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研究
研究北京市電子商務行業的發展方向,作好政策、技術、產業、市場導向。協助政府制定、修改有關北京市電子商務發展規劃、行業標準。
※ 服務
積極開展電子商務領域內包括信息、諮詢、培訓、法律等方面的服務。組織電子商務企業參加展交會,協助電子商務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
※ 自律
建立並完善北京市電子商務“行規行約”,引導電子商務企業健康發展。
※ 交流
開展橫向交流,與國內外相關社團組織和有關企業實施經濟和技術合作。
領導介紹名譽會長:
盧 彥 北京市商務局局長
朱 炎 北京市信息化工作辦公室主任
特邀高級顧問:
張大明 商務部信息化司副司長
宋 玲 中國電子商務協會理事長
劉 健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
劉普合 中商生產力促進中心主任
馬長旺 北京市糧食局副局長
會長:高穎維 北京工美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副會長(共10名,排名不分先後):
1、郭 為 神州數碼控股有限公司總裁兼CEO
2、王國豐 北京糧食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3、楊德宏 德利多富信息系統有限公司零售業中國區總經理
4、高佳卿 首都信息發展股份有限公司IT服務中心總監
5、鄭文勝 北京郵政速遞局副局長
6、王躍平 華遠物流實業公司總經理
7、俞 渝 北京科文書業信息技術公司聯合總裁
8、姚從琪 北京海龍資產經營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
9、胡 超 北京樂友達康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
10、孫江寧 一鳴神州科技有限公司總裁
監事長:陳 文 北京商業信息諮詢中心主任
常務理事(共23名,排名不分先後):
1、高穎維 北京工美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2、郭 為 神州數碼控股有限公司總裁兼CEO
3、王國豐 北京糧食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
4、楊德宏 德利多富信息系統有限公司零售業中國區總經理
5、曹國興 北京長益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
6、顏艷春 富基旋風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長兼CEO
7、張麗君 北京翠微大廈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
8、孫衍琪 中國銀聯北京分公司總經理
9、高佳卿 首都信息發展股份有限公司IT服務中心總監
10、鄭文勝 北京郵政速遞局副局長
11、王躍平 華遠物流實業公司總經理
12、俞 渝 北京科文書業信息技術公司聯合總裁
13、姚從琪 北京海龍資產經營集團有限公司總經理
14、胡 超 北京樂友達康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
15、孫江寧 一鳴神州科技有限公司總裁
16、劉建奎 北京國網聯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
17、朱大勇 居正偉業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
18、張永清 北京億國天地電子商務公司董事長
19、趙保國 北京長宇創新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總經理
20、趙良峰 北京國信同天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總經理
21、謝慶軍 北京中海華通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總經理
22、關 永 首都師範大學信息工程學院院長
23、林 亞 北京西單友誼集團Igo5網站總經理
監事(共3人,排名不分先後):
1、陳 文 北京商業信息諮詢中心主任
2、沈 中 北京四通電腦有限公司總經理
3、黃根惠 北京燕莎友誼商城有限公司副總經理
秘書長:林 亞 北京西單友誼集團Igo5網站總經理
副秘書長:
1、高肖寶:北京工美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電子商務部部長
2、鄭冰容:富基旋風科技有限公司市場總監
3、蘇 暢:一鳴神州科技有限公司商務總監
協會章程 北京電子商務協會章程
(二○○七年三月一日第二屆理事大會審議通過)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協會定名為北京電子商務協會。
英文譯名:Beijing Electronic Commerce Association
英文縮寫:BECA
第二條 本協會由北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商業服務業信息化建設和電子商務等相關行業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自願聯合發起成立,是經北京市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核准登記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法人。
第三條 本協會的宗旨是: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發揚社會主義道德風尚,團結本市行政區域內開展商業服務業信息化建設和電子商務等相關行業的企事業單位和個人,通過開展調查研究、經驗交流、業務培訓、學術研討、諮詢服務、行業自律等活動,發揮橋樑和紐帶作用,履行行業代表、行業自律、行業管理、行業協調、行業服務的職能,為會員和政府服務,努力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促進會員間的交流和合作,推動本市商業服務業信息化建設和電子商務的健康發展。
第四條 本協會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五條 本協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北京市商務局、北京市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協會的主要業務範圍
(一)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法規、條例及本會章程,引導會員認真遵守;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制(修)定有關電子商務的發展規劃、政策、法規及地方、行業標準,並推動其貫徹執行。
(二)依法制定‘行規’、‘會約’,搞好行業自律,維護公平競爭秩序。維護會員合法權益,為會員提供法律服務。
(三)開展商業服務業信息化及電子商務發展狀況調查,掌握行業情況,關注國內外行業動態,研究行業發展方向,探索行業發展規律;開發信息資源,編輯出版刊物,及時向會員及有關部門提供我市商業服務業信息化和電子商務發展現狀、趨勢及經濟預測等信息,做好信息諮詢服務。
(四)廣泛開展商業服務業信息化建設和電子商務學術交流,知識普及和技能培訓,進一步增強信息化套用意識,提高從業人員素質。
(五)加強國際合作與交流,協助企業吸引外資,引進國外智力,組織國內外信息化服務技術和電子商務新產品、新技術展覽、展銷、推廣,為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服務。
(六)組織開展行業技術改造、技術引進、技術轉讓項目的可行性研究,開展論證、監理、評估工作,為企業決策提供諮詢服務。
(七)承辦業務主管部門委託的其他工作和接受會員委託的有關事項。
第七條 本協會主要任務的實施由各屆理事會根據實際情況提出具體實施方案並擬定中期和近期工作計畫,積極組織實施。
第三章 會 員
第八條 本協會的會員種類為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實行入會、退會自願的原則。
第九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自願加入本協會,擁護本協會的章程;
(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行規行約,依法經營。
(三)有志為我市商業服務業信息化和電子商務做貢獻的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個人。
第十條 入會、退會程式:
(一)具備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加入本協會,提交入會書面申請,經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由協會頒發會員證書。
(二)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協會,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一年不交納會費或無故不參加本協會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第十一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協會服務及獲得有關信息資料的優先權;
(四)申請本會維護其合法權益;
(五)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六)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二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協會決議;
(二)維護本協會合法權益和聲譽;
(三)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積極參加和支持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五)按規定交納會費。
會費繳納時間為每年第一季度;新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在收到入會通知10日內繳納當年會費。根據單位不同類別,按照權利和義務相結合的原則制定繳納會費的標準。其標準為:會長單位10000元,副會長、監事長單位5000元,常務理事、監事單位2000元,一般理事單位1000元,個人500元。會費可通過銀行劃轉或交轉帳支票及現金等方式繳納。因特殊情況不能按規定繳納會費的,需提前向本會提出書面申請,經會長、秘書長商研同意後方可減、緩、免繳當年會費。
第十三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協會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
第十四條 本協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即為本協會的理事會。其主要職責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常務理事、監事;
(三)決定本協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四)審議理事會、監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五)決定本會的重大變更、終止事宜和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五條 理事會有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出席為有效會議,到會理事三分之二以上成員表決通過的事項為有效決議。
第十六條 理事會的召開由常務理事會決定,特殊情況可以採用通訊形式召開。
第十七條 理事大會每屆三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並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批准同意。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一年。
第十八條 常務理事會是理事大會的執行機構,在理事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理事大會負責,每屆任期三年,可連選連任。常務理事會由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常務理事組成;會長連任不得超過二屆。
常務理事由上屆常務理事會提名推薦,經本屆理事大會投票選舉產生。
第十九條 常務理事會的職責是:
(一)執行理事會的決議;
(二)選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
(三)籌備召開會員代表大會;
(四)提出下屆理事會的常務理事、監事的候選人;
(五)向會員代表大會或理事會報告工作和財務狀況;
(六)審議決定會員加入或退出本協會;
(七)決定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和實體機構的設立;
(八)決定副秘書長、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九)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十)制定並組織實施本協會中近期工作計畫;
(十一)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二)決定本會的一般變更事項,履行理事會授予的其他職責;
(十三)接受監事會提出的對本協會違紀問題的處理意見,提出解決辦法並接受其監督;
第二 十條 常務理事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務理事出席方能召開,(常務理事因故不能出席會議可委託代表出席會議)。
第二十一條 常務理事會決議須經到會常務理事三分之二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協會的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好;
(二)在本協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影響;
(三)會長、副會長、秘書長最高任職年齡原則上不超過60周歲,秘書長為專職或兼職;
(四)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五)未受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分;
(六)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十三條 本團體的法定代表人為會長。本團體法定代表人不得兼任其他團體的法定代表人。會長任期不超過兩屆。
第二十四條 本協會的常設辦事機構為秘書處。秘書處在會長領導下,由秘書長主持,負責協調和處理協會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五條 本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常務理事會;
(二)檢查理事會、常務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本協會簽署有關重要檔案;
(四)決定本協會日常工作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六條 本協會設秘書長一名,副秘書長若干名。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
(三)提名副秘書長以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主要負責人報常務理事會討論決定;
(四)提議辦事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專職工作人員聘用建議,報會長批准;
(五)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二十七條 監事會
本團體設監事會三人組成,由上屆常務理事會提名推薦,經本屆理事大會選舉產生,向理事會負責,其主要職責:
(一)選舉產生監事長;
(二)出席會員代表大會、常務理事會議;
(三)監督本協會及領導成員依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開展活動;
(四)監督本協會及領導成員依照核定的章程、業務範圍及內部管理制度開展活動;
(五)對本會成員違反本會紀律、損害本會利益和聲譽的行為進行監督;
(六)對本協會的財務狀況進行監督;
(七)對本協會的違法違紀行為提出處理意見,提交常務理事會並監督執行;
(八)其它職責。
第五章 資產管理
第二十八條 本團體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政府和企業資助;
(四)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五)利息;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九條 本團體收取會費標準由會員大會制定。
第 三十條 本團體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三十一條 本團體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三十二條 本團體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三條 本團體的資產管理必須執行國家規定的財務管理,接受會員代表大會和財政部門的監督。資產來源屬於國家撥款或者社會捐贈、資助的,必須接受審計機關的監督。並將有關情況以適當方式向社會公布。
第三十四條 本團體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社團登記管理機關和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三十五條 本團體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三十六條 本團體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和保險、福利待遇,參照國家對事業單位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變 更
第三十七條 變更本團體的章程、名稱、法定代表人、業務主管單位、活動資金等,由常務理事會提出變更報告,提交理事大會通過;涉及登記證書及其他登記內容的一般性變更,由常務理事會審議決定。
第三十八條 變更事項應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後,報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七章 終止程式
第三十九條 本團體完成宗旨、自行解散或由於分立、合併等原因需要註銷的,由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
第四 十條 本團體終止動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四十一條 本團體終止前,須在業務主管單位及有關機關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後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二條 本團體經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辦理註銷登記手續後即為終止。
第四十三條 本團體終止後的剩餘財產,在業務主管單位和社團登記管理機關的監督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用於發展與本團體宗旨相關的事業。
第八章 章程的修改程式
第四十四條 對本協會章程的修改,須經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報理事大會審議。
第四十五條 本協會修改的章程,須在理事大會通過的15日內,報北京市商務局審查同意,並報北京市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後生效。
第九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本章程經2007年3月1日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七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本團體的理事會。
第四十八條 本章程自社團登記管理機關核准之日起生效。
北京電子商務協會邀請函
為落實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關於加快電子商務發展的若干意見》和有關行業協會要提高行業覆蓋率,依法履行好行業代表、行業自律、行業管理、行業協調和行業服務等職能的要求,北京電子商務協會將於近期進行換屆工作。該協會是從事流通領域信息化和電子商務經營、服務、研究、教學活動的單位和個人的民眾組織。協會業務主管部門為北京市商務局。新一屆協會將在行業主管部門的指導下,為進一步促進流通領域信息化建設,推進行業內電子商務經營、服務水平的提高,充分利用全社會電子商務行業的技術資源,通過開展豐富的諮詢、培訓、交流等活動,進一步團結會員、服務會員、服務行業、服務政府、服務社會。在此,我們誠摯邀請有志在我市從事流通信息化服務、從事電子商務經營服務,並願意與我們攜手共同促進北京市電子商務發展的企業、社會團體和個人加入到北京電子商務協會中來,共襄首都流通信息化和電子商務發展的大業。
我們相信:加盟協會您將會獲得更廣闊的發展空間,獲得更好地發揮技術特長及增強業界影響力的機會,協會將是您在流通信息化和電子商務領域施展才能和展示品牌形象的大舞台。讓我們一道藉助北京電子商務協會這個平台,為首都流通領域電子商務的發展,抓住機遇、合作共贏、再創輝煌。
入會辦法
本市從事商業服務業信息化、電子商務及相關行業的單位和個人,提交入會書面申請(入會申請表),經常務理事會討論通過,由協會頒發會員證書。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協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協會的活動;
(三)獲得本協會服務及獲得有關信息資料的優先權;
(四)申請本會維護其合法權益;
(五)對本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六)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協會決議;
(二)維護本協會合法權益和聲譽;
(三)完成本協會交辦的工作;
(四)積極參加和支持本協會組織的各項活動,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五)按規定交納會費。
會費繳納時間為每年第一季度;新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在收到入會通知10日內繳納當年會費。根據單位不同類別,按照權利和義務相結合的原則制定繳納會費的標準。其標準為:會長單位10000元,副會長、監事長單位5000元,常務理事、監事單位2000元,一般理事單位1000元,個人500元。會費可通過銀行劃轉或交轉帳支票及現金等方式繳納。因特殊情況不能按規定繳納會費的,需提前向本會提出書面申請,經會長、秘書長商研同意後方可減、緩、免繳當年會費。
聯繫我們
協會地址:北京市西城區蓮花池東路丙1號312 室
協會網址:http://www.beca.org.cn
郵政編碼: 100045
協會會長:高穎維 女士 秘書長:林亞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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