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民政局

包頭市民政局是市委、市政府依法行使社會行政事務管理的職能部門,主要負責城鄉社會救助、雙擁優撫安置、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社會福利和有獎募捐、社會福利企業管理、社會救助管理、區劃地名管理、民間組織管理、殯葬管理等專項社會行政事務管理以及老齡、僑務工作。 包頭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包頭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包頭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包頭市社區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包頭市地名委員會辦公室、包頭市退伍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等議事協調機構設在市民政局。 包頭市民政局連續五年在自治區民政系統業務工作綜合評價中排名第一,連續五年被包頭市委、市政府評為實績突出領導班子。

簡介
包頭市民政局是市委、市政府依法行使社會行政事務管理的職能部門,主要負責城鄉社會救助、雙擁優撫安置、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社會福利和有獎募捐、社會福利企業管理、社會救助管理、區劃地名管理、民間組織管理、殯葬管理等專項社會行政事務管理以及老齡、僑務工作。民政工作事關民生、民權、民利,與人民民眾的利益息息相關。涉及法律法規53項,業務工作109項。包頭市人民政府僑務辦公室、包頭市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包頭市雙擁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民政局,包頭市社區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包頭市地名委員會辦公室、包頭市退伍軍人和軍隊離退休幹部安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等議事協調機構設在市民政局。
2004年以來,全市有39項民政業務工作先後獲得國家級榮譽,28項工作獲得自治區級榮譽,其中,包頭市連續六次被命名為全國雙擁模範城,包頭市民政局被評為華北地區軍供工作正規化建設先進集體、全國萬家社區圖書援建和萬家社區讀書活動先進集體,包頭市殯儀館被評為全國創建行業文明先進單位,包頭市老齡辦被授予"全國老年維權示範崗"榮譽稱號,包頭市人民政府被評為全國城市地名標誌設標工作先進城市,包頭市民政局被評為全國綠色社區創建活動優秀組織單位、全國萬家社區圖書援建先進單位。包頭市民政局連續五年在自治區民政系統業務工作綜合評價中排名第一,連續五年被包頭市委、市政府評為實績突出領導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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