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格標準
具有本專業基礎理論和技術知識,基本熟悉本專業的技術標準、規範、規程和法規;能獨立完成本專業一般的技術工作,解決本專業一般的技術問題。在高、中級技術人員指導下,能撰寫本人所完成項目的工作總結和技術論文;能運用計算機獲取信息和進行學術交流;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
適用範圍
適用於從事建設工程包括城鄉規劃、建築學、建築結構、裝飾裝潢、岩土工程、給水排水、供熱通風與空調、風景園林、城市道路與交通、城市燃氣、電氣、建築智慧型化、建築材料等專業科研、勘測、設計、施工、檢測、質量監督、工程監理、建築經濟、技術開發、諮詢服務、科技管理等專業技術工作的人員。
職位要求
1、建築學、城市規劃、土木工程、環境工程、風景園林、藝術設計等專業的大學本科畢業生和大專畢業生並且從事相關建築工程工作一年至三年。
2、具有協助主創建築師從事一般公共建築、民用建築設計及場地設計的能力。
3、能夠獨立完成輔助性設計工作。
4、具有很強的方案製圖及計算機能力。
5、熟悉三維建模軟體(如3Dmax、sketchup、maya、Rhino等)、Photoshop,並熟練掌握autoCAD繪圖工具和新型軟體。
6、具有獨到的創新意識和構造知識。 7、要求必須有創造性的思維。
申請要求
助理建築師報考時需要工作單位出示工作證明。報考條件需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建築師條理實施細則》(建設部令第167號)的要求。
(1)中專畢業,工作滿一年,可初定“員級職稱”;初定“員級職稱”後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滿四年,可再初定“助理級職稱”;
(2)大專畢業,工作滿一年,可初定“員級職稱”;再從事本專業工作兩年,可初定“助理級職稱”;
(3)大學本科畢業,工作滿一年,可初定“助理級職稱”;
(4)碩士學位獲得者,再從事本專業工作三年,可初定“中級職稱”;
(5)博士學位獲得者,可初定“中級職稱”。
申報流程
(1)擬申報職稱人員身份證、學歷證書、專業資格證書原件及複印件;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六張;
(3)對擬申報職稱人員進行資格審核,文憑查驗,發放《初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申報表》空白表;
(4)本人填寫《初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申報表》一式二份;
(5)單位人事部門對其德、能、勤、績等進行全面考核,經考核合格的,將有關材料報市人才市場;
(6)市職稱辦審核後,下發任職資格檔案和資格證書。
評審條件
專業理論知識要求(一)掌握本專業基礎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術知識。
(二)了解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三)基本掌握本專業的技術標準、規範、規程。
專業技術工作經歷(能力)要求
取得技術員資格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從事城鄉規劃的工程技術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參加過縣(局)級以上城鄉規劃科研項目,其研究成果通過評審鑑定。
2、參加過縣域規劃、城市總體規劃、城市交通規劃、市級風景區、旅遊區、文物古蹟區專項規劃、居住區規劃或小城鎮規劃等1項以上。
3、參加起草或編制過國家、行業或地方的技術標準、規範、規程。
(二)從事工程(建築、裝飾裝潢、結構、岩土、風景園林、城市道路與交通、給水排水、城市燃氣、供熱通風與空調、電氣、建築智慧型化、建築材料等)設計、科研的工程技術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參加並完成縣(局)級以上科研項目,其研究成果通過評審鑑定。
2、參加並完成過中型以上工業工程項目的設計,或二級以上工程項目的設計,或作為主要完成人承擔過1項三級工程項目的設計。
3、參加起草或編制過國家、行業或地方的技術標準、規範、規程。
(三)從事工程(結構、裝飾裝潢、岩土、風景園林、城市道路與交通、給水排水、城市燃氣、供熱通風與空調、電氣、建築智慧型化等)施工的工程技術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參加並完成縣(局)級以上科研項目,其研究成果通過評審鑑定。
2、參加並完成過中型以上工業工程項目或二級以上工程項目的施工,在其中分擔過部分技術工作,或作為主要完成人承擔過1項三級工程項目的施工。
3、參加起草或編制過國家、行業或地方的技術標準、規範、規程。
(四)從事建設工程科技管理(含質量監督、工程監理、建築經濟、技術開發、諮詢服務、工程造價、招投標、質量檢測、施工圖審查等)的工程技術人員,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參加並完成縣(局)級以上科研項目,其研究成果通過評審鑑定。
2、參加編制過中型以上工業工程項目或二級以上工程項目實施的有關檔案(檔案中有署名)。
3、參加完成過中型以上工業工程項目或二級以上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檔案中有署名),或作為主要完成人承擔過小型或三級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
4、參與開發了具有較高水平的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並在工程中推廣套用。
5、參加完成過中型以上工業工程項目或二級以上工程項目的科技管理,並在其中分擔了部分科技管理工作,或作為主要完成人承擔過三級工程項目的科技管理工作。
6、參加編寫過中型以上工業工程項目或二級以上工程項目的招標書、投標書,或獨立編寫過三級工程項目的招標書、投標書。
7、參加起草或編制過國家、行業或地方的技術標準、規範、規程。
(第四款所列出的各項條件也適用於上述各專業。)
業績、成果要求
取得技術員資格後,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一)在完成第七條所要求的工作後,其工作成效獲得本單位中、高級技術人員的好評,或業主的好評。
(二)參與完成的工作成果獲獎(科技進步獎、優秀設計獎、獲優質工程獎)。
論文、著作要求
取得技術員資格後,論文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在市級以上專業刊物上公開發表有較高水平的本專業論文1篇以上。
(二)在市級以上學術會議上交流本專業論文1篇以上。
(三)工程設計或施工的技術總結1篇以上。
任職資格
1、建築學或規劃相關專業,本科以上學歷,誠實可靠,有良好的表達溝通能力和團隊合作精神;2、掌握計算機辦公軟體的基本操作,以及相關製圖軟體AutoCad、Photoshop、SketchUp等;
3、建築師:有獨立設計能力,特別是擁有住宅設計經驗,2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4、助理建築師:能夠協助建築/規劃師完成方案設計圖紙;
獲取方式
助理工程師不需要考試,在建築行業從事工作滿一年後,由其所在的單位進行評價,然後報當地的建管局直接評助工。註冊建築師
建築師職責建築師的工作內容包括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和後期配合幾個階段,主要從事建造新建築、修復和維護舊建築、規劃建築物的布局和四周的空間環境。
由於建築師可以提供的服務種類繁多,他們常常會集中於某一領域,如專門從事園林建築或規劃。你一旦以建築師的身份開業,還必須具備與客戶進行談判以及管理和領導團隊交流的技能。社會和環境因素都會影響建築師的工作,因此對這些因素的透徹理解也是必不可少的。建築師辛勤勞動的成果最終將展現在公眾面前,但卻無法得到每個人的贊同,因此建築師還必須能承受壓力、接受批評。
考試時間及科目
級別 | 日期 | 考試時間 | 考試科目 |
一級 | 5月12日 | 8:00-11:30(3.5小時) | 建築設計 |
13:30-15:30(2.0小時) | 建築經濟、施工與設計業務管理 | ||
16:00-18:00(2.0小時) | 設計前期與場地設計 | ||
5月13日 | 8:00-11:30(3.5小時) | *場地設計(作圖題) | |
13:30-17:30(4.0小時) | 建築結構 | ||
5月14日 | 8:00-10:30(2.5小時) | 建築材料與構造 | |
12:30-18:30(6.0小時) | *建築方案設計(作圖題) | ||
5月15日 | 8:00-10:30(2.5小時) | 建築物理與建築設備 | |
12:30-18:30(6.0小時) | *建築技術設計(作圖題) | ||
二級 | 5月12日 | 8:00-11:30(3.5小時) | 建築構造與詳圖(作圖題) |
13:30-16:30(3.0小時) | *法律、法規、經濟與施工 | ||
5月13日 | 8:00-11:30(3.5小時) | 建築結構與設備 | |
12:30-18:30(6.0小時) | *場地與建築設計(作圖題) |
建築師職業報考條件
一級註冊建築師資格考試首次報考人員需滿足下列條件:學歷及工齡要求:
⑴ 本文附屬檔案所列學位或學歷畢業人員按該表要求執行;
⑵ 不具備本文附屬檔案所規定學歷的申請報名考試人員應從事工程設計工作滿15年且應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a.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民用建築設計三級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二級以上項目不少於一項。
b.作為項目負責人或專業負責人,完成其它類型建築設計中型及以上項目四項全過程設計,其中大型項目或特種建築項目不少於一項。
說明:“民用建築設計”、“其它類型建築設計”等級的劃分參見國家物價局、建設部《關於發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的通知》([1992]價費字375號)及《工程設計收費標準(1992年修訂本)》中的工程等級劃分部分。
職業實踐要求:
按照一級註冊建築師職業實踐標準,申請報考人員應完成不少於700個單元的職業實踐訓練。報考人員應向考試資格審查部門提供本人的《一級註冊建築師職業實踐登記手冊》,以供審查。其報考條件是:
1、中專畢業生,一年見習期滿後,考核合格,可初定員級資格;員級資格滿4年後,初定助理級職稱資格(如中專畢業後工作時間已滿五年即可直接初定助理級職稱資格);
2、大專畢業生,一年見習期滿後,再從事本專業技術工作2年,(非全日制大專學歷任技術員3年)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職稱資格;
3、本科畢業生,一年見習期滿後,考核合格,可初定助理職稱資格;
4、獲得碩士學位後,再從事本專業工作3年,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級職稱資格;
5、博士學位獲得者,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級職稱資格。二級建造師註冊是指獲是二級建造師後,需要把建造師註冊在一家二級資質以下的企業中才可以。
註冊方法及條件:
一、行政許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第十四條。
二、行政許可條件:
1、經全國建造師執業資格統一考試合格,取得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
2、受聘於建築業企業從事工程項目管理工作;
3、達到繼續教育標準。
三、申請材料目錄 :
2、建造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證書;
3、達到繼續教育標準的證明材料;
4、身份證、聘用單位出具的聘用契約等複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