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土分民之率

制土分民之率是戰國時代政治家商鞅關於土地與人口關係的定律。 認為這種土地、人口比例關係是適度的。 農業與非農業人口最好是百比一,最多不超過十比一,如各占一半,則是土地與人口失調。

制土分民之率是戰國時代政治家商鞅關於土地與人口關係的定律。認為土地和人口必須保持平衡,“地方百里者,山陵處什一,藪澤處什一,溪谷、流水處什一,都邑、蹊到處什一,惡田處什二,良田處什四,以此食作夫五萬。”(《商君書?徠民》)及方圓百里土地,其中湖泊、河流、山地、城鎮、道路共占40%,壞田占20%,良田占40%,這一地區可容5萬農業人口。認為這種土地、人口比例關係是適度的。農業與非農業人口最好是百比一,最多不超過十比一,如各占一半,則是土地與人口失調。上述比例關係不論是否符合當時實際,但在兩千多年前提出,是十分可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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