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場

宋朝茶葉買賣市場,又稱淮南十三場。

簡介

宋太祖乾德三年(965)榷淮南茶,在蘄(湖北蘄春)、黃(湖北黃崗)、舒(安徽安慶)、廬(安徽合肥)、壽(安徽壽縣)、光(河南潢川)六州相繼開設十三個買賣茶場,稱十三場。

職責

茶場設官置吏,主管榷茶事宜。其具體職責是:

用茶折算,向園戶徵稅

規定園戶歲額,按官定茶價預知本錢,收買茶葉;

收買園戶稅課以外余茶,禁止私賣;

將徵收和購買的茶葉就場出賣,或憑榷貨物交引向茶商支付茶葉。

嘉佑四年(1059)馳茶禁,準許茶商與園戶直接交易,十三場相繼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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