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友超

劉友超

劉友超,男,漢族,1959年3月出生,江蘇淮安人,1980年8月參加工作,1984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黨校研究生學歷。曾任淮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14年5月,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劉友超有期徒刑12年6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80萬元。

基本信息

人物經歷

1978年10月入江蘇商業學校財會專業學習;1980年8月起先後為淮陰地區(市)輕紡工業局工作人員、科員,清江印染廠經營部主任助理、財務科科長、計畫經營科科長、廠長助理、副廠長(其間:1983年9月~1986年6月參加蘇州大學工業企業財會專業函授學習);1992年8月起先後任淮陰市外經委主任助理,副主任、黨委委員,淮安市(縣級)委常委、副市長(其間:1993年3月~1995年3月參加南京大學涉外經濟管理專業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1996年9月起先後任淮陰市外經委主任、黨委副書記,淮陰(淮安)市外經委主任、黨委書記,淮安市外經貿局局長、黨組書記(其間:1999年3月~2000年3月掛職任蘇州市市長助理);2001年9月任楚州區委副書記、代區長;2002年1月任楚州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其間:2001年9月~2004年7月參加省委黨校政治經濟學專業在職研究生學習);2004年5月任淮安市副市長,楚州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2005年7月任淮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14年5月,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受賄罪判處劉友超有期徒刑12年6個月,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80萬元。受賄贓款贓物全部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工作分工

責城鄉規劃、建設、管理、國土資源和環境保護方面工作,分管國土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建工局)、規劃局、城管局(城管執法局)、環保局、民防局(人防辦)、城建辦、新城辦、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聯繫中石化淮安分公司、中石油淮安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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