留。於是,有40艘帆船上的1500多名中國船民去攻擊澳門葡萄牙市政廳,阿馬留下令衛戍部隊出動鎮壓,雙方相持激戰了—段時間,中國船民敗退。船民們退上船後,葡兵繼續向他們開槍射擊,大炮台和葡方兵船也開炮射擊,致使20艘帆船起火、沉沒,大批船民慘遭殺害。

結果

中國商民聞訊後,相率罷市,停止供應葡人食物。阿馬留宣稱,各店鋪如在24小時內不恢復營業,將命令大炮台用炮火夷平整個市場區,中國商民的罷市行動也未能堅持。事後,雖有中國官員入澳調查這—慘案,但最終卻對澳葡當局沒有任何懲處而不了了之。

引發人

亞馬留,葡萄牙人, 軍事家 ,澳門總督 ,1849年逝世 。若昂‧費瑞拉‧德‧亞馬留 (葡文原名Joao Ferreira do Amaral ),又譯作亞馬喇 、亞馬勒 。1846年4月從里斯本抵澳門任澳督。亞馬留是海軍軍人,其右臂在年輕時參加葡萄牙開拓巴西殖民地戰爭中被大炮打去,葡人稱其為“獨臂將軍”。
亞馬留上任後,在澳門推行殖民擴張政策,1846年5月,宣布對華籍居民徵收地租、人頭稅和不動產稅,把原本只對葡人實行的統治權力,擴大到華籍居民。他又下令所有在澳門停泊的中國船隻要向“船政廳”登記納稅。 1848年下令開關馬路,掘毀關閘一帶村民的墳墓。 1849年3月5日,他限令設在關前街的中國海關“關部行台”8天內撤出,3月13日派兵搗毀海關,並隨即拆毀豎立在市政廳的刻有《澳夷善後事宜條議》的石碑;並擅自審判在澳門的華人。 他的行徑激起了中國居民的憤怒,1849年8月22日在關閘附近,被望廈村民沈志亮等人刺殺。 澳葡當局歷來視亞馬留為英雄,澳門有4條街道掛上他的名字,這些街名譯成中文後分別是東望洋街、關閘馬路、銅馬廣場(亞馬留圓形地,銅馬像後來被運回國)和亞馬留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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