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總記賬憑證

匯總記賬憑證

匯總記賬憑證(Summary general joural voucher): 是對同類或全部記賬憑證定期匯總編制而成的記賬憑證。 分類匯總是根據收款憑證、付款憑證、轉賬憑證定期分別匯總,編制的種類有:匯總收款憑證、匯總付款憑證、匯總轉賬憑證。全部匯總是將企業一定時期內編制的全部記賬憑證匯總到一張記賬憑證匯總表上。

基本信息

定義解釋

匯總記賬憑證是指根據一定時期內同類單一記賬憑證定期加以匯總而重新編制的記賬憑證。按照匯總方法的不同有分類匯總和全部匯總兩種。

分類匯總是根據收款憑證、付款憑證、轉賬憑證定期分別匯總,編制的種類有:匯總收款憑證、匯總付款憑證、匯總轉賬憑證。

全部匯總是將企業一定時期內編制的全部記賬憑證匯總到一張記賬憑證匯總表上。

匯總方法

先定期將全部記賬憑證按收、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分別歸類匯總編製成各種匯總記賬憑證,再根據匯總記賬憑證登記總分類賬。

具體來說有:

(1)將同類經濟業務的原始憑證匯總編製成匯總原始憑證;

(2)根據原始憑證或匯總原始憑證編制記賬憑證;

(3)根據記賬憑證中的收款憑證和付款憑證登記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

(4)根據原始憑證、匯總原始憑證和記賬憑證登記有關的明細分類賬;

(5)根據各種記賬憑證定期匯總編制匯總記賬憑證;

(6)定期根據匯總記賬憑證登記總分類賬;

(7)定期將總分類賬和明細分類編制會計報表。

適用條件

匯總記賬憑證會計核算形式一般適用於規模較大、業務量較多的單位。在套用匯總記賬憑證會計核算形式時,為了便於匯總轉賬憑證的編制,應將所有的轉賬憑證按一個貸方科目與一個或幾個借方科目的對應關係填制,不應填制一個借方科目與幾個貸方科目相對應的轉賬憑證,否則會增加匯總轉賬憑證的匯總工作。同時為了簡化會計核算手續,如果月份內某一貸方科目的轉賬憑證的數量不多,或者有些匯總原始憑證已按貸方科目設定,並反映一貸多借的科目對應關係,也可以直接據此登記總分類賬,不編制匯總轉賬憑證。

優缺點

優點

在匯總記賬憑證及總分類賬中,可以清晰地反映出科目的對應關係,便於賬目的查對和分析,並克服了記賬憑證匯總表會計核算形式的缺點;可以簡化總賬的登記工作;在匯總匯賬憑證和總賬中可以反映科目之間的對應關係,便於對經濟業務的分析和檢查。

缺點

由於匯總轉賬憑證按每一貸方科目分別設定,與會計實務中按經濟業務的內容進行分類處理的方式不同,因而不利於日常會計核算工作的合理分工;而且編制匯總轉賬憑證的工作量較大,他不能有效的反應借貸方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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