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語含義
釋義:袒護;掩護
定義:是指向處分決定機關或者有關組織提供虛假證明幫助違法違紀行為人掩蓋違法違紀事實,或者在違法違紀行為人被有關或者組織查獲、發現前幫助其湮滅、隱藏、轉移或毀滅違法違紀行為人而予以包庇的行為。
袒護或掩護(壞人、壞事):互相~ㄧ~貪污犯。
基本解釋
(1) [shield;harbor;cover up]∶以權勢來掩護他人不正當的行為,使其隱秘而不被告發。
(2) [secretly defend]∶暗中保護。
包庇有罪。
包庇壞人。
引證解釋
指袒護;掩護。多用於壞人壞事。
清·昭連 《嘯亭雜錄·明世宗用人》:“﹝世宗﹞惡楊升庵終身, 介溪不能包庇。”
清·黃爵滋《敬陳六事疏》:“即大吏或有聞見,時派稽查,率皆移東補西,或一人領充數名,或暫雇貿易之人支應塞責,彼此包庇,狡獪百出,雖大吏亦無可如何。”
老舍《四世同堂》七:“這次,就更不同了;來的是 日本 人,還有不包庇壞蛋琉璃球兒的?”
造句
每個人不能包庇他人,要學會誠實,做人更要誠實,這是做人最重要的原則,每個人應該去遵守,這就是原則。
示例
包庇犯人、縱容犯人的劉某被繩之於法,受害人得知之後喜極而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