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劉伊平,廣州白雲機場售票員,因貪污55萬獲罪,贓款全部追繳。她也成為自改革開放以來被處決的最年輕的貪污犯,記者對劉伊平進行了極為少見的刑場採訪。她從國小、中學到大學,都是一位備受讚揚的好學生。她並不缺錢花,父母家人的工資都很高,生活優裕。她並不很貪圖生活的奢侈享受,除了喜歡雪糕和朱古力外,其他的享受並不過分追求。然而,畢竟她犯了罪,在大學畢業參加工作後僅僅幾個月,就犯了大罪,她貪污了人民幣50多萬元。
1991年6月6日上午,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在民航廣州管理局召開宣判執行大會,宣布執行女犯劉伊平死刑。劉伊平被槍斃時23歲,她將貪污所得都存了起來,一分錢都沒花出去,尚未造成不可挽回的經濟損失,但她仍被處以死刑,是改革開放以來被處決的最年輕的貪污犯。
後續
劉伊平被判處死刑後,留下了遺書:“人生是一種際遇,是一種不復再有的邀請,應邀來到世界上自由生長了7700多個日夜。活著的時候,有知有覺。不知多少天以後,我會被它重新收回,讓留下的白髮人淚眼望晴空,哀吟著尋找我的影蹤?”
據採訪過劉伊平的記者周小瑾說,劉伊平被槍斃的罪名是貪污。她主要通過改機票,把國內航班改成國外航班,人民幣變成美金,一個人變成幾批人,通過這樣的方式套人民幣和美金,她犯罪時正好是兩院通告的時候,法務部門的人說她是頂風作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