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30日上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幕。張德江委員長主持會議。常委會組成人員159人出席會議,出席人數符合法定人數。

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
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
的決定。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第6號主席令,予以公布。
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授權國務院在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暫時調整有關法律規定的行政審批的決定、關於批准《〈關於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新增列九種持久性有機污染物修正案》和《〈關於持久性有機污染物的斯德哥爾摩公約〉新增列硫丹修正案》的決定。
會議還表決了任免案。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李建國、王勝俊、陳昌智、嚴雋琪、王晨、沈躍躍、吉炳軒、張平、向巴平措、艾力更·依明巴海、萬鄂湘、張寶文、陳竺出席會議。
國務委員楊潔篪,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全國人大各專門委員會成員,各省區市人大常委會負責人,部分全國人大代表等列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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