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輕時,在日本人經營的淄川炭礦當工人。1923年,參加中共洪山礦區黨支部領導的“淄川炭礦工人藝學研究社”、“淄川炭礦工人俱樂部”等民眾組織,並積極學習和宣傳馬克思主義。1926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27年到華塢煤礦開展工作。同年夏,他帶領華塢、淄川炭礦工人參加了中共洪山支部和張店鐵路支部組織召開的反對日本帝國主義侵略,爭取提高工人待遇的民眾大會。不久,與鄒光中又發動了華塢煤礦工人的罷工鬥爭。罷工期間,他代表工人向日本人提出了六項復工條件,日方藉口需向青島公司報告後再給予答覆為由,拖延時間,然後與淄川反動軍警勾結,設下圈套,將其在內的7名領導者和30多名罷工積極分子逮捕。後經地下黨組織多方營救,才得出獄。1928年,調至中共山東省委做掩護工作。不久,因叛徒出賣,省委連續遭到破壞,不幸被捕。被關押期間,和敵人進行了英勇不屈的鬥爭,保持了共產黨人的高尚氣節,參加了鄧恩銘等領導發動的要求改善犯人待遇的鬥爭和兩次越獄鬥爭。1928年8月3日,於濟南慷慨就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