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1年07月至1983年07月,白城師範學院政史系班長;
1983年07月至1984年10月,前郭縣新廟鎮助理、中學團委書記;
1984年10月至1985年06月,前郭縣教育局中教科科員;
1985年06月至1986年05月,白城地區教育局中教科科員;
1986年05月至1991年04月,白城地委組織部幹部科科員、副科級巡視員;
1991年04月至1992年06月,前扶開發區黨工委組織部幹部科科長;
1992年06月至1993年02月,松原市委組織部幹部科科長;
1993年02月至1996年03月,松原市委組織部副部長;
1996年03月至1999年03月,松原市委組織部副部長、市委組織員辦公室主任(正處);
1999年03月至2001年03月,松原市政府黨組成員、市長助理;
2001年03月至2005年04月,白山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2005年04月至2006年08月,白山市委副書記;
2006年08月至2006年12月,白山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
2007年01月至2008年05月,白山市委副書記、市長;
2008年05月至2008年26月,四平市委副書記、四平市人民政府代市長;
2008年12月至2010年04月,吉林省四平市委副書記、市長、市政府黨組書記;
2010年04月至2015年10月,吉林省四平市委書記;
2015年10月至2015年11月,吉林省政府黨組成員、辦公廳黨組書記、辦公廳主任(兼);
2015年11月至2017年07月,吉林省政府秘書長、省政府黨組成員、辦公廳黨組書記、辦公廳主任(兼)。
第十一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共十八大代表,中共吉林省委第九屆、第十屆省委委員。
任免信息
2017年7月7日,吉林省政府決定:免去:劉喜傑的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主任職務。
2017年7月28日,吉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六次會議決定,免去劉喜傑的吉林省人民政府秘書長職務。
2017年7月28日下午,四平市人大常委會接受了劉喜傑辭去吉林省人大代表職務,劉喜傑的吉林省人大代表資格終止。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7年06月12日,經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政府黨組成員,省政府秘書長,辦公廳黨組書記、主任(兼)劉喜傑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組織審查。
免去職務
2017年7月7日吉林省人民政府決定:免去劉喜傑的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主任職務。
2017年7月28日下午,四平市人大常委會接受了劉喜傑辭去吉林省人大代表職務,劉喜傑的吉林省人大代表資格終止。
雙開處理
2017年12月,經吉林省委批准,吉林省紀委對吉林省政府原黨組成員、秘書長,辦公廳原黨組書記、主任劉喜傑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劉喜傑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反組織紀律,在幹部職務晉升等方面為他人提供幫助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搞錢色交易;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劉喜傑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宗旨意識淡漠,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其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吉林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吉林省委常委會議審議,決定給予劉喜傑開除黨籍處分,由吉林省監察廳報請吉林省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追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