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孝婦

劉孝婦

劉孝婦,新樂人韓太初的妻子。 婆婆在路上生病了,劉孝婦刺出自己的血拌在藥里給婆婆吃。 到了和州,丈夫死了,劉孝婦九靠種蔬菜給婆婆吃。

出處

明史 - 列傳第一百八十九 列女一

劉氏孝婦劉氏孝婦

古文

劉孝婦,新樂韓太初妻。太初,元時為知印。洪武初,例徙和州,挈家行。劉事姑謹,姑道病,刺血和藥以進。抵和州,夫卒,劉種蔬給姑食。越二年,姑患風疾不能起,晝夜奉湯藥,驅蚊蠅不離側。姑體腐,蛆生席間,為齧蛆,蛆不復生。及姑疾篤,刲肉食之,少蘇,逾月而卒,殯之舍側。欲還葬舅冢,力不能舉喪,哀號五載。太祖聞之,遣中使賜衣一襲、鈔二十錠,命有司還其喪,旌門閭,復徭役。

今文

劉孝婦,新樂人韓太初的妻子。大明朝洪武元年,韓太初因為曾是元代官吏,按照慣例被流放和州,按大明律家人要同去。婆婆在路上生病了,劉孝婦刺出自己的血拌在藥里給婆婆吃。到了和州,丈夫死了,劉孝婦九靠種蔬菜給婆婆吃。兩年後,婆婆患了瘋病不能起來,她日夜服侍湯藥,不離身旁的為婆婆驅趕蒼蠅。婆婆身體腐爛,在蓆子上長蛆了,病勢沉重。劉孝婦就割下自己身上的肉煮給婆婆吃,婆婆病情才稍有好轉,但是,一個月後死去了。劉氏把婆婆的靈柩停放在屋旁,想把她運回去葬在公公的墳里。但是,她根本沒有這個財力和能力舉喪事,就悲哀的哭喊了五年!明太祖朱元璋聽說這件事後,派遣中使賞賜衣服一套,銀鈔二十錠。命令有關官吏送回她婆婆的靈柩,樹牌坊表彰,並且終生免除劉氏的租稅徭役。

後人評說

呂坤釋:媳婦侍奉公婆,並沒有什麼過分的事。至於篇中的劉氏刺血和藥,都是一念迫切的心情所致,足以感動天地,感通神明。然而古聖先賢為何並不提倡這樣的行為呢?因為,所謂的正道應當附和“中庸”的道理,不提倡偏激的言行。為人子女的正道,是盡心盡力地孝順父母就可以了,如果用過分的標準去嚴加要求世人,便不值得提倡。以劉氏的行為,來效驗世人是否孝順,很少有人能做到。我之所以錄用在《閨範》中,是讓那些對待公婆刻薄的人感到羞愧。
備註:《閨範》四卷.乃明呂叔簡先生.輯於萬曆十八年庚寅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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