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有關農村經濟工作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參與擬訂全縣農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有關方針、政策,參與制定全縣農村市場體系和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發展規劃。(二)制定全縣供銷合作社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全縣供銷合作社的改革與發展。維護農民社員和各級供銷合作社的合法權益。
(三)負責擬訂全縣農村現代經營服務新體系發展建設規劃,組織推動全縣農村現代流通體系、農產品經營服務體系、新型農資經營服務體系、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農村融資服務體系、煙花爆竹等現代流通服務網路,參與農村社區服務中心建設。
(四)充分發揮農村經濟組織聯合會綜合服務功能,組織、領辦農民專業合作社,負責系統內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指導、扶持和服務。組建行業協會,建立和完善農村合作經濟服務體系,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搭建服務平台。組建相關社團組織,指導社團的業務活動。
(五)構建新時期供銷合作社組織體系。推進聯合社、基層社和社有企業三位一體的供銷合作社組織體系建設,組織推進全縣供銷合作社內部的聯合與合作,對外堅持“開放辦社”的合作原則。
(六)承擔政府安排的任務,按照授權對重要農業生產資料、棉花及其他商品的經營、儲備進行組織、協調和管理;組織開展各基層及專業合作社的農產品的行銷工作。
(七)負責制定全縣供銷合作社系統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農民技能的教育與培訓。
(八)監督、管理和運營本級社有資產,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享有出資人權益,監督社有資產保值增值,發展壯大社有企業。
(九)負責系統信訪、綜合治理、安全統籌工作。
(十)承辦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主要職責是:組織協調縣聯社黨組、理事會、監事會日常工作;負責對外新聞宣傳工作;負責軟環境建設工作;負責文秘、機要、保密、信訪、檔案、信息公開、依法行政、節能減排、辦公自動化、機關資產管理等工作;負責機關後勤保障工作。
(二)政工科
主要職責是:負責縣聯社、社有企業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出國人員的政審等工作;負責縣聯社理事會理事、監事會監事任職資格的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和組織實施全縣供銷合作社教育發展規劃,組織指導系統幹部職工培訓;負責黨風廉政建設、精神文明、包村等工作;承辦縣聯社紀委、工會、婦聯、共青團的日常工作。
(三)經濟發展科
主要職責是:負責農村現代商品流通服務體系的研究、規劃制定和建設工作;負責組織日用品、農資、再生資源、煙花爆竹等現代流通服務網路的建設工作;負責有關經濟項目的開發、申報工作;負責服務業發展、產業部門招商;指導系統外向型經濟發展,開展經濟貿易、技術、人才交流、簽訂合資合作協定;負責全縣供銷社基層組織體系建設、發展和管理;承擔政府委託的農資、棉花等重要物資的商業儲備和救災儲備任務,參與並指導農村社區服務中心建設;負責中國供銷合作社標示統一推廣使用和規範管理工作。
(四)合作指導科
負責制定全縣供銷合作社農產品經營服務體系建設發展規劃;負責各類專業合作社等合作經濟組織發展工作;領辦、創辦、參與農產品展銷活動;負責農民技能培訓、各農副產品的行銷等工作;建立具有特色標準化生產的農產品直采基地,實施農超對接;組織、領辦、搭建為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服務的融資平台,負責探索建立農村資金互助社。
(五)財務審計科
主要職責是:負責縣聯社資金、經費收支管理及企業改制工作;負責編報審核系統內各類財務會計、統計報表,分析預測行業運行發展趨勢和經營績效評價;負責對系統內單位和相關協會進行審計;研究制定本社的財務管理制度辦法,指導系統財務會計工作協調落實上級有關財務審計政策;負責各項專項資金的管理工作。
(六)安全信訪科
主要職責是:負責本系統安全生產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應急管理等工作;承辦本系統的安全統籌及事故、災害的勘察和協調補償工作;負責接待和處理本系統職工的來信來訪事項,承辦信訪部門交辦的信訪事項;配合信訪部門處理信訪突出問題、群體性事件及非正常上訪;配合相關部門對矛盾糾紛的排查調處。