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委

勞動仲裁委,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工會代表和企業方面代表組成。職責是聘任、解聘專職或者兼職仲裁員;受理勞動爭議案件,討論重大或者疑難的勞動爭議案件,對仲裁活動進行監督。

一、名稱: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簡稱。

二、組成: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由勞動行政部門代表、工會代表和企業方面代表組成。勞動爭議仲裁委組成人員應當是單數。

三、職責: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履行以下職責:
1、聘任、解聘專職或者兼職仲裁員;
2、受理勞動爭議案件;
3、討論重大或者疑難的勞動爭議案件;
4、對仲裁活動進行監督。

四、辦事機構: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下設辦事機構,負責辦理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該辦事機構一般稱為勞動仲裁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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