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潤核算崗位

(1)負責編制收入、利潤計畫; (3)負責收入和利潤的明細核算; (4)負責利潤分配的明細核算;

利潤核算崗位的職責

一般包括:

(1)負責編制收入、利潤計畫;

(2)辦理銷售款項結算業務

(3)負責收入和利潤的明細核算

(4)負責利潤分配的明細核算;

(5)編制收入和利潤報表;

(6)協助有關部門對產成品進行清查盤點。

銷售利潤核算

就是在銷售量或銷售收入核算與銷售費用核算的基礎上通過對二者的對比分析來反映企業促銷業務和經營活動的經濟效益。
在我國企業的銷售利潤由兩部分構成:一部分是產品銷售利潤,即企業出售自製產品、半成品及對外承做工業性作業所取得的利潤。其計算公式為:

產品銷售利潤=產品銷售收入-產品銷售成本-產品銷售稅金
其中:
產品銷售收入=∑(每種產品銷售數量×單位產品銷售價格
產品銷售數量=期初產品結存量+本期產品產量-期末產品結存量
產品銷售成本=(期初產品結存量×上期末單位產品生產成本)+[(本期產品產量-期末產品結存量)×本期產品生產成本]+本期銷售費用產品
銷售稅金=產品銷售收入×稅率
銷售利潤的另一部分叫其他銷售利潤,即企業銷售多餘材料、外購件和非工業性勞務所取得的利潤。其計算公式為:
其他銷售利潤=其他銷售收入-其他銷售成本-其他銷售稅金
銷售利潤是企業生產經營成果,特別是促銷成果的集中體現,加強銷售量利潤的核算,可以促使企業根據國家計畫和市場需要,生產適銷對路產品,提高銷售量,降低銷售費用,增加銷售利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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